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芝
简介:
王桂芝(Wang,Guizhi),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2013年6王桂芝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丁家房乡派出所所长陈超等人绑架,陈超为捞点政绩采取威逼、利诱等各种手段逼迫王桂芝说出资料来源,在压力下王桂芝顺嘴说是法轮功学员陈岩给她的(其实根本不是陈岩给她的),因为陈岩常年在外地打工,王桂芝以为陈岩不在家找不到陈岩也就算了。没想到陈超不但没因为王桂芝说出陈岩而释放王桂芝,还制作各种所谓证据给王桂芝判了三年刑,同时又给陈岩定为网逃。(注:由于王桂芝不识字,在极度害怕的情况下,陈超等人编写的什么材料她都给签了字,按了手印致使陈超的假证得逞) 陈岩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2016年2月19日回家过年,被丁家房乡、登士堡镇派出所合伙跳墙入室绑架,当时连外衣外裤都没让陈岩穿。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院原定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陈岩非法开庭,家属要求证人到庭作证,法院将日期改为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九点开庭。 6月16日法轮功学员陈岩在法库县法院被庭审,开庭前王桂芝决定上庭为陈岩作证(证明陈岩一案是冤案),6月12日还亲自与陈岩妻子到法院办理了出庭的相关手续。没想到6月15日王桂芝夫妻被叫到村政府,当时已有陌生人在等候,要求王桂芝不许出庭作证,据说来人是政法委的,来人称是公安局副局长侯东波下的令,最终王桂芝未能到庭作证。 2016年6月16日,构陷陈岩的所谓“案子”在法库县法院开庭。庭审的过程中,为使冤案成立,公诉人姚天驰只采信对陈岩不利的证词,而对当事人家属提供的对陈岩有力的证词、录音等一概不采信。法庭当庭播放了一段四年前公安提审证人法轮功学员王桂芝(指控陈岩给她的资料)的视频,没想到却露出破绽:视频显示审讯过程中没有双方的一问一答,都是调查人员自己编写,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唠家常,并不是与本案有关的问题。然后办案人员拿着自己编写好的材料,让不认识字的当事人王桂芝签字按手印,以此来作为抓捕陈岩的证据。律师当庭指出这种取证存在造假嫌疑,这样的证据不能采信。 庭审过程中,所有在场人都觉得公诉方证据不足。据知情人透露检控方及相关公安人员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决定继续做假证构陷陈岩。 2016年6月29日、30日连续两天,沈阳市法库县丁家房乡派出所警察,在所长陈超的命令下,三次闯到登士堡镇严千户村法轮功学员王桂芝家,威逼王桂芝夫妻配合他们做假证,用以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陈岩。 王桂芝的丈夫被吓得犯了冠心病,王桂芝不敢回家。王桂芝的丈夫已在强制下违心地按照警察的要求录了像、签字按了手印,警察一直追问王桂芝去向,走时说明天继续来,直到找到王桂芝。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9828.html#16123105527
沈阳市法库县警察威逼王桂芝夫妇作伪证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人信息:电话区号024,邮编110400丁家房派出所电话:87164040
所长 陈超 13840230044(陈超在登仕堡镇派出所任指导员期间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所长 那志宇 15909881882(姓不详)奇明 15002468980(威逼二位老人的警察)
警察 李洪峰 13478824099
警察 刘美玲 15840577008
警察 蔡秋晨 15640332983
检察院公诉人 姚天驰 15802440356
检察院公诉科长 李海波 15904030115
法库县公安局副局长 侯东波 13555870111
法库县国保大队队长 廖国罡13840300304
政法委书记 刘连恒:2487148777
副书记 闻喜巍:13998851168
刘百坤:13998225968
毕海天:13909886224
刘治修:13066786683
彭云飞:13840031155
陈建华:13940341444
闫绍刚:13998293567
610主任 姜荣彪 13940340444
责任单位及恶人:
法库县政法委
法库县公安局
:
侯东波
法库县登仕堡镇派出所
:
陈超
法库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2月21日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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