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姓名:郑伟民 中文姓名拼音:zhengweimin 护照姓名:不详 护照号:不详 性别:男 出生日期:不详年 不详月 日 出生地:不详 工作单位名称:长春市公安局 职务:局长 中国大陆的家庭住址(省、市、县):不详 迫害者海外资产情况:不详 迫害事实简述:1999年7月20日,去吉林省政府上访,被长春市公安局抓捕到郊区的一个学校,第二天才放人回家。 2000年10月28日,我乘火车去北京上访,在四平被长春市公安局劫持,孟家派出所警察郭瑞东把我送大广拘留所,迫害15天。 2000年11月22日,去北京上访,我们一同43人,被玉田县公安局劫持,在玉田拘留所被非法关押5天后,被长春市公安局劫持到孟家派出所,朝阳分局非法提审(定罪为扰乱社会治安),被送到大广拘留所,迫害15天。 在玉田简直过着没有人性的生活,关在一个破仓库里,没吃没水,年大小便都在这一个屋里,提审时拳打脚踢,几个警察轮番的打,还搜身,把随身带的钱全部拿走,我大概有九百多元也被他们拿去,逼问我随时领导人,谁给租的大客车,不说就打,抓头发就往墙上撞,嘴还骂着脏话。 2000年12月12日,孟家派出所警察郭瑞东把我还有孙岚、孙峡、孙楚晰、唐淑珍、马锡艳、石伟、王凤霞、刘淑芬从大广拘留所转送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期限1年半,因身体原因,在2001年3月21日回家。 迫害证据:家人作证:丈夫马锡方、长女马俊红、次女马俊东。 更多信息: 附件清单: 是否愿意公开发表以上举报信息:是 如不适宜发表,请简略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