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3月7日,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新挑河乡西村法轮功学员刘庆鸣,因诉江,被新挑河派出所从家中绑架到派出所,并没收了三本炼功日记和九十余张护身符及真相币若干,当日下午非法关押到金乡拘留所,十五天后放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四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6191.html#16430934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挑河派出所 金乡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3日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