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李同芳

简介:
李同芳
(Li,Tongfang), 性别待查 , 六十多岁 , 铜陵县法轮功学员

安徽铜陵市铜陵县法院欲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潘长兆、洪庆生、李同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安徽省铜陵市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潘长兆、洪建生、李同芳进行开庭非法审判。警察以非法抄家得到的大法数据、书籍、光盘,将他们构陷到法庭。73岁的潘长兆一直没有被收监,而60多岁的洪建生、李同芳这几个月在被非法关押中遭受威胁利诱。

非法庭审时,潘长兆没有请律师,法官不给她自己做无罪辩护机会。洪建生、李同芳说了违心话,有律师做轻罪辩护。开庭当天没有宣判。潘长兆积极准备自我无罪辩护。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安徽铜陵市七旬潘长兆女士被冤判四年
安徽铜陵县法轮功学员潘长兆遭非法庭审情况
安徽铜陵县潘长兆、洪庆生、李同芳面临非法庭审

相关单位及个人:
铜陵县法院: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县五松镇人民大道121号,邮政编码244100
电话:0562-8814831
铜陵县检察院:
地址:安徽铜陵城关镇环城南路,邮政编码244100
电话:0562-8810666
铜陵县公安局:
地址:铜陵市铜陵县南湖路39号
电话:0562-8814833
铜陵县五松派出所:
地址:铜陵县北湖路附近
电话:0562-882772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铜陵市检察院
铜陵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3月19日 02:48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