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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简介:
宁波
(Ning,Bo), 男 , 74岁 , 辽宁盘锦市大洼县西安乡小亮沟村人。从1999年7月20日后,因为修炼法轮功,经常受西安乡派出所警察骚扰迫害。2001年8月8日上午7点,张明江伙同干警叶力铁非法闯入他家,抢走炼功带,又用电话召来西安派出所所有警察,用剪刀撬开柜,抢走了所有的大法资料,后抬他上警车,关进大洼县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后释放。他的老伴刘凤珍有脑血栓后遗症,由于张明江等不法人员经常上家骚扰,使她病情加重,于2003年9月23日含泪去世。

2004年2月15日,张明江在没有搜查令和凭据情况下,到他家翻出来150份大法资料,并强迫他在记录单上签字。

2004年5月19日再次遭西安派出所所长张明江领七、八个干警闯院围住,随后张明江、高宪宝抓住他就往车上抬。宁波用力挣扎。张明江气急败坏的喊说:“把他的胳膊扭断,我负责!”随即恶警王军、王刚去扭老人胳膊,曹辉、高宪宝、张明江等众干警把他生拉硬拽塞进警车,张明江还气急败坏的拽掉他一只靴子摔在地上。然后驾车扬长而去。他遭张明江残暴毒打,送至大洼县看守所。张怕打人的恶行被曝光,所以要求看守所不让老人与家人见面,隔绝音信。

在宁波的家人强烈要求下,看守所才允许老人和家人隔着玻璃用电话说了十多分钟话。据他自述:在警车上,张明江以不配合绑架为理由,让恶警们用安全带勒住他的脖子,不让喊出声,两只胳膊被反扭着,由恶警摁住,使人头朝下趴在车内。指导员高宪宝一齐朝老人施暴,用拳头打,还用脚踹脑袋和身上。张明江和、指导员高宪宝40多里路,一路暴打,打他成重伤。宁波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曾被双手被戴上手铐;至2004年6月9日,老人右耳已听不到声音,右胳膊不能活动,腰部严重受伤,不能独立行走。身体被迫害得极其虚弱,于6月7日出现过昏迷、休克达一个多小时,6月9日又出现了一次严重的险情。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宁波的还有盘锦市大洼县六中队的恶警贺金双。

为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利,家人把张明江、高宪宝控告到人大、检察院。检察院的负责人项立东问说:(老)人被打伤了,有证实人吗? 家人答说:可以问看守所。可以当面去验伤。项立东拒绝家人提出的验伤要求,并说:“墙里(看守所里)的事我管不着,你去找人大,人大是最高人民法律代表”。

家人找到了人大主任梁保文,他要家人去找原法院院长庞学原(音)。家人就去找到了庞学原说明此事,要求尽快验伤。庞说:“一时半会儿不能验。”家人要求和张明江对簿公堂。庞说:你去问问(张明江)到底是谁让抓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这样有关人员互相推脱。

2004年6月12日,家人就去西安乡派出所找所长张明江,可是张明江连续三天也没露面。各级政府部门有意袒护恶警张明江、高宪宝,他们互相推诿,谁也不愿为大法弟子宁波受迫害一事主持公道。

张明江闻讯后扬言要对控告其犯罪恶行者,进行报复迫害。不法人员未处理控告张明江一案,却秘密开庭,据悉,并没有传唤证人到场,只听了张明江一面之词,在法庭上张明江伪造“证据”,将2004年2月15日非法抄走的150份资料,篡改成为462份,图谋加重对他的迫害,但是庭审结束,老人仍然被非法判刑3年,又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秘密把他劫持到锦州监狱。后又被关入凌源市第一监狱,2005年1月17日,又被劫持到盘锦市新生监狱第十监区。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他曾向大洼县法院申诉自己无罪,要求查办张明江、高宪保将自己迫害致残后,又非法投入监狱的事实。但法院未作任何调查。

他的家人依法把张明江、高宪宝控告到了大洼县人大、检察院。人大、检察院袒护恶警,二次均不予立案。目前张明江、高宪宝依然逍遥法外。

七十六岁的老人宁波,付振国也不放过,判刑三年,老伴在惊吓、恐惧中离世。

迫害类型:
骚扰威胁/恐吓绑架/劫持铐在某处上违反庭审程序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家非法判刑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私闯民宅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毒打/殴打非法关押非法拘留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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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盘锦市大洼县政法委书记丁喜庆: 0427-6862905
盘锦市大洼县公安局局长杨万国: 0427-2684201
盘锦市大洼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景力: 0427-2684007
大洼县西安镇人大主席于松奇: 0427-8892312
西安派出所所长张明江 宅电: 0427-6870056
办公室: 0427-8892541
派出所所值班室电话: 0427-8892110
张明江妻子王春香单位国营唐家卫生院 电话: 0427-6870166
盘锦市邮编1240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洼县西安派出所 : 叶力铁张明江孙宏涛高宪宝王刚王军曹辉
大洼县公安局 : 付振国
大洼县看守所盘锦市大洼县看守所: 0427-2684130 : 贺金双邓国荣代树杰
大洼县检察院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人民检察院:<br>检察长 翟德理 (办公室)0427-2801638<br>手机 13364272888<br>副检察长 李宪华 (办公室)0427-2681621<br>(宅电)0427-6862808<br>手机 13364277779<br>副检察长 刘已学 (办公室)0427-2681603<br>(宅电)0427-6868448<br>手机 13188556608<br>副检察长 张崇良 (办公室)0427-2681619<br>(宅电)0427-6900588<br>手机 13942731466<br>(小灵通手机)8660329<br>盘锦市大洼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 科长 赵凯(办公室)0427-2681601<br>大洼县检察院科长 项立东(已上恶人榜)(办公室)0427-2681602 <br> : 项立东
大洼县人民法院大洼县人民法院值班室 电话 0427--6862737 : 庞学原
大洼县人大 : 梁保文

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5日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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