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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旭姝


工作时的吴旭姝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吴旭姝近照(二零一六年)

简介:
吴旭姝
(Wu,Xushu), 女 , 六十多岁 , 黑龙江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在禧龙宾馆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吴旭姝女士坚持修炼大法,被开除公职,先后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和劳教、被强制送精神病院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在佳木斯劳教所被迫害四肢冰凉,身体不能自理,二十四小时需要别人照顾,一具僵尸一样躺在那里,浑身没有一丝热呼气。家人来到劳教所,正告他们:“这个人死了你们负责!我们不要了!”当晚送到医院抢救室。当时三个医生为她量血压都为“零”。检查结果:心衰、肾衰、休克、心血管供血不足。劳教所这才于十一日把她交给家人,还逼迫家人签字说生命出现危险与他们无关。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直在外面流离失所的吴旭姝女士回到了家,三月二十一日早上,六、七辆警车、几十名警察包围了她家的住宅楼。为躲避迫害,她从二楼跳下,造成她的右胳膊肘到手的那段骨头从胳膊肘里撞出来了,胸椎十二节和腰椎一节压缩性骨折,后来成为两椎体融合成一个椎体,在弟、妹的援助下做了胳膊的手术,术后胳膊再也不能直伸了,腰部连洗衣服都疼,更不能干重活,终生残疾。

为躲避迫害,吴旭姝女士离开了家,流离失所在外多年。她被佳木斯公安局通缉十四年之久。

由于她的人品和管理才能,近年被七台河市禧龙宾馆聘请去做管理工作,她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做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深得老板和员工的信赖。

吴旭姝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高运山、张兰君、于桂华和姓赵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去七台河市铁山乡四新三队讲真相,被村干部带人绑架到铁山乡派出所。第二天铁山派出所警察放了赵姓老年法轮功学员,并对另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抄家那天晚上来了三个局长,还有国保的一共十几人,他们搜索了张兰君的电话记录,并对有联系的其他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监控,预谋绑架。

吴旭姝女士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傍晚六点在七台河市山湖路41号门前,突遭四名匪徒绑架。强行给录像,手机、钥匙等物,被非法抢走之后得知是七台河市公安局派出的警察(李建军、杨景波、范大龙三人)。这些人一没着装;二没有出示证件;三没有佩戴执法记录仪,更没有出示任何书面法律文书,就强行将吴旭姝双手铐到后背,拎起来摔打到地上,致使吴旭姝身上多处受伤,左小腿上的伤至今未愈。后来另一伙人(刘喆,陈智勇、李建军、杨景波等人)把吴旭姝拉到桃西派出所,换车时又将她摔在地上,腿被摔伤,在桃西派出所,从5月7日傍晚六点到5月9日晚九点送到看守所,他们对吴旭姝非法监禁51个小时,两天两夜不让睡觉和休息,一直关在铁椅子里。

二零一六年七月份吴旭姝要求见张东来所长,请求帮助联系家人,帮助请律师,一直不予解决,没办法的情况下,于七月二十日开始绝食抗议,第四天被张剑峰所长和包教管教强行送到公安医院灌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法轮功学员吴旭姝的两位代理人卢廷阁律师和王磊律师,带着吴旭姝家属的委托手续和合法的身份证明,来到七台河市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门卫的值班人员在确定了卢廷阁律师和王磊律师是吴旭姝的代理律师后,马上打电话找来了监管支队的大队长郇晶磊,这个郇队长开口就让两位律师去公安局找“毕政委”(毕树庆)。律师们认为去找他(毕树庆)是违法的,坚决不去,并依法要求会见。

郇晶磊故意刁难律师:“你们不去找毕政委,我就让你们四十八小时会见。”吴旭姝的两位代理律师当仁不让。卢廷阁律师说:“你这是报复……”这个郇队长用挑衅的语气说:“就四十八小时,不然你去控告啊!”律师们告诉他:“我们本来不想控告你,这是你逼的我们控告你……”说完,律师们在看守所门前拍照,他又来阻止,声称不允许在这里拍照。

律师们不予理会,他又要核实律师的身份、证件,并往律师事务所打电话,问卢律师:“你的律所为什么没人接电话?”卢廷阁律师告诉他:“我就是律所主任,我就站在这里,当然没人接电话了。”他又给王磊的律所打电话核实律师证、会见信函,又给两位律师当地的司法局打电话,这显然超出他们的职责范围。

对方撂电话,这个郇队长说:“态度怎么这么不好?”卢律师乘机告诉他:“公安部门都这态度。”郇晶磊想尽一切办法拖延时间,阻止律师会见吴旭姝。两位律师据理力争,这期间这个郇队长一直在打电话请示“毕政委”和汇报看守所这边的“情况”。

后来这个郇队长又说两位律师的委托书上家属的签字笔体不一样,怀疑不是一个人签的,他过去就是干文检的,又要核实吴旭姝家属的身份:是否家属本人签的字、一共签了几份委托、请了几位律师、都委托的谁,哪天签的委托……卢律师告诉他:“我有必要弄假的吗?我现在签两个名字也不会完全一样的。”

后来郇晶磊到底还是给家属打通了电话,吴旭姝的丈夫告诉他:“我给妻子请了两位律师,一位姓卢,一位姓王。”他又追问家属:“是你签的委托书吗?”家属告诉他:“不是我签的是谁签的?你还有别的事吗?”郇说没事了,他自知没趣儿放下了电话。

在两位律师的一再追问下,郇晶磊实在没有退路,又开始叫苦,说现在工作如何如何难干,也不能因为你们俩的这事丢了工作……又说接见室现在已经占用满了。王磊律师和卢廷阁律师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等。”一直等到中午十一点,最后他说:“你们下午二点来会见吧。”这期间,他一直在和毕树庆电话商量、请示、汇报。

八月二十二日下午两点,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一百零五天的六十一岁的吴旭姝女士终于见到了她的两位辩护律师。当天下午四点多结束了会见,当她的两位律师走出看守所时,对吴旭姝女士身陷囹圄的处境非常担心,但是对她的人格给予了高度的赞誉:吴女士的谈吐不凡,她的善良感染着其它人,现在没有什么可以证明她犯罪了。

卢廷阁律师和王磊律师来到桃山区检察院阅卷,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知:吴旭姝案件七月二十八日从桃山区检察院退回桃山分局。二位律师从检察院来到桃山分局,分局的车承斌让两位律师找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林涛。到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说是林涛出差,两位律师又找国保支队政委毕树庆,说毕也出门了。

卢廷阁律师和王磊律师说案子退回补充侦查阶段就是一个月时间,在过几天就是八月二十八日了,等案卷一旦到了检察院,律师就马上来阅卷,了解案情后,再做打算。

第二天早上(八月二十四日)八点半,在哈尔滨太平机场,王磊律师在过安检时又一次被布控,直到警察请示后放行。王磊律师抗议警方滥用职权,引起安检人群侧目。放行时,警察居然解释“你的信息不全。”

有消息说,七台河市想要在十月末或者十一月初对绑架的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并且有七台河市中级法院的人直接参与,届时黑龙江省也会来人参加此次的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四十五分,卢廷阁律师进入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找到办案人金星峰要求阅卷,之前卢律师因为阅卷的事来过桃山区检察院,法官金星峰违法阻止卢律师阅卷,为此卢律师把他控告到黑省高级法院和高级检察院,这次法官金星峰非常客气,没让卢律师去立案大厅,直接让门卫把卢律师领到他的办公室,主动拿出吴旭姝的卷宗让卢律师拍照。卢律师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把吴旭姝的卷宗拍照完毕。

卢律师对金星峰说:吴旭姝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材料和法律意见书我已邮寄给你院。金说:王国威庭长说没有收到这两份书面材料。卢律师说:不可能收不到的,我邮寄的是快递,经查询都签收了,签收的是王国威本人。金星峰说:法轮功的事情都是属于敏感案件,基本上没有取保的可能。卢律师说:敏感不敏感不是取保的条件,得看她本人够不够法定取保的条件。

卢律师又详细的讲了吴旭姝现在的身体状况:她心脏病很严重腰椎骨折等好几样疾病,不然出了问题谁都承担不了责任,至少得给她身体做个全面检查。金星峰脱:这事得和看守所提,找法院领导反映,找庭长和院长都行。

卢律师接着问金星峰,以后再有律师来阅卷是否就允许复印或者拍照了吧?金星峰说:来吧。卢律师说:其他的案件其他的律师来直接就可以阅卷了吧?(因为有六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在桃山区法院) 金星峰又马上改口说:还得看领导的意思,得听领导的,领导让干啥干啥。卢律师说:那你不让阅卷人家还得控告你们。

说完卢律师就去找院长和庭长,准备给吴旭姝办变更强制措施和取保的事,结果庭长和院长都不在办公室,打电话没人接……

第二天早八点二十五分,卢廷阁律师到七台河市看守所会见吴旭姝。遭门卫阻止,说这是专案组的案子,得向所长汇报。卢律师告诉他这样要求是违法的,手续齐全就应该安排会见。门卫说领导就这么定的,他们也没办法。然后门卫就联系所长们但都联系不到,最后就让卢律师进去了。

这次会见主要是因为卢律师才拿到卷宗,要向吴旭姝核实控方所谓的证据,了解事实真相,一上午的时间,吴旭姝主要是查看证据材料,作笔记,卢律师在和她逐字逐句分析,到中午十一点午饭时间,会见被迫终止,卢律师和看守所约定好下午两点继续来会见。

下午两点钟,卢廷阁律师准时来到看守所,不料在接待大厅登记窗口再次遭到刁难,窗口警察以卢律师的手续没有向领导汇报为由,不许卢律师会见吴旭姝,并蛮横的说:我不管,没有领导的话,我安排不了。无奈,卢律师只得再次回到门卫室,门卫说:我告诉你手机号,你自己联系领导吧。卢律师只得亲自给看守所张姓所长打电话,没说几句就被对方不耐烦的挂断了。卢律师又发短信陈述实情、利害……张姓所长才不得不通知警察安排律师会见。经一翻折腾后,直到下午三点钟,卢律师才见到等待已久的吴旭姝。

吴旭姝决定要控告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及看守所待遇极差之事。律师答应了帮她申诉或控告,并向她核实了一些细节。四点十五分,卢廷阁律师带着吴旭姝那份沉甸甸的嘱托走出看守所。

目前(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仍有王元菊、张桂荣、吴旭姝、王静、张兰君、谭凤云、赵春阳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受家属的委托,有十三位律师陆续来到七台河为这十位法轮功修炼者维权。

黑龙江七台河市吴旭姝、王元菊、张桂荣、王静、谭凤云、于桂华、赵春阳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半年,面临非法庭审。谭凤云的律师时伏龙接到了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法院的通知,要在11月24日在茄子河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吴旭姝在桃山法院被非法开庭。十二月一日,吴旭姝的两位辩护人卢廷阁和陈建刚律师及其家属陆续来到七台河。上午卢廷阁律师会见吴旭姝,下午陈建刚会见吴旭姝,晚上律师和家属一起吃饭,大家互相沟通的很融洽。第二天,十二月二日早上又来了两位吴旭姝的“亲属”,加上十二月一日来的一共六位家属,这六位家属七点多就来到桃山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欺骗家属,谎称今天不开庭了,家属就回宾馆了。到八点多家属接到法院电话说又开庭了,家属就又来到法院。法院只允许两位家属进庭旁听,其它家属都被挡在门外。

八点四十分,二位律师来到法院。律师指出法院违法,凭什么限制家属参加旁听人数。法院以违法安检为由刁难二位律师,二位律师拒绝接受这种侮辱式的安检,因为法律规定律师和公诉人是一样的待遇,都是免检的。但是桃山法院故意违法安检刁难律师,律师坚决不接受安检。这时家属中出来一个自称是吴旭姝“表弟”的人劝说律师配合一下,接受法院安检。二位律师告诉他:“我们是不会配合违法的。”此人恼羞成怒,竟然不分青红皂白在法院和律师大吵起来。这期间法院两次出来说明律师不用安检可以进庭,可这个“表弟”(此人的真实身份叫小魏子,是吴旭姝弟弟的朋友,也就是自从吴旭姝被绑架他就来七台河办理此 事,去公检法610部门打点,从他手里花出去的钱不知有多少)开始侮辱、谩骂、威胁二位律师。律师们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当然不会去骂人的,但是坚持法律原 则。小魏此时以家属的身份开始动手推搡二位律师,嘴里还不停的威胁要对二位律师如何如何……小魏径直把二位律师推到法院门外。这时律师看见国保的人和小魏见面称兄道弟,并在律师的面前告诉小魏一会儿来国保找他。

律师们在冰天雪地中站了半个多小时,同时主审法官金星峰对吴旭姝的丈夫展开心里攻势,不一会金星峰出来在法院门口宣读了吴旭姝丈夫谭伟天的辞退律师解聘书,并洋洋得意的告诉律师说:“你们被辞退了。”这时二位律师出示自己和吴旭姝亲笔签的委托书给他们看,他们知道辞退不了律师就都灰溜溜转身回法院去再也不出来了。检察院的人、国保的人、被安排来参加旁听的人也都走了。至此,二位律师还没见到当事人,吴旭姝的非法庭审就被国保利用家属给搅黄了。

这二位律师受到如此大的侮辱,仍然没有放弃身陷囹圄的吴旭姝。为防止法院耍流氓,律师当天下午用EMS快递将两份吴旭姝的亲笔签名委托书邮寄到桃山法院。吴旭姝以前的工作是国家公务员,是父母的骄傲,是弟弟妹妹们的榜样。如今的吴旭姝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十七年的血腥迫害中,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通缉十四年,现在七台河国保610又把她作为F1311项目的“头”进行重点迫害。吴旭姝于五月七日晚被绑架后,被连续五十个小时刑讯逼供,酷刑折磨导致她后背被打伤十厘米长的口子,左小腿的伤至今没有痊愈,并且现在被迫害的出现心衰、肾衰、心脏偷停、视力下降、视物模糊不清,头发掉落大半,腹痛吃啥吐啥。看守所多次拉她去公安医院抢救,就这样的身体她们还要非法庭审……

卢廷阁律师临走时说了一句话,堪称至理名言: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人真是悲哀,这样的家属实在可怜。国保把你家人绑架后酷刑折磨,又要开庭审判,你们还和国保称兄道弟,还给国保送钱送礼,这不是法制倒退吗?但在中国大陆是个普遍现象,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七台河市国保大队的常飞对台河市法轮功学员张立萍(五十六岁)撒谎说他是陈举,自称是十大恶人之一,吴旭姝、赵春阳被判刑都是他整的。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抄家绑架未遂非法通緝非法审讯摧残性灌食非法提审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剥夺睡眠坐/锁在铁椅子上非法判刑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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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七台河市公安局:
局长梅洪斌15214645678
国保队长毕树庆13946550880、13314640880宅0464-8281932、8584932办8297021
毕树庆妻王立岩8281932单位七台河市工商局邮编
毕树庆兄毕树荣8357006办8267178宅1304679266
七台河市公安局刑警二中队直接参与绑架并迫害吴旭姝的办案人:
车承彬13904670880
李建军13946560678
范大龙15146499500

监管支队支队长王敏13339327067 郇晶磊13946583198
七台河市看守所所长张东来13946530095
110转市局督查电话139-4559-78910464-8297110
七台河市局督查处0464—8297110
七台河市公安局督查队长刘振兴13946536072
七台河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领导段秋艳13846411095
诬陷吴旭姝的项目组人员林涛15804645550

七台河市桃山区公安分局(2015年11月更新):
局长高欣15145660006宅8295600
政委戈方敏13946581100
副局长杨胜家13904673390
副局长宋成飞13504889009
副局长聂晓春15845496666
尹世江13946535240主任
于丽18646467111主任
尹高玲13945575290科員
王吉安13089557779紀檢員
周鐵軍13304670888宅8251988主任
薛福綿13946518376宅8275376科員
劉麗13946579395科員
代燕13804651008科員
閆偉林13846425789宅8690023
周培軍13946545757副主任
桃山分局國保大隊
姓名手機
邴文來13946544881264
隋國波13846444411264
王輝13946518919264
孫雪冬13846478555264
曹威13069844888宅8698009辦8297818
崔向東13304674898宅8274898
王建富13946560632264

桃山区检察院
白福录 0464-8286658(办) 15904641567
姜 林 8261098(办) 13945595444
桃山派出所
姓 名 手机号码
王 杨 13384644000 426
杨勤林 13945586011 426
孟庆龙 18646411777 426
曹玉晶 13946583443 426
杨卫东 13946583553 426
苏 航 15214658555 426
程秀山 13351260007 426
渠慎兴 13946509318 426
张 宇 13946546424 426
李万金 13945587106 426
刘 洋 15146490098 426
张全伟 13945596736 426
朱国辉 13946524941 426
王晓歌 18846466302 426
李 岩 13846430378
王子桐 13089553335 426

七台河市茄子河公安分局电话号(2015年11月更新)
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公安分局
邮编:154600 区号都是 0464
分局领导
满春林15046859888 15714648701(办) 局长
何金生13504886006 15714648702(办) 局长
任忠良13946519538 15714648703(办) 局长
黄天铸13946557233 15714648704(办) 局长
刘久明13846423636 15714648705(办) 局长
政工监督室
潘艺敏13946503533 15714648707(办) 科长
戴玉泉13945576367 15714648708(办)
朱连财13946581546
张喜龙13349329557
孙志友15904648317
警务保障室
王海龙13946501996 15714648799 (办) 科长
刘 欢13704570120
王金兰13946530626
王志强15946449123
李海丽13946510822
吕淑波13846418932
刘文东13846411364
辛会英13089540707
门 卫15714647001
指挥中心
王春雷15046418567 15714647002 (办) 科长
王立辉13846460303
袁志云13945586005
陈佳堂15214640123
赵 斌15946430103
陈 鑫1594644160 ?;
王贝利
法制室
吕 英13946577718 2927185 (办) 科长
辛志军13946540691 15714648717(办)
于文龙13804875411 15714648716(办)
刘喜良13945588850
林乐忠13845314400 15714648706(办)
陆 欢13903673062 15714649110(办)
国保大队
张志彬13945578777 15714648741(办) 队长
李洪伟13351241333 15714648742(办)
李加春13904670738
刘 童13704574560 15714648743(办)
周传君13946509502
李建国15046409992
15046403037
孟广辉13351267999
关和伟15561957666
治安大队
李春龙13946525222 15714648731 (办) 队长
董福臣18646440081
佟胜坤13846453388 15714648733(办)
车兴龙13946594456
孙明逾13946580801 15714648735(办)
刑侦大队
杨德平13904670983 队长
13199380000
佟志江13946517234
张建立13945580805 15714648726(办)
张有强13804876345 15714648723(办)
赵建江13945589090
王洪斌13384646331
芦传明13946558300
贺俊生15246414001
高凤鑫13704570756
邹立峰13946510017
关法斌13946586000
白惠斌13946500321
姜晓光13846459369
葛运强13946567400
刘龙江13946589777
翟朝辉15246412614
李 鹏18846469203
包世敏14704640464
马常超18704648581
茄子河派出所
赵顺平 13946540000 15714648751 (办) 所长
陈洪义15946448688 6119120(办)
13351242688
宋士华13946569119
李文一13349325444 6119123(办)
15946420344
马 杰13945570100
张中宇 15145644005;
17713359999
赵忠良 13946555066;
郭云学 13846460457;
13136895522
李 敏 13945578805;
高国志 13804874005;
宋晓东 13945579570;
芦传明 13946558300;
毕东升 13945587602;
陶乃利 13904670999;
李文杰 15846411001;
张连旭 13846446301;
白庆臣 18304660111;
张振卓 18804642173;
石春光 13946537370;
孙 巍 13846425777;
张 岩 13946503266;
全建宇 13707999999;
任 冰 13946580917;
桃东所
姓 名 手 机
孙堂斌 15145640009 #26
马剑华 13384641388 #26
白雪峰 13946517030 #26
王 哲 15246410406 #26
王书臣 13846441099 #26
凌佐江 13946549588 #26
李福臣 13945575541 #26
孙立明 13704578009 #26
姚元博 15946421877 #26
朱春华 13946597201 #26
赵久文 13946547560 #26
付 洋 15804641207
王 岩 15246414500 #26
丁阳阳 18746406338 #26
王长江 15145656155 #26
刘艳敏 13846461051 #26
王超众 13946515663 #26
值班室 8693110

杨波,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 电话:15945183001
梅洪斌,七台河市公安局局长,15214645678
毕树庆,公安局国保队长 13946550880 13314640880 0464- 8281932宅 0464- 8281932宅 0464-8584932办 0464-8297021
毕树庆妻子 王立岩 0464-8281932 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 邮编154600
毕树荣(毕树庆哥)8357006办 8267178宅 1304679266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 : 常飞
黑龙江省公安厅电话区号:0451<br>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邮编:150008<br>电话:0451-82696114<br>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毕宝文<br>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br>常务副厅长:孙邦男<br>副厅长:赵金成、高庆国、何健民、吴刚(主管国保)<br>政治部主任:王晓丹(男)<br>纪检书记:刘少军<br>党组成员:韩玉林(直属公安局局长)<br>巡视员:李玉义、赵春波、阎子忠、李彦文<br>杨波 15945183001 : 杨波
七台河市“六一零”办公室毕树庆[610主任] 8297021  8284932 13946550880<br>陈举[610] 8297208  8267007    13089556565<br>张福国[610]8297259          13946577733<br>武海波[610]8297259          13946572580<br> : 毕树庆
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
七台河桃山分局桃山分局国保大队<br>姓 名 手 机<br>邴文来 13946544881 264<br>隋国波 13846444411 264<br>王 辉 13946518919 264<br>孙雪冬 13846478555 264<br>曹 威 13069844888 264<br>崔向东 13304674898 264<br>王建富 13946560632 264 : 李建军杨景波范大龙刘喆陈智勇
七台河市看守所 : 郇晶磊
桃山区法院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47号,邮编:154600<br>电话:0464-8269768,区号:0464<br>院长:刘学文0464—8256001(办) 13903670450 <br>刑庭庭长:王国威,办8303903家8255888手机13339327366 13946516333<br>李葆华案主审法官:刘晓燕,手机:18945479678 : 金星峰

更新日期: 2019年4月10日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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