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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珍

简介:
孙维珍
(Sun,Weizhen), 女 , 79岁 , 辽宁省丹东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四月四日,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张桂琴、孙维珍在路边讲真相、发放真相小册子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给正在巡逻的丹东汤池派出所警察。

当日下午,两人都被警察王海斌非法抄家,张桂琴家中被抄走大法书籍、电脑、真相币资料等私人物品。孙维珍家被抄走师父讲法录音带、炼功带十四、五盘、讲法碟十四、五张,小台历等私人物品。

傍晚,孙维珍、张桂琴,被警察送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医院检查身体,检查出有高血压、心脏病,当晚送进丹东看守所时被拒收。两人被非法关押在集贤派出所一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上午十点左右,孙维珍听到警察要把张桂琴送回家,中午张桂琴的丈夫到派出所,孙维珍问他:“张桂琴在家么?”他说:“没看见”。四月五日晚五点左右,孙维珍被警察送回家。

之后,孙维珍不顾自己的安危,不断的到汤池派出所、丹东振兴区检察院给办案人员讲真相、面对面递交真相信,以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以及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任何法律,是江泽民利用权力操控司法机关、“610”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破坏法律实施,对法轮功学员滥用罪名,致使十七年来无数的法轮功学员遭受绑架、非法判刑。

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半,孙维珍按检察院潘嗣修约好的时间再次来到丹东检察院,但是当天晚上孙维珍一夜未回,家人心急如焚,第二天分别到派出所、检察院要人,派出所人员说不知道,检察院潘嗣修对家人说:“到医院检查没有任何病,收监了,身体这么好是因为炼法轮功的原因吧。”并说十日左右法院要开庭。

孙维珍的家人已向法院申请为孙维珍做无罪辩护。

在二零一六年八月,丹东振兴区法院、检察院等执法人员不顾老人年迈,竟将76岁的法轮功学员孙维珍骗入看守所。家属多次找到法院法官申请辩护,法官明知无理,避而不见,欺骗家属一周内开庭。结果年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孙维珍被非法判刑1年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家属仍不放弃,不断找办案人员,孙维珍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辽宁省丹东市79岁的法轮功学员孙维珍走在丹东市振兴区民主桥上,被2个警察绑架到附近的纤维派出所,说是有人举报,但证人没有拿出任何所谓的犯罪证据。警察在她包内翻出有一份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警察又到老人家中也没有翻出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丹东市纤维派出所警察王大墉把孙维珍带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作为起诉证据,把孙维珍老人起诉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孙维珍在看守所摔倒,经狱医测量,血压高达240,看守所不愿承担责任,十一月五日让孙维珍取保候审回家。十一月末,丹东市中级法院通知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孙维珍的家属,终结孙维珍剩余两个月的非法刑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拘留非法起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丹东振兴国保大队长王海斌的犯罪事实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已终结对孙维珍的非法判刑
丹东79岁孙维珍被非法关押
辽宁省丹东市警察构陷79岁孙维珍
2016-17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图)
到检察院劝善-七旬孙维珍被扣押-家人营救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6345.html#1646225513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者的电话(区号:0415): 辽宁省丹东市纤维派出所 金桥 所长 住宅:202838 手机:13942506063 高兵 教导员住宅:6172022 手机:15942557070 刘洋 副所长住宅:3518479 手机:13941515223 顾鹏飞 副所长住宅:3168680 手机:13470028200 白凤奎 副所长 住宅:4132049 手机:18840515118 值班室:0415---661372 0415---6163931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兴检察院:九连城镇联系电话:0415—4143280 振安区检察长:李琦 电话:13604950136 副检察长:郭连河 办公电话:6276187 公诉科 朱科长 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科长 陶霞 办公电话:6276658 公诉科徐晓明 6276697 立案庭 6276681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部分电话<br>监狱长 贾福军 024 31236001 15698808121<br>政委 徐敏 024 31236002 15698806633<br>老残队 郭队长 024 31236197 024 31654352<br>邮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 邮编:110145<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邮编110145<br>电话:(区号均为沈阳区号:024,前四位是8929)<br>监狱长:杨莉,办电89296666,宅电86914173,手机 13390118299<br>主管监管工作副监狱长:房淑霞,办电89296633,宅电86164016,手机13390116633<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br>纪委书记室:89296818<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55<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88<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33<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858<br>工会主席:89296699<br>政治处主任:89296767<br>总师办:89296888<br>办公室:89296601<br>办公室主任:89296868<br>狱政科长:89296686<br>狱政处办公室:89296687,89296689,89296690,89296691<br>一监区办公室:89296863,89296865<br>一监区队长吕冬梅,科长吴宏,办公室电话89296866<br>二监区大队长:丛卓,徐区长办公室 89296867、89296869<br>二监区教导员:89296870<br>三监区办公室:89296871、89296872<br>三监区区长:89296873,传真89296875<br>四监区办公室:89296876<br>五监区办公室:89296877、89296878<br>五监区教导员:89296777<br>六监区:89296885、89296881、 89296882、89296883<br>七监区:89296889、89296886、89296887<br>八监区:89296898、 89296893、89296895<br>九监区监区长:武力,办电89296896<br>九监区科长:李鹤翘(李可巧)<br>九监区教导员:徐敏<br>九监区狱警:杜庆欣、刘梅、郭艳斌、王晶、邢东来、李丹、钱蕾<br>九监区办公室:89296892、89296893、89296895<br>恶犯:姜萍、董晶、刘健、王翠平、敖金英<br>十监区:89296899
振兴区法院振兴区人民法院地址:振兴区兴三路28-1号 (区号0415; 邮编 118000)<br>翟振宽 院 长,手机 13941525757<br>崔大勇 副院长 办0415- 3137268,宅0415-3137875,手 机13941570481<br>栾永军 副院长 办0415- 3135341,宅0415-7187771,手 机13842519011<br>张达远 副院长 办0415- 3126616,手机13358771717<br>王常庆 刑事庭长办 0415-2277068<br>陶占华 刑事副庭长办0415 -3139521,手机13842519658<br>董文 刑事庭长 办0415-2277071 手机18242424769<br>代连芬 法官,办0415- 2277041<br>蒋雅贤 法官,办0415- 2277041<br>冯泰昆 审判长<br>张乾 法官办0415-2277072<br>代理审判员 王连友<br>代理审判员 王连耀<br>代理审判员 苗蕾<br>代理审判员 蒋芳新办0415-2277072<br>人民陪审员 宋诚<br>书记员 马丽
东港市汤池派出所 : 王海滨
振兴区检察院振兴区检察院<br>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道沟转盘振兴区检察院 邮编:118300<br>王学平 检察长(2013年再任),手机13604951999,办0415-2027999,专线<br>0415-6276467。<br>于春良 副检察长(主持工作)<br>唐喜国 副检察长 ,办0415-2027568,宅<br>0415-6276468,手机13842519009,专线0415-2190592。<br>张亚君 副检察长,手机15942570633,宅0415-2134537。<br>马庆懿 副检察长,手机13898500569,宅0415-2136762。<br>徐 伟 副检察长,手机13704159779,办0415-2027569,宅0415-6276469。<br>韩景武 副检察长,手机13841535578,办0415-2149305。<br>李 丹副检察长,手机13514150660,办0415-2021519,宅0415-6276489,专线0415-3177880。<br>黄小刚副检察长,手机13188389999,办0415-2027520,宅0415-6276420,专线0415-3173557。<br>刘 平 侦查批捕,手机13942558105,办0415-6276437。<br>张云鹏 案管科长,手机13941539809,办0415-6276451,专线0415-3134429。<br>张有利 公诉科长,手机13841538668,办0415-6276447。<br>孙国志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5102455660,办0415-6276483。<br>朱晓峰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3904950005,办0415-6276438。 : 潘嗣修
纤维派出所纤维派出所:所长金乔13942506063副所长于洋、办案警察王宁18840515091<br>其它警察:贾宏烨15041574789、秦树礼13941538977、丁伟13841500246、王慧彬、胡德鹏<br> : 王大庸
集贤派出所<br>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2日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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