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卿
简介:
张文卿(Zhang,Wenqing),
女 ,
47岁 ,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抚顺市五十中学音乐教师。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的下午,国保大队副科长魏振兴、警察龚关和一名女警察来到张文卿老师单位,不分青红皂白,野蛮绑架张老师,从楼梯道往楼下拖拽,在拖拽过程中,张老师的左脚踝骨皮肤破了,两手腕及右臀部瘀青。 当时在学校里警察就对张老师实施非法审问二个多小时。然后,把张文卿劫持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再续非法审问,从四点多一直审到晚上十点,长达六个小时。最后审问张文卿的是大队长彭越。什么也没问出来,当晚张老师被释放回家。 事隔二个月之后,不幸再次发生:十一月十日,上午十点三十分,抚顺市永安台派出所警长赵中山(警号:402189)、新抚公安分局康福祥等,大约六、七个便衣警察,在市五十中守卫室,将张文卿老师绑架到永安台派出所,非法拘禁审问到晚五点多,并强行劫持到抚顺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3点30分,张文卿在市内顺城区大自然一期车站讲真相,发送真相光盘时被二名男子恶告(这两名男分别叫“田朋”和“才洪全”)。被二个便衣警察绑架,劫持到长春街派出所。晚上5点,长春街派出所六、七名警察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抢走计算机、打印机、光盘等物品及真相币五百元。当晚11点多,张文卿被劫持到抚顺南沟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15天。长春街派出所所长叫张哲。 第二天,张的父母去南沟拘留所看望女儿(拘留所近期规定,交一百元钱可以进去三个人看望)。六月十二日,张的父母第二次去南沟拘留所看望女儿,得知女儿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二十二日方可回家。 事后彭越到张文卿母亲家欲要二万元,张母亲没给。张文卿被构陷非法判刑四年,同时罚款三千元。 2016年12月6日,张文卿被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非法指控,并被抚顺市顺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被非法罚款3000元。张文卿不服,并提出上诉。2017年2月10日,抚顺市中级法院罔顾事实真相,驳回张文卿的上述,维持冤判。张文卿女士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2020年6月6日,张文卿被非法关押4年后出狱回家。张文卿女士说:“我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在监狱里警察指使牢头狱霸犯人体罚侮辱法轮功学员。让法轮功学员光脚站在瓷砖上、坐板蹲着,这三种方式都是从出工早6点一直到晚6点,大家收工,回到寝室继续这样体罚,人长时间的这样站、蹲几天身体就会残废。不让上厕所,执行三人行动组(互监组,实际就是包夹法轮功学员),不让上超市,不让给家属打电话,夏天最热的时候也不让洗澡,逢年过节监狱分的蔬菜,水果,肠等更没有法轮功学员的份(被牢头私分),不让说话,不让抬头,来例假卫生纸也不让买,也不让犯人借给我们,谁借罚谁,孤立法轮功学员,人身攻击、打骂、包夹、侮辱都是常态。四年的冤狱生活,身体已落下残疾。 2020年6月出狱后,张文卿才得知没有养老金。张文卿至今工作了31年,去新抚区社保查一分钱也没有。张文卿办理人事档案工龄证明,人事部门说,你的工龄已经被清零了。张文卿说我在学校工作27年了,怎么能清零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私闯民宅;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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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长春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56号
电话:024-57503146
所长张哲
涉案警察:赵子博、徐建
责任单位及恶人:
抚顺公安一处(抚顺市刑警大队)
:
彭越
抚顺市公安局
:
魏振兴,
龚关
顺城区法院
:
李震
南沟拘留所
永安台派出所
:
赵中山
长春派出所
新抚公安分局
:
康福祥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1日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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