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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江菊香 我97年三月份修煉法輪大法,以前身體有多種病,煉功後疾病全無。99年7.20邪惡造謠攻擊誣蔑大法,不准煉功,99年10月份,派出所惡警到單位,強迫我寫“決裂書”。當時我說不會寫,邪惡要用手銬將我帶走,這時單位一個領導幫我寫了一些對師父,大法不敬的話,讓我簽名,儘管內心不情願,在壓力和怕心下,違心的簽了名。現特此聲明,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31/829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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