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炳芳
简介:
曹炳芳(Cao,Bingfang),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新泰市法轮功学员2002年7月21日凌晨,以镇610头目(镇副书记)和公安分局局长柳军为首,在村书记郭永和家密谋后,由郭带领将大法弟子曹炳芳从被窝抓走,撇下七、八个月嗷嗷待哺的女儿,从此不知下落何处。曹的丈夫抱着女儿,舍下地里收割的庄稼四处奔走打听妻子的下落。20天后得知被非法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洗脑,并逼迫交3千元洗脑费。 二零二一年五月下旬,山东省新泰市三位法轮功学员:汶南镇赵家庄村曹炳芳、新甫街道办事处西西周村徐勤礼和另一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被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冯大勇逼迫去公安局洗脑班(原新泰市北师中学院内),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写“保证”、按手印等。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新泰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洗脑班迫害
山东新泰市汶南镇610歹徒及公安恶警恶行录
相关单位及个人:
新泰市公安局西周警务区电话:0538-7103179
新泰市公安局国安大队电话:0538-7103063 0538-7103060
新泰市公安局汶南分局局长陈军,办公电话:0538-7712166 手机:13305387558
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0538-7103060,7103062
大队长:冯大勇 18562359316 13853813269 7103065(办)
(冯大勇之妻:于玲 13853812579 新泰市公安局车管所主任)
教导员:李同军 13705485977 7103061(办) 7016728(宅)
公安局“六一零”主任:马彦(女) 13605381212、7103060(办)、7103259(宅)
新泰市六一零办公室:
主任 张新德 13583876288、7210287(办)、7078288(宅)
副主任 赵伟 0538-7237654(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汶南镇公安分局
:
柳军
赵家庄
:
郭永和
新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冯大勇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27日 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