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劉英英、劉菲菲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木蘭縣吉興鄉派出所:

    我在1999年7月至今期間他們給我寫的保證書和不利於“法輪大法”的一切語言文字,我是不承認的,我要堅修到底,更加精進,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請慈悲偉大的師父原諒我的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7118.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