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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兰芳

简介:
于兰芳
(Yu,Lanfang), 女 , 55岁 , 山东省潍坊市穆村镇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于兰芳进京和平请愿,遭潍坊市坊子区(高新区)车留庄镇政府人员、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毒打,被恶警用橡胶棍打的两腿全是黑紫色、人事不省。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于兰芳因厂里业务需要到南京出差,随身携带《转法轮》书及真相资料,在宾馆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分局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往江苏省句东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潍坊市坊子区穆村镇法轮功女学员于兰芳、杜继群、高新区法轮功学员郎会群被高新区国保、钢城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三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九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8点,潍坊市高新区国保警察伙同九龙街办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杜纪群药店和于兰芳化妆品店中,将二人抓走。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于兰芳、杜纪群被潍坊高新区国保大队构陷到潍坊高新区检察院。

于兰芳曾在二零零六年因厂里业务需要到南京出差,在宾馆被南京秦淮区派出所警察绑架,送江苏省句东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这并不能成为对于兰芳定罪的理由,因为劳教制度已经被废除了,是非法的。法庭怎能以非法的劳教迫害为说辞,对于兰芳非法判刑呢?怎能为非法的劳教制度辩护呢?

于兰芳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

潍坊看守所根本不把在押人员看作是人,一进看守所,就强迫她们把所有的衣服脱掉,包括内裤,来月经,连一块卫生纸都不让带,有一个女民警,把你全身上下看一遍看有没有伤之类的,然后换上自己花钱“买”的她们的衣物(包括一个吃饭用的小塑料盆,一个小塑料勺,一个小塑料水杯,一床用过的旧军被,一条白色的手巾、一块硫磺皂、一小盒牙膏和一个小牙刷。一个小塑料凳,外加一身秋衣秋裤和一身蓝色半身服装),共三百三十元钱,直接从家人交的生活费中扣除,走的时候还要全部留下,换上自己的衣服。

看守所里面每隔一、两周一次进行所谓“清间”,就是所有人员都到放风场站着,背对监室。由两、三个民警,把每个人放东西的小柜子打开,把所有东西都扔一床,把床上的被子也都翻一遍。查完后,屋里象进了强盗一样,乱七八糟。再喊着两个人两个人的进屋,进屋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光,一件不留,由两、三个民警看着,然后再一件一件穿上。最后大家全部进屋重新整理所有东西。

每个监室还强制在押人员劳动,一周只休息一天或两天。每天早上六点多起床后,还没吃早饭,就分活,就是封装那种放垃圾的黑塑料袋或是白塑料袋。用红色或绿色纸盒装。早上由一个管劳动的所谓室长分配任务,规定每人装多少个,多的能装好几百,最少的也得装五十个。分完工每人分别从大麻袋中取辊子,然后再一个一个撕开,铺平,每八个或十三个一叠叠好,填到一个约三、四十公分长,十五公分宽的纸盒中,(一般黑色的装八个,白的装十三个),装完盒由另一个去打胶,把纸盒封装好,放在一个正方形的大纸箱中,一箱装两层,共四十八盒,然后用胶带纸封好口,贴上专用标签,下午运出监室,由外面的大车来拉走。

这些东西在撕的过程中,会有一些粉末,呼吸到气管里对人身体健康非常有害,手都变成黑的,装盒过程中不小心,会把手划伤,有时袋子上也沾上血。人们都象机器人一样机械的装着,直到完成才能休息,累的很多人腰都直不起来,直喊累,也没人管。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吃饭、睡觉、喝水、上厕所都在一个房间里。可想而知环境是多么糟糕,如果干少了还被管劳动的管教骂,劳动过程中还有的在押人员相互打架,为一点小事大打出手,被监控看到,会被叫出去训话。

这种垃圾袋应该是销往美国等地,标有英文,是那种在街上用的大垃圾桶之类用的垃圾袋。潍坊看守所长年让在押人员干这种活,强制劳动,无偿侵占她们的劳动成果,是违法的行为。请国际上看到此垃圾袋的人不要再从中国进口,制止中共对在押人员的迫害。

在押人员几乎天天干活,吃住却非常恶劣,一个监室里,一个大通铺,多则二十人,最少也十三人睡觉。常常有自私的人为了自己舒服,多占一块地方睡觉。无论白天黑夜都有两个大灯泡照着,晚上一般两个人值班,每两小时一轮,起来上厕所要打报告,值班民警同意后才可以上厕所,否则会被骂或被罚站,不让睡觉等。

在潍坊看守所,被关押人员吃的菜整年都是水煮白菜叶或是大头菜,或是坏的土豆。一样菜一般要吃上半月或是一个月才换另一样菜。就是白开水,里面放上一点菜,扔上几片肥肉片,因为长期吃这些东西很多人便秘,有的十五天不大便,有的吃药也不能大便,只能自己难受。这样逼着自己花钱买他们卖的菜,一份菜二十、三十、五十元不等。一份黄瓜,有八、九根,外面最多卖五元,他们要卖二十元一份,一份不到十元的炒菜,他们卖到二十元,一份五、六元的油条,他们卖十五元,总之,他们在变相压榨这些在押人员的钱。对外家属问:他们说和外面一样,菜不贵。其实是高于外面两三倍的钱卖给她们。

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这里后,家人不知道,很长时间一分钱也没有,连卫生纸都没有,因为要花钱买,还受到里面常人的歧视,生活很艰难。

法轮功学员于兰芳、杜纪群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被构陷的案卷已移交潍坊市高新区法院。

潍坊市高新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兰芳、杜纪群。

于兰芳、杜纪群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犯罪情节,没有危害,不是犯罪,法庭应该撤销案件、撤销起诉、宣告无罪。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2点,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无视律师的无罪辩护,冤判杜纪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于兰芳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杜纪群不服判决,当庭要求上诉,并义正辞严的说:今天你们违法的判决我,历史会判决你们的。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于兰芳在苏州吴中区木渎镇女儿家带小孩,给百姓赠送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资料,于兰芳被苏州市枫桥派出所绑架,家里所有私人物品全被抢走。警察不让家属会见。

于兰芳被非法关押三十六天,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枫桥派出所告知案件已移交吴江区检察院,于兰芳的女儿请了律师要求检察院不予起诉,律师与当事检察官黄秀峰沟通,黄秀峰说要请示领导给回复,一直没有音信。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上午,于兰芳的女儿接到吴江区法院电话通知到法院去拿起诉书,说案子已经在法院一段时间了。枫桥派出所办案负责人:黄海鹏,吴江区检察院负责人:黄秀峰。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于兰芳女儿接到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刑庭的电话说,于兰芳的案子定在六月十四日下午1点30分开庭。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一点三十分,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于兰芳,庭审时间从下午一点三十分到四点五十五分结束。北京律师张传利做了无罪辩护。

开庭前,审判长先播放于兰芳发放真相资料的视频录像,以此为所谓的证据。参加开庭的人员有:审判长刘丽鹏(女),公诉人黄秀峰(女),书记员,两名陪审员,两名男法警,两名女法警,律师张传利(男),于兰芳的女儿在开庭到一半的时候被审判长以证人为由赶出庭,直到最后没有进庭;女婿在法院门口就被以证人为由阻止进庭。

据悉,所谓宣判大约两至三周。

于兰芳在苏州女儿家带孩子,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被吴江区法院非法庭审后,一直没有消息。八月三十一日上午,法院给予兰芳女儿打电话说,让她陪于兰芳下周一(九月五日)上午十点,去办“取保”,以前检察院办的“取保”九月七日满十二个月。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于兰芳女儿接到苏州市吴江区法院的电话通知,于兰芳的案子在九月二十九日上午进行宣读判决书,告知在当日9点50分到达。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于兰芳与女儿准时到达法院,大概在十点多的时候,于兰芳被非法宣判,判决撤销之前缓刑,执行前次实刑判决,这次的判刑为一年,数罪并罚,扣除被关押时间,最终判决三年六个月(具体刑期待正式判决书),被当庭非法扣押。

目前吴江法院告知于兰芳被非法关押在枫桥派出所,关押多久目前不清楚,未告知什么时候转移看守所。于兰芳的女儿当日中午随后去往枫桥派出所探望母亲,询问细节,枫桥派出所拒绝探望。

已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三日从枫桥派出所转移到苏州市第四看守所。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抄家非法审讯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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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官名字 徐莉娜 电话 68552763 案卷 2022苏05刑终557号 主管迫害的责任人是潍坊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才 电话 13906367166 吴江区法院刑庭: 电话:0512-63983975 主审法官刘丽鹏(女)0512-63983975 吴江区检察院: 公诉人黄秀峰(女)0512-63969043 苏州市枫桥派出所: 电话:0512-65362718 办案警察黄海鹏 抓人警察蒋大伟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潍坊市看守所办公室:0536-8911161 8901110、8902110 8916333 8916597<br>所长:王克祥 0536—8911161 宅 0536—8107038 13806363390<br>政委:秦广森 13506496000<br>女所长:彭云霞<p>办:0536- 8902110 <br>值班电话:0536-8916826<br>所长:李志念0536-8393366、13953608176<br>政委:李子亮0536-8916826、13905366826<br>副所长:闫伟群、隋秀平、曹元平<br>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学升、四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代政楚<p>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87号,<br>潍坊市市内邮政编码:261000 <br>潍坊看守所 0536-8901110 <br>所长房坚毅 049943 <br>郭宏(女) 054835<br>胡贵明 050668<br>狱医朱波(做了不少坏事)<br>看守所所长:王树国,电话8911161<br>吴静,女,20多岁<br>张队长,男,30多岁<br>康医生,女,50多岁
坊子区九龙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派出所所长:刘汉昌手机13963663077 办公室电话0536--7691010<br>副所长陈军华手机:13583639758 办公室电话0536--7691010
潍坊高新区公安局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6699号<br>邮编:261061<p>姓名	职务 警务通	办公电话(0536)邮箱<br>钱文亭	局长 18605360011	8055601	kfq@gaj.wfs.sd<br>韩晓军	政委 18653669176	8055602<br>官东明	副书记	13721980003	8055603	kfq@gaj.wfs.sd<br>刘美玉	副局长 15806360005	8055605	kfq@gaj.wfs.sd<br>李乃罡	纪委书记18815361881	8055606<br>潘国俊	副局长	15953690003	8055607<br>董洪涛	副局长	18678078909	8055608<br>高双成	指挥中心主任 18815367776	8055609<br>庄东坡	国保大队长	18815367779	8055610<br>孙璞强	刑警大队大队长	18815367616	8055586<br>王发栋	治安大队大队长	18815367887	8055612	gxfzdd@gaj.wfs.sd<br>李南平	副主任	18815367667	8055669
苏州市第四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女)】<br>地址:苏州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br>电话:51267517475<br>副所长:王玲、郑顺兰。
钢城派出所
高新区国保大队
高新区法院
潍坊高新区检察院
吴江区法院
高新区枫桥派出所电话:51266622110、51265362718<br>副所长:夏坤<br>[社区队] 徐亮(副队长),李家鼎。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10日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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