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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祥

简介:
郑家祥
(Zheng,Jiaxiang), 男 , 年龄未知 , 凤阳县板桥镇法轮功学员。

凤阳县公安局国保610警察曹威、朱喜等人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先后强行绑架了凤阳县板桥镇法轮功学员郑家祥和陈念春。他们二人至今还关押在凤阳县看守所没有放回家。其中警察从郑家祥家非法搜去的私人物品有:大法师父法像一张、真相资料1000多份、真相光碟十几盘、真相币约2000元。陈念春妻子是个痴呆人,他们为了绑架成陈念春,不得不将其痴呆妻子送回娘家。

郑家祥被安徽省凤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陈念春被非法判刑四年,二人都已经上诉安徽省滁州市中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下午3点,滁州市中院对二人进行非法庭审。

安徽凤阳县法轮功学员郑家祥、陈念春一审被非法判刑后,上诉到滁州中院,(二零一七年七月初)现滁州市中院二审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决。现凤阳法院重新立案择日重审。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0621.html#177402844
安徽凤阳县郑家祥、陈念春面临非法二审
安徽凤阳县法轮功学员郑家祥、陈念春被非法判刑
安徽凤阳县法轮功学员郑家祥被关押在看守所已近半年
安徽滁州市凤阳县法轮功学员张海燕被绑架情况补充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安徽省滁州市中院 主审法官刑一庭隋某0550-3212467 安徽滁州市凤阳县公安局: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府东街68号,邮编:233100 县公安局长杨群昌18255025999 国保610警察曹威13955060602 国保610警察朱喜15255067253 凤阳法院--代理审判员:浦春莲 0550-6363115审判长:汪凤泉 陪审员:陈宗芹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凤阳县公安局 : 曹威朱喜
凤阳县法院
滁州市中级法院【滁州市中级法院】<br>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97号,电话:(0550)3213572,<br>陈严法:男,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br>苏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br>韩建设: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br>高平: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br>吴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br>李增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br>张广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主管执行局工作。<br>曹国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br>俞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br>朱有亮: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30日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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