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林
简介:
4403、
陈振林(Chen,Zhenlin),
男 ,
62岁 ,
山东威海市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遭受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损伤,被非法开除公职,没有经济来源,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二零零二年九月,陈振林被恶人举报,再次被警察刘杰指使一伙人非法抓捕,抄家,陈振林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一个多月。在看守所,陈振林绝食抗议,警察用手铐把他的双手、双脚、铐在铁椅子上,唆使犯人摁住头和脖子,进行野蛮灌食。过程中,“省工作组”的人员以给陈振林恢复工作的谎言欺骗陈振林,让他放弃修炼,并扬言坚持修炼就劳教。就这样反复提审,最后“610”将陈振林非法劳教三年。在陈振林拒绝在劳教书上签字的情况下,强行把他送进了王村劳教所。 刚到劳教所,警察就找打手对陈振林进行二十四小时车轮战术,看管不让睡觉,同时灌输歪理邪说,逼迫写所谓“三书”。深夜把手铐锁紧,用毛巾堵着陈振林的嘴,然后用粘胶带封上,四个人对陈振林捏腿及两臂的肌肉筋,往死里整。人为窒息,等醒来后再继续折磨。不长时间,陈振林被迫害致不能走路,几个犹大又拽着他的腿在暗室里转圈,拳打脚踢。不让上厕所,不让喝水,罚站,罚坐,腚坐在七、八公分宽的小板凳上不准动弹,每天二十多个小时,屁股都坐破了,流着血水,强迫劳动,每天都要干上十八个小时以上。 从二零零二年九月的某一天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历时近一千天,陈振林熬过了生不如死的“劳教”期限。 陈振林在劳教所里遭受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损伤,身体虚弱,经常有不适感觉,吃不好睡不好,精神十分压抑。因被非法开除公职,没有经济来源,虚弱的身体得不到营养的补充和充分的休养,加上居委会受“上边”指示对炼功人的不断骚扰和监视,精神压力太大。在这样的多重压力下,为了生计,还得强撑着身体去找工作。可不长时间,被“610”知道了,就到工作单位威胁老板,老板只好违心地把他辞退了。陈振林只好干一些体力活或零工,很低的收入。就这样他身体状况急剧下降,经济条件又差,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逼迫放弃信仰;
骚扰;
威胁/恐吓;
私闯民宅;
迫害亲属;
毒打/殴打;
推、掰、撅;
吊背铐;
手铐/脚镣;
关禁闭;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人身侮辱;
喂小咬;
打骂;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非法审讯;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监视/跟踪;
看管/蹲坑;
电话监控;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勒索钱财;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人为窒息;
铐在某处上;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调换工作、职务;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恶人举报;
摧残性灌食;
坐/锁在铁椅子上;
军训;
体罚;
用篡改后的经文来欺骗大法弟子;
洗脑/送洗脑班;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眼睛,嘴都用黄胶带封上;
其它酷刑;
强迫观看迫害过程;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罚站;
坐小板凳;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罚坐;
不准动;
精神酷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遭迫害家破人亡-山东威海市王晓燕控告江泽民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安门派出所
威海市610
威海环翠区610办公室
:
刘杰
王村戒毒所(原王村劳教所)
环翠区城里派出所
:
王兆震,
张治国
环翠区环翠街道办事处
环翠区东北街居委会
更新日期: 2023年6月8日 0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