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子蘭 2000年6月29日我和同修們一起上京證實大法,被送回當地,在政保科的威逼下,說出了姓名和地址,被罰款200元,當天下午送到鄉政府被關押3天3夜。在高壓的酷刑折磨下,再加上學法不深,悟性不好,又是在強烈怕心的作用下,向邪惡寫了“四書”;出賣了同修,給大法抹了黑,嚴重的敗壞了大法弟子的形象。為此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嚴重迫害下所說、所寫、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言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緊跟師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