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华
简介:
刘明华(Liu,Minghua),
吉林省桦甸市大法弟子。刘明华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秦立被判三年,缓刑五年。张丽华被判三年,缓刑三年,他们于2015年11月被绑架到吉林省舒兰市洗脑班期间,桦甸市610就告知,对他们的判刑。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二十九日,桦甸地区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他们是:布玉新、田明霞、宋娇发、贾世敏、高德芬、刘奎芳、李桂琴、李立枝、刘明华、于翠凡。 其中,李立枝、刘明华、于翠凡三人被放回,其余七人已于七月二日由公安局某局长、610的杨宝麟、王洪海、万立杰等人送到桦甸市白山水电住宅楼新装修的洗脑班中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市桦甸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8062.html#161122231841
责任单位及恶人:
舒兰洗脑班(舒兰市粮食局招待所)
桦甸市6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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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海,
杨宝林,
万丽洁
桦甸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5日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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