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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君(罗君)

简介:
唐君(罗君)
(Tang,Jun(luoju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四川南充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8点左右,四川南充市法轮功修炼人何冬梅和唐君分别在家中被绑架到四川巴中看守所关押迫害。何冬梅的电脑也被非法抄走。参与绑架的人员有巴中610,国安,南充市国安和水上派出所及防暴队。七月三十日,她们被巴中检察院批捕科非法下达逮捕通知书后,法轮功学员何冬梅和罗君的家人分别为她们请来了北京和重庆两地的律师。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巴州区法院对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非法开庭。罗君的律师和何冬梅的丈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主审法官是负责民事案件的法官黎臻懿,公诉人是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缳以。

庭上律师主张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是元凶江泽民在利用中共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假借法律迫害好人。律师当庭也要求公诉人出示法轮功是×教组织的法律文书,公诉人出示不出来,搪塞说那是大家都知道的。而面对公诉人的指控,法官没有站在公正立场要求辩方质证,而是当庭咆哮,帮助公诉人维护先入为主的对法轮功的诽谤,数次打断律师的强辩和被告人的自辩,强迫两位无辜的被告自认有罪。针对法官和公诉人的偏见以及他们之间不正常的袒护关系,律师申请他们回避。双方激烈争执后未果,后来法院院长出来调解,并提出半个月后由蒲升元组织另一帮人马重新开庭审理。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君、何冬梅。罗君家人请了两位律师做辩护人,何冬梅则依然由自己的丈夫做辩护人。三位辩护人力陈两位当事人根本无罪。由于罗君的律师要求一审的审判员和陪审员回避,二审人员更换为审判长蒲升元,陪审员张丛志、王风兰,书记员蒲晓东,公诉人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的刘磊、周毅。

三位辩护人有理有据从各方面进行了有力辩护。尤其是何冬梅的辩护人在庭上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号文件复印件,还出示了二零一一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档的决定》”,并指出该决定专门废除了一九九九年定的不许出版法轮功书籍的两个通知,标志着法轮功书籍可以正常出版印刷,不再受新闻出版限制;他还出示了地方报纸在新政府上台后高调重申的十四个邪教组织名单,根本没有法轮功。

罗君的律师唐天昊着重从细节方面逐一反驳了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罗君的另一位律师梁小军就案件性质做了充分辩护,说法轮功真善忍是一种应该保护的信仰,而不应该假借法律之手进行打压,任何政府没有权利认定哪一种信仰是正是邪。法轮功挂条幅贴标语是在反迫害,哪里有迫害哪里就有反抗。他声音不大,但辩护内容让当庭的审判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

庭审过程中,审判员、书记员和公诉人的脸色在慢慢改变,先是傲慢的乜斜着当事人和辩护人,随着辩论的深入,尤其是何冬梅的辩护人陈述完毕后,他们脸色慢慢缓和起来,有的深思,有的在微微点头。最后主审法官蒲升元宣布择日宣判。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发布逮捕令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明慧网统计-五月份7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四川巴中市罗君、何冬梅遭二审 辩护人力陈无罪
四川巴中市罗君和何冬梅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5948.html#17421235820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面临非法开庭
四川省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2421.html#1683231345
四川南充市法轮功修炼人何冬梅和唐君分别在家中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负责她们案件发逮捕的是巴中检察院批捕科的马玉梅 负责她们案件的是巴中公安局的国运 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负责法官:黎臻懿0827-58184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拜泉县公安局 : 陈景满
巴中看守所
四川省南充市国安局
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 : 张缳以
巴中市六一零
巴州区法院【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br>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615号,邮编:636000<br>电话/传真:0827-5818406、0827-5818506、0827-5818511、0827-5818103。<br>院长:徐锋,常持5818701、18282756666。<br>副院长:吴向阳,副院长:王建鹏5817413、13308298556,陈贵平5818601、18682719555,杨蓉5818501、13398458699 。<br>执行局局长:周炳刚<br>纪检组组长:董晓晴<br>机关党委书记:扈拯<br>审判长:李放碌<br>审判长: 翁建明(非法审判赵刚先的主要责任人),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男,汉族,生于1965年10月,大专文化,中共党员,2013年10月17日前历任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审委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等职。13881656796或13881656797<br>法官:蒲升元:18981660999、13881664688、0827-58188405<br>法官:常祎、王建鹏、吴向阳、杨蓉、董爽、曾晓芳、周炳刚、吴德志、雍强、杨太吉、扈拯、陈泓燕、蒲升元、王兆军、巩麟、杨培林、庞军、魏铭、陈娟、李平、石建明、任娟、杨青、赵勇、王丽萍、黎臻懿、王艳、何知梦、万明、万静、刘默林、李放禄、肖黎明、冯光聪、董全成、周文 : 黎臻懿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2日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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