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祥
简介:
郑家祥(Zheng,Jiaxiang),
男 ,
年龄未知 ,
凤阳县板桥镇法轮功学员。凤阳县公安局国保610警察曹威、朱喜等人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先后强行绑架了凤阳县板桥镇法轮功学员郑家祥和陈念春。他们二人至今还关押在凤阳县看守所没有放回家。其中警察从郑家祥家非法搜去的私人物品有:大法师父法像一张、真相资料1000多份、真相光碟十几盘、真相币约2000元。陈念春妻子是个痴呆人,他们为了绑架成陈念春,不得不将其痴呆妻子送回娘家。 郑家祥被安徽省凤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陈念春被非法判刑四年,二人都已经上诉安徽省滁州市中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下午3点,滁州市中院对二人进行非法庭审。 安徽凤阳县法轮功学员郑家祥、陈念春一审被非法判刑后,上诉到滁州中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初)现滁州市中院二审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决。现凤阳法院重新立案择日重审。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0621.html#177402844
安徽凤阳县郑家祥、陈念春面临非法二审
安徽凤阳县法轮功学员郑家祥、陈念春被非法判刑
安徽凤阳县法轮功学员郑家祥被关押在看守所已近半年
安徽滁州市凤阳县法轮功学员张海燕被绑架情况补充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安徽省滁州市中院
主审法官刑一庭隋某0550-3212467
安徽滁州市凤阳县公安局: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府东街68号,邮编:233100
县公安局长杨群昌18255025999
国保610警察曹威13955060602
国保610警察朱喜15255067253
凤阳法院--代理审判员:浦春莲 0550-6363115审判长:汪凤泉 陪审员:陈宗芹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凤阳县公安局
:
曹威,
朱喜
凤阳县法院
滁州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30日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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