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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翠娟 2004年4月2號,我被“610”強行抓進“610”洗腦班,在洗腦班,被逼看誹謗師父及大法的錄像,並被逼寫“保證、決裂、揭批、坦檢”在此我嚴正聲明:自己所寫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前面走了彎路,我今後要真正用心學法,重新歸正自己,走正走好今後的正法之路,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9/82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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