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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宋鈿 2000年我被當地邪惡“610”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我不情願地寫了“三書”(“悔過書、揭批書、保證書”)。我深知大法教人向善,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輪大法修煉對任何社會及個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但是在壓力和謊言面前,我被迫說了違心的話,做了最不應該做的錯事(向邪惡妥協寫了“三書”)。我現在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寫“三書”給大法帶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是自己最大的恥辱。因此我嚴正聲明:在此之前我所寫的“三書”及一切“保證”之類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我決心從今以後重新回到大法中來,堂堂正正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做好正法弟子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8/82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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