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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素群

简介:
龚素群
(Gong,Suqun), 女 , 52岁 ,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大王镇法轮功学员。

龚素群因修炼法轮功获得身体的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后,曾三次被非法关押,并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劳教,在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受折磨。她的丈夫也曾被关押折磨,两个孩子受到惊吓。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龚素群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八月,遭村镇人员抄家搜书并逼迫龚素群写检讨书。

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龚素群到北京上访,被带回后关在县看守所。因拒绝写悔过书,看守所的警察就指使犯人殴打她,被罚站二十天,还跪了一天,三十八天后取保候审,由镇上的治安员签字领回。放人前,逼迫龚素群的丈夫交一千五百元的生活费和学习费。回家后,区派出所和村镇的干部三天五天就上门搔扰,每天都要去村上报到,赶场出门要请假,随时都有人监视,两天不见就要暗访,队长的家属经常是晚上八、九点的时候就喊龚素群,看在不在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龚素群在北京被抓的当天下午,她的丈夫就被绑架到大王镇上,一同被绑架的还有几个在法轮功被迫害前刚刚学过几天后来就没炼的人。她的丈夫遭私刑折磨、辱骂、殴打、罚跪木板凳等。三名打手把他按在板凳上,用胶棒打了近两个小时。十一日,他们还被拉到街上游街示众。后来家属被勒索九千元“保证金”另外还交了二百元“学习费”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腊月十几,丈夫刚刚回家,村治保主任就把龚素群夫妇和所有炼过法轮功的人(多数才学过几天)叫到村上去。他们早就策划好了,区委、镇上、派出所的干部来了两大车。

村主任带领一批人把她的丈夫押去抄家,一无所获。就将夫妻俩带到定水,关在派出所审问,没问出什么来,就把龚素群关在黑屋里到第二天晚上十点钟才放人。腊月廿八晚上,大约十二点,村书记又跑到龚素群家里,收走了一台录音机,过了一个多月才归还。

二零零六年,龚素群和丈夫到阆中烧窑打工,村文书和派出所的人开车到窑场企图绑架她,但没找到人。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龚素群在宏观乡三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大桥派出所绑架。她被戴上手铐,铐在凳子上,遭警察非法搜身、辱骂、审问、欧打。晚上十点龚素群被送到县看守所,后来非法劳教一年,送到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被逼迫写“三书”不写的就罚“站军姿”、“坐军姿”,侮辱谩骂,强迫听诽谤师父和法轮功的文章。每位法轮功学员配两名劳教人员(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被迫做奴工,经常加班到深夜。法轮功学员之间不准说话,走路要挨骂,上厕所慢了也要挨骂。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逼迫放弃信仰罚站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骚扰抄家迫害亲属非法劳教军训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区号:0832<br>传真:5212057<br>总机:521205l、5212052<br>办公室:5212057<br>地址:资中县公民镇楠木寺 邮编:641200<br>所长:王保军 5212189(办)<br>教育科科长:李志强<br>八中队队长:李奇<br>七中队队长:张小芳
南部县看守所
四川省南部县大王镇政府
大桥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7日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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