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姓名:冯小虎 中文姓名拼音:FENG,XIAOhu 护照姓名: 护照号: 性别:男 出生日期:一九七零年 十月月 十九日 出生地: 工作单位名称: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局 职务:原是元宝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曾任元宝山区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 中国大陆的家庭住址(省、市、县): 迫害者海外资产情况: 迫害事实简述: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冯小虎、张志刚等警察的罪证 赤峰元宝山区国保大队警察张志刚,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二十年来,一直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直到现在,张志刚听不进一点劝善之言,在死不悔改的参与迫害,打压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约在二零一八年,张志刚被调入元宝山派出所任所长职务。张志刚利用职务之便,已犯下酷刑罪、人权侵害罪等,二十年来,元宝山区有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他骚扰、绑架、谩骂、殴打、陷害入狱等。 以下仅举两例他直接参与迫害的案例。 一、任素香被非法判刑八年 元宝山镇南庙村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任素香,于二零一九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八年。元宝山派出所所长张志刚负有重要的责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局伙同元宝山派出所多个警察非法闯入任素香的家,抢走打印机、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当时任素香为躲避迫害多到到邻居家,警察追到邻居家将她绑架。任素香被非法关入元宝山区看守所后,家人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在这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任素香被构陷到法院。法院指派的律师不仅不维护任素香的权利,还威胁任素香与她家人。 元宝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非法庭审任素香,开庭时,公检法三机关的人员都到庭,在当事人的陈述下、在律师的问话下,公诉人、法官没有合乎法律的答复,只是草草休庭,宣布择日再说。三月十四日元宝山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任素香。法院不许民众到庭旁听,一些亲属赶了几十里的路到了那里,却被拦在门外。 法庭上,警察的说法前后矛盾,一会说真相资料是“举报”而来,一会说警察抄家发现的。警察抄家没有搜查证、还不着装。所长张志刚还说:“警察证就是搜查证,回头再补个搜查证。” 二、对西露天法轮功学员高文江非法审讯 严刑拷打 酷刑摧残 二零零八年九月,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西露天法轮功学员高文江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赤峰元宝山区国保大队张志刚、王彦军等警察绑架。高文江被绑架到公安局后,张志刚、冯小虎等警察,轮番上阵酷刑折磨高文江,张志刚等企图在酷刑下让高文江说出真相资料的来源。张志刚暴力毒打他,强迫他下跪,让跪在拖布杆上,高文江不跪,张志刚一脚把他踢倒。期间,张志刚等强迫把高文江的双手从木椅背的木栏与木栏的夹缝中伸出,用手铐铐住,让他骑在椅子上,高文江想动动不得,想站站不得。张志刚揪住高文江的头发,无数次的左右扇他耳光。张志刚用胶皮钢丝棒(钢丝棒的外部是用类似汽车轮胎一样的胶皮,里边是钢的),抽打这位法轮功学员腰部、臀部,长达数小时,直至皮肤发黑、发紫,皮肉烂了一般,不堪入目。 高文江当时极其痛苦的承受着酷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张志刚累的打不动了,看他不妥协,恶徒冯小虎上阵,抬起脚,飞快的一脚踢在高文江的脸上,开始左右打耳光,不止几十个耳光啊,这几个警察共打耳光的次数,以百的数字计算。冯小虎打累了,在换警察上来,后上来的警察抽下高文江的裤腰带,先是抽脸,而后往身上乱抽一气。 酷刑折磨了数小时后,没问出什么,晚上就把高文江送往了看守所。高文江被关入牢房后,有犯人撩起他的衣服,看到后背伤痕累累、血肉模糊时,全牢房的二十多个犯人异口同声的发出了“啊、啊”的惊叫声,就连一个杀人犯都不忍心看那斑斑血迹的伤痕。 高文江后来被非法送入内蒙古五原劳教所被劳教两年,被非法开除公职,直接经济损失达几十万。无形的损失更是不可估量,年迈的父母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母亲出现严重的病业状态。他的家庭、孩子的学业也都受到了严重的冲击,高文江的儿子以优异的高考成绩报考考军校,政审时被株连而被迫取消录取资格。 原国保大队警察冯小虎,凶恶残忍。对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实施威胁恐吓,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折磨。一次为了得到真相资料的来源处,疯狂毒打姓罗的一个年轻男性法轮功学员,强迫下跪着,脱光他的衣服,电击生殖器。暴力毒打,揪掉他很多的头发。 现在积极参与迫害的警察还有元宝山区公安局副局长孙广业、国保大队警察柴景民、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副队长杨磊、元宝山区政法委王风波,元宝山派出所张志刚、元宝山区法院董利贺、陈玉明等。 冯小虎,男,一九七零年十月十九日出生。冯小虎几年前已调离元宝山区国保大队,曾任元宝山区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 手机号:13947688618 VPMN 661688 社区警务大队副队长杨磊 手机号:15849625742 元宝山区公安局副局长孙广业0476-3515966、0476-3502669、13337159066 元宝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柴景民0476-3523818、13624766996 VPMN 661020 元宝山派出所张志刚:15947662007 VPMN 660117 迫害证据: 更多信息: 附件清单: 是否愿意公开发表以上举报信息:是 如不适宜发表,请简略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