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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水環 99年7月20日,在鎮裡幹部的逼迫下,要我簽“不再練法輪功”的名字,現在我嚴正聲明如下: 1.本人仍然視法輪大法為自己的信仰。 2.本人收回以前的一切反對法輪大法的言論,這些材料今後不再代表本人的意願。 3.嚴正抗議看守所和拘留所、派出所搜身和重罰款幾千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8/11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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