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淑慧 我於2001年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勞教,在教養院期間由於承受不住邪惡的迫害,被強制洗腦,然而這並不是我的本意,特此聲明:自己在教養院期間,在強制下所寫的“不修煉的保證”作廢。並加倍彌補對大法的損失,做好師父叮囑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