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繁校
简介:
孔繁校(Kong,[Fan;Po][jiao;xiao]),
男 ,
60岁 ,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孔繁校,五十七岁,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到顺城区法院去旁听对法轮功学员都兴贵的庭审。都兴贵说,这次开庭是我自己给自己作辩护,因此准备了六份辩护材料,除提交法庭一份外,其它的准备给旁听席上的立案单位的人。但说是公开开庭,旁听席上却一个人都没有。都兴贵认为立案单位不参加庭审违反诉讼程序,因此决定庭审完就给立案单位去送自己的辩护材料。孔繁校陪同都兴贵到立案单位后,告诉警察,你们是立案单位,因此给你们送两份辩护材料。 十一月十七日,仅仅因为孔繁校陪同都兴贵给立案单位送辩护词,抚顺市顺城区河东派出所警察就非法抓捕了孔繁校。 2016年11月18日下午,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孔繁校被河东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刑拘。 顺城法院原定2017年2月23日下午2:00开庭。法官车全忠9:30才告诉律师,开庭突然改在上午10:00,家属均未到庭。庭上,孔繁校正念很足,他和律师都准备充份,全面阐述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任何一条国家法令,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事实。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顺城区法院对孔繁校非法庭审,律师为他辩护。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孔繁校被顺城区法院枉法判刑三年。三月十八日,律师接到孔繁校的判决书,他被判刑三年。孔繁校已经上诉,家属也表示,他们运用欺骗的手段把孔繁校骗去,还判刑,一切手段都是见不得光的,对孔的判决是诬判。 孔繁校不服这种枉法判决,上诉至抚顺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抚顺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三年冤狱期满回到家中。 孔繁校,六年前因陪朋友递送两份辩护词,就被中共法院荒唐判刑三年。今年他去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办事人员又以“因为你被判刑你的档案不见了”为由,拒绝为他办理退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曾遭荒唐判刑-抚顺法轮功学员孔繁校又遭经济迫害
送辩护词被枉判三年-孔繁校三年冤狱期满回家
辽宁省抚顺市国保队长彭越恶行录
被非法判刑三年-辽宁抚顺孔繁校上诉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43490.html#17223224015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7899.html#161118233214
责任单位及恶人:
顺城区河东派出所
顺城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24日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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