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力元
简介:
马力元(Ma,Liyuan),
女 ,
五十多岁 ,
甘肃白银市法轮功学员,景泰县实验小学教师。二零零零年元月四日马力元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行走,被广场巡警盘问,承认自己是炼法轮功的,就被抓,非法押往北京前门派出所,后被关押在白银驻京办。 二零零零年一月八号,景泰公安局张华国、李世琳和学校副校长张永新到北京,将马力元接回景泰。九号她被非法拘留关进景泰看守所。二月十六日才回到家,被非法勒索100元。公安局去的人和张永新去北京的花费1400元从她的工资中扣除。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因不放弃修炼,她(邪)党籍被除名。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晚上,马力元在她侄儿家,公安局的多名警察私闯民宅,她被强行带到公安局受审。七月二十日被公安局非法刑拘。二十三日延长刑事拘留。八月二十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在被非法关押的一个月中,公安局高压恐吓,以各种迫害方式审讯,为了抵制非法迫害,马力元绝食抗议。张华国、李世琳是主要负责人,由白银610办公室督办。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日,景泰公安局出面,张华国带队,把马力元和大法弟子马祖福、万铭芬、郝国芳、王金莲、马力芳、王延昌(已故)、张德清、张又芳九人被送进甘肃第一劳教所。在被非法劳教期间,遭到长期的高压迫害:罚站、罚晒、强体力劳动、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等。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她拒写所谓的‘三书’,而被罚在雪地里站三天三夜,随后上吊刑,致使两臂完全失去知觉,吃喝拉撒全由“护监”负责,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导致高血压。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九日由于血压过高,身体状况极差,劳教所怕承担责任,迫不得已送回住地保外就医。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才办理了解除非法的劳动教养手续。 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回家后,景泰自下至上各个行政部门、以及司法部门的人员经常上门骚扰,政法委书记、610办主任陈大贵,和手下的人员一直强迫写所谓的转化材料。迫害涉及的面很广:维稳办、司法局、派出所、景泰县工会、妇联、教育局、公安局、景泰县条山镇、条山镇南街居委会、就连当时主管教育的县长都亲自出面做所谓的转化帮教。对她的家庭和家人造成了强大的压力,使他们也同样承受了难以想像的精神迫害。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才办理了解除非法的劳动教养手续。 二零零四年暑假,参与迫害的实验小学校长周富强在去兰州的高速路上出车祸断了一条胳膊和四根肋骨,离丧命仅咫尺之遥,同车另外两人当场死亡。 至二零零五年四月,她仍遭受县政法委、“六一零”、派出所、镇政府、居委会和单位还不断的上门或电话骚扰。其学校的领导在“六一零”的指示下从二零零一年七月以来,一直停发工资,二零零四年三月开始才发给少量的生活费。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马丽元、王义萍、马和、马祖福、杨建福、王义朝、郝国芳、万铭芬等人被绑架,至今马和、马丽元、马祖福、郝国芳、万铭芬等人面临非法起诉,王义萍已被非法判刑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晚上十一点左右,公安局的六七个人来马力元家,猛烈地敲门,当时家中只有她和小女儿。开门后,他们冲了进来,拿出一张公安局长签字的搜查证,让她看了一眼,就开始疯狂的抄家。把她女儿控制到她的房间里不让出来,也不让她动,一个多小时后才停,当时从马力元家中抢走了许多私人物品:电脑两台(一台台式、一台笔记本)、打印机三台、录音机一台、一盆塑料的荷花(摆设)、一台小型切纸刀、MP3、MP4各一个、墙上贴的年历画、几本《九评》、不足十张的真相光碟、真相小册子等。女儿七、八号参加高考,由于受此惊吓打击,成绩很不理想。 凌晨一点的时候,马力元一起被非法带进公安局的审讯室,开始非法审讯,一直到第二天的5点多又被带到医院体检,然后被非法关押到白银看守所。 整个过程由县610指挥、公安局以及派出所的警察全部出动,由王存为主要负责人。当天被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马和、马丽元(女)、马祖福、杨建福、王义朝、王义萍。因马和本人不在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电脑一台,裁纸刀和私人物品等。抄走马丽元家的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电脑一台,过塑机一台,裁纸刀一个,打印机一台及私人物品等。 六月一日下午,王义朝、杨德福、马祖福三人被关进景泰看守所;王莲珍、郝国芳、万铭芬、王义萍和马力元五人被非法关进白银看守所。体检时她的血压110─180/HG,看守所不收,她又被拉回公安局,办理了取保候审,罚交定金5000元(景公(国保)解保字[2013]1号)。 王莲珍、马丽元、郝国芳、万铭芬、王义萍五人被劫持到白银市医院非法体检。马丽元因血压居高不下,警察勒索马丽元的女婿五千元所谓取保候审金后,才将马丽元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存到马力元家,把取保候审的决定又办成监视居住的决定,被罚的定金没有退回。随后把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的所谓案件交到了检察院。{(决定书)<景公(国保)监居字[2013]1号>}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景泰县检察院送传唤通知书传讯(景检公诉传[2013]58号)同时给了一张《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马力元请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律师做她的辩护人,为她辩护。七月二日,张律师到景泰县检察院找到当事人检察员彭钲云(女),为她做了无罪辩护,递上了《对马力元等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律师意见书》。此后听说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继续侦查的决定。把案件退回公安局,此事不了了之。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景泰县法院将马和、马丽元、马祖福、郝国芳、万铭芬五名法轮功学员叫到县法院第一审判庭,由法院法官金钊向五名法轮功学员宣读非法起诉书后,将五名法轮功学员强行加戴手铐,马和、马祖福被强行绑架到景泰县医院非法体检,马和血压高达一百九十五,马祖福血压高达一百六十五,并出现心脏异常、胆囊炎、胆结石等症状。两人又被强行劫持到县看守所,看守所医生体检后拒收。后由县法院法官朱生凯办理取保候审。并说:“将马祖福二零一二年由国保大队长王存收的二千元取保候审金作为这次法院取保金,转到县法院。”同时,王存将马丽元、郝国芳、万铭芬三名大法女学员强行劫持到白银公安分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家人被逼无奈,马丽元家交一千元,郝国芳、万铭芬家各交五百元。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马力元、郝国芳、万铭芬被秘密开庭,被冤判三年。已被劫持到兰州女子监狱迫害。 负责庭审的是审判员朱生凯、书记员金钊、审判长邱小云、陪审员郝林。开庭时,万铭芬、郝国芳被从白银带回景泰,景泰法院没有通知她们的家人,她们的家人没有一个知道。此后万铭芬和郝国芳上诉。因我一切都不能自理,没有提请上诉。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白银中级法院作出非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院受理人,审判长牛彩峰、审判员李复明、代理审判员万学恭、书记员胡敬波。 因血压一直降不下来,最后经白银第一人民医院专家鉴定高血压等级:202/120mnHg,景泰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时间是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被交景泰县条山镇司法所管理。 万铭芬、郝国芳被送甘肃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六月底,甘肃景泰县法轮功学员马力元、苗翠花俩人到靖远县仁和乡讲真相,被村民举报遭绑架,被靖远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审讯三十小时,取保候审。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靖远县公安局国保给马力元家人打电话,马力元到靖远县作笔录。未得逞。四、五月中旬,景泰县公安局国保队长王存带领下属闯到马力元家搜查、录像。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靖远县国保队长何平带一名下属在王存的带领下闯到马力元家再次骚扰。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靖远县检察院给马力元打电话,告知收到公安局对马力元的起诉书,说是阅卷后再通知。六月十七日,马力元收到靖远县公安局邮寄的“移送起诉告知书”。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非法劳教;
长时间吊拷;
毒打/殴打;
逼迫放弃信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骚扰;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1--350211.html#17625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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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法弟子孙兰萍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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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安台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恶行录(三)
相关单位及个人:
靖远公安局:0943-5968471
靖远检察院:0943-6350871
靖远国保队长1510943853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平安台劳教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甘肃省女子监狱(兰州女子监狱)
县610
甘肃省政法委
镇政府
派出所
景泰县六一零办公室
:
陈大贵
景泰县公安局
:
王存,
张华国,
李世琳
景泰县实验小学
:
周富强,
张永新
靖远县政法委
:
何平
白银中级法院
:
万学恭,
胡敬波,
李富民,
牛彩峰
景泰县法院
景泰县条山镇司法所
景泰县检察院
:
彭钲云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9日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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