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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祥龍 我今年16歲。因2000年我父母證實大法被抓,爸爸被拘留,當時我所在的學校的領導找我多次談話,逼我放棄煉功,不然就被開除。我因為怕心和私心,違心的說“不煉了”。我現在嚴正聲明我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2000年9月27日,因我修煉法輪功,被小學開除,因迫害加劇,於2001年4月21日跟隨父母流離失所至今。)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損失,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4/849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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