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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喜清

简介:
李喜清
(Li,Xiqing),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井陉县凤山镇法轮功学

二零一六年二月河北省井陉县凤山镇法轮功学员孔翠花、李喜清被非法批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现该案被井陉县法院受理。

石家庄市井陉县法轮功学员董欣华、孔翠花、李喜清等被枉判一年半至三年:董新华被劫持到河北女子监狱;孔翠华上诉市中级法院;李喜清现已回家。
董欣华(董新华,四十多岁,井陉县东南村人)用“QQ”讲真相,于二零一五年八月被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于河北省石家庄第二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遭井陉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冤判三年,现关押于河北女子监狱。

石家庄市矿区凤山镇法轮功学员孔翠花、李喜清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人构陷,非法关押在河北省石家庄第二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任艳珍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被井陉县国保大队、天长派出所相关人员私闯家宅绑架、并非法抄家。

井陉县法院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非法庭审以上三位法轮功学员,其间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然而在开庭的前几天,法院说李喜清聘请了为其做有罪辩护律师(事后知道是法院做了手脚,哄骗家人)。

当天,孔翠花、任艳珍两位律师为其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庭审期间,无论是检察院的公诉人、法官还是那位做有罪辩护的律师,他们都静静的听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词,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 日,孔翠花被冤判二年四个月,本人不服,现上诉市中级法院。

李喜清被冤判一年六个月,现已回家。

据悉,构陷任艳珍的所谓“案子”被退回县检察院。由于石家庄第二看守所不让炼功,非法关押时间长,任艳珍身体很虚弱,头晕、几次出现手脚麻木。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石家庄市井陉县董欣华、孔翠花等被枉判
构陷法轮功学员孔翠花、李喜清的案子被递交到井陉县法院
河北省井陉县凤山镇孔翠花、李喜清被非法批捕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井陉县法院办 公室 0311 82022906 县法院院长乔志海/13784023666 吴跻亭 县法院常务副院长151321 82168 郝学廷 刑事庭庭长 13931117658 18531157629 该案办案法官 栾正平 15132182229 赵北方 15373091278 尹建忠 15132182198 马海明15087384018 张树威15132182710 井陉县检察院: 检察长张爱国 办0311-82022045 井陉县法院: 院长乔志海13784023666 副院长吴跻亭151321 82168 尹建忠 15132182198 马海明15087384018 张树威15132182710 郝学廷13931117658 法办031182022906 井陉县公安局: 局长刘风林 办0311-2031316  13933852088 副局长冀会明13903394886 「610」主任13832336488 国保大队大队长吕俊科13933084928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井陉县公安局
井陉县610办公室王春书,办公电话:2021940,宅电:2026098
石家庄第二看守所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br>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赵三街,邮编050000<br>办公室:0311-87755202<br>106监室狱警13582100951(原李冬梅所在监室)<br>政委 杨素金兼所长 0311-87755202;<br>一科:指导员:杨建军、副科长:孟翼新<br>二科:科长刘文辉、指导员姜明聚、副科长:高新<br>三科:科长张海燕、指导员马建设 接收警察:高新民<br>接收警察:李鑫<br>石家庄市检察院住二看检察官<br>主任王宝军87755379<br>申检察官87755379<br>白检察官87755379
河北女子监狱(鹿泉市)河北省女子监狱<br>地址:石家庄石铜路(河北省鹿泉市永壁村南500米处)。从石家庄火车站乘44路转乘117路,或从纪念碑乘117路汽车到永壁村下车。<br>邮信地址:石家庄石铜路55信箱12分箱 邮编:050222 <p>狱政科科长,付玉惠
井陉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30日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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