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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善荣

简介:
魏善荣
(Wei,Shanrong), 女 , 67岁 , 江苏省淮安法轮功学员,市物价局退休干部。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夜间,淮安法轮功学员丁柏林、施素华夫妻、唐清、刘拥军、魏善荣在洪泽散发真相资料,在夜间路上,被淮安市国保大队和洪泽县公安局恶警绑架。唐清、魏善荣、施素华先后被放回家,刘拥军、丁柏林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洪泽看守所。

五位法轮功学员当晚被绑架到洪泽县公安局,分别被关在五个房间,不让睡觉,非法审讯。淮安市国保支队三大队队长赵炎东叫魏善荣面朝墙站,魏善荣说我们没有犯法、不是坏人,他就野蛮的抓住魏善荣的肩膀用力将头脸撞在墙上,魏善荣用手捂住疼痛的脸,他在旁边还得意洋洋的笑。

第二天,五人被非法抄家(三台电脑,硬盘、大法书籍等被抢劫)。魏善荣拒绝按手印取指纹、抽血, 四、五个警察一拥而上采用暴力的方式强行抽血,带到市区的某个医院体检,在血压高至180的情况下,仍将魏善荣非法关押淮安市看守所。

魏善荣、施素华两位六十岁的人修炼法轮功十几年来身体健康,遭到非法刑事拘留迫害,导致修炼前心脏病、眩晕病复发,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洪泽县法院分别通知法轮功学员唐清、魏善荣、施素华的家人1月20日上午9:30开庭。

一月二十日上午9:30左右,洪泽县法院庭长陈旭称唐清、魏善荣、施素华三人没到,人未到齐,开不了庭,让律师明天上午等候通知。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法院人员陈旭等人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闯到淮安市区法轮功学员魏善荣家,试图绑架魏善荣,因魏善荣不在家而没有得逞。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三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法轮功学员施素华、魏善荣在洪泽区法院遭到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张律师为她们做无罪辩护。

洪泽检察院公诉人万涛宣读起诉书,以施素华、魏善荣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年晚,与丁百灵(被非法判两年)、刘永军(被非法判三年)到过淮阴区赵集、金湖县、宝应湖农场附近、盐城建湖、阜宁等地散发多少法轮功宣传册、宣传单以及在她们家抄到法轮功书籍等为借口,企图对施素华、魏善荣实施迫害。

庭审过程中,施素华、魏善荣分别阐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的实际情况。魏善荣多种疾病全消失,身心健康,魏善荣在单位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施素华、魏善荣均指出起诉书罪名完全不能成立。早在二零一五年,她们就把二零零零年公安部39号文件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三家共同指出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文件分别寄给法院检察院各位领导,讲述自己在法轮功中的受益,讲述法轮功在世界洪传一百多个国家,揭露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罪恶。法轮功也没有组织,法轮功学员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是在履行《宪法》赋予的合法权益。

魏善荣同时揭露洪泽国保大队警察以威胁、引诱、欺骗、捏造事实真相非法的手段收集所谓的“罪证”,对她们迫害。检察院用国保大队非法手段收集所谓“证据”进行起诉,没有起到审查和监督作用,都属于违法的,检察院应该撤销起诉,法院应宣判无罪。

律师指出,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说明拥有法轮功类物品、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合法的。至今也找不到一条法律阐述法轮功是违法的。这说明法轮功在中国自始至终都是合理合法的。施素华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从施素华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犯罪客体、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论述了理由。施素华修炼法轮功主要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不是为了破坏法律法规实施,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不管一个人信仰什么,只要她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对信仰者定罪。炼功人拥有《转法轮》等书是正常的,也是合法的。说“法轮大法好”当然没有问题,因为她是一个炼法轮功的人,这与商家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与服务一样,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至于“真、善、忍”,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当然也没有问题。最后律师希望法官“枪口抬高一寸”,无罪释放施素华。

一个小时的庭审,庭长陈旭宣布:休庭,经合议庭合议后再作宣判。

淮安市洪泽区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份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施素华非法判刑三年,对法轮功学员魏善荣非法判刑十个月。两人均提起上诉。两人现被非法关押在淮安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下旬,淮安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施素华、魏善荣的上诉“维持原判”。八月七日,施素华被劫持至常州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魏善荣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九月下旬至十月中旬,淮安市政法委、派出所、社区人员以邪党二十大要召开为由对法轮功学员尹兰英(83岁)、张士兰(68岁)、张翠芳(67)、王华芬(60岁)、沙奶奶(84岁不知道姓名)、刘征服(82岁)、魏善荣(67)、郑明(70岁)、马洪军等人进行所谓执法“检查”,一般都是三个人,他们不出示工作证件、不出示检查依据。这些人有的说:不准出去散发法轮功资料、不准宣传;有的恐吓,并威胁不准上网曝光;有的抢走法轮功书籍及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还对法轮功学员拍照。

法轮功学员魏善荣、王华芬家门口被安装摄像头长期派人监视、跟踪、拍照。几乎每个法轮功学员身后都有人跟踪。

迫害类型:
剥夺睡眠非法审讯推、掰、撅抄家以验血为名来偷血绑架/劫持非法审判非法关押绑架未遂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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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淮安市看守所
淮安国保大队
淮安市“六一零”淮安市“六一零” 0517-83201663<br>漆洪庭 头目 13901408681 15601408681 0517-83120002<br>0517-83720318<br>张玉峰 副头目 13905230800 15605230800 13179509650<br>0517-83120208<br>徐刚毅 副头目 15950354013 15605234013 0517-83120184<br>王国庆 副头目 13905236261 15605236261 0517-83128019<br>魏怀松 秘书处处长 13915170066 15651477323<br>0517-83120162 0517-83120160<br>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br>副局长610 主任:崔健	13505234000 0517--83120005<br>610 副主任:李才富 18251283960 0517--83120826<br>610 副主任:闻夕刚 18800666038 0517--83120184 : 赵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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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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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日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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