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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樂明 我於1999年2月有幸得大法,99年7.20後,我生怕心,被當權者強迫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和對師父不敬的言行,現在聲明全部作廢。我一定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9/82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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