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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英 我1996年得法,在2001年被邪惡非法綁架、勞教一年,由於學法不深,對法的誤解,在洗腦班上向邪惡寫了“保證”。是師父的慈悲,又給了我從新修煉的機會。我要向邪惡嚴正聲明:在邪惡的洗腦班上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我決心在今後的修煉中努力彌補我的過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9/845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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