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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香(张桂香)

简介:
张贵香(张桂香)
(Zhang,Guixiang(zhangguixiang)), 女 , 58岁 ,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桂香,原一汽经贸公司员工(被开除公职),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曾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两次共三年,并被无理解除劳动合同。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当时五十二岁的张桂香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吉林省长春市春城大街派出所,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一点左右,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张桂香的家里,其中两名警察和几个协警,强行进入家中,当时只有张桂香的丈夫在家,晃了一张纸,说是检查证,强行抄家,把大法师父的法像,大法全套书籍、真相资料、三台打印机、笔记本电脑以及现金人民币二万元等全部抄走。然后,又在其家中等候至5点多,最后未果,便将张桂香的丈夫带到派出所,进行威胁恐吓,半夜才让回家。

之后,长达数月对张桂香家的亲朋好友的电话实施监听、网络监控,导致张桂香数月一直流离失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晚上,张桂香回家,结果第二天一早,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早六~七点,被一直监控的警察非法逮捕,当时有4辆警车、10余名警察、协警(有一名是上次参与抄家的人)。张桂香被抓走后,禁止家人见面,家人问为什么抓人,就说:国家不让炼法轮功。再问,就没有答复。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天上午,派出所告知家人,人已经送到长春第四看守所,有什么事去看守所。直到张桂香被非法逮捕、关押,一直都没有判决书,没有相关文书通知,只有口头回复。

张桂香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正念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张桂霞被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从101监室调到106监室,二月二十一日被刑事犯张静、王庆文、陈东波等殴打,并且构陷张桂霞“闹事”,狱警不分青红皂白,把张桂霞送进小号,迫害长达99天。期间,不让张桂霞洗漱,每顿饭只有一块发糕,也吃不饱,有时给几条咸菜,有时不给。每天只限一瓶水喝,不让洗手不让洗脸,只能用脏手抓饭吃。张桂霞消瘦了很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九日晚六点至七点左右,长春绿园区国保与春城派出所所长带着七、八个没有穿警服的人闯入长春轻铁湖西花园九栋三门六零二室法轮功学员张桂香家里,张桂香和丈夫正在吃饭。他们翻箱倒柜的没有翻到什么,就把张强行带走,当晚送到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张给他们讲真相,并问他们为什么无缘无故拘留我?所长说:没办法,上面下的名额有命令。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早6点多钟,长春市家住轻铁湖西花园的法轮功学员张桂香被长春市绿园区春城派出所绑架、抄家。参与绑架的去了十余人,只有两人身穿制服,其他人都是便装。张桂香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二看守所,说是将被非法拘留十天。但当十天后家属去接人时,却没接到,张桂香又被劫持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家人不得见。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张桂香被非法关押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办案警察是春城大街派出所警察张鹏飞,警号:107364,电话:15590550505)。

家属近日又收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下发的非法逮捕通知书。

家属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去春城大街派出所要人,警察张鹏飞说,案子已经到朝阳区检察院,你上检察院找吧。

张桂香家人前几天给检察院打电话,得知张桂香已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被构陷到检察院,再打电话问询检察院,接电话的人说:一个月以后再打!

疫情期间,第四看守所暂停窗口办公,暂停律师会见。存款只接受银行汇款形式,到账后也不接受查询。解除隔离之后,到目前二零二一年二月初,依然不接受窗口办公。之后家属又到派出所询问,被告知案子已被送到检察院,家属到检察院查寻,又没有查到。几天后再次询问,才查明卷宗已到检察院。

家属与检察官沟通,被告知:正在审查起诉阶段,因疫情那边(第四看守所)是隔离地附近,不接受对外办公,是网络办公,证词发过来就行了,到时候家属等通知就行了。后家属再次致电与其沟通,被其告知:我们没有义务告诉家属,到时候会告诉本人,年前就到法院了,不要再打电话了。家属希望可以面谈案情,被告知:不接受对外办公,没有义务告诉你们。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早晨,时年57岁的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桂香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张桂香被构陷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辩护律师到朝阳区法院办案屡屡受阻。目前,辩护律师和家人继续维权。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家属与辩护律师谢燕益一同前往朝阳区法院,投诉法官曲栋不接律师辩护手续、剥夺张桂香辩护权的行为,朝阳法院来人接待并拿走了相关控告材料与书面材料。

然后,两人又前往朝阳区检察院的控申科,再次投诉。控申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应该是我们的职责范围内,但是我们院有市级文件,要求我们不准接法轮功(学员)的控告,控告状我不能接,我只能做一个登记。对于你们的事情我很抱歉,我无能为力,但是你们那份法律材料,我个人想要一份。

第二天,六月五日上午,家属与谢律师前往长春中级法院,投诉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法官曲栋、滥用职权,破坏《刑事诉讼法》与《宪法》中辩护权的实施,非法剥夺张桂香应有的辩护权利。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家属发现张桂香的养老金,从今年4月份开始就被停发,于是给社保局打电话询问,得到答复“等事情结束,你们再来我这,到时候再说。”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家属接到吉林省检察院的短信回执,建议家属关于曲栋法官剥夺辩护权的问题可以与法院沟通。期间,家属多次前往朝阳区法院电话沟通法官曲栋,表明张桂香是被冤枉的,是故意制造的冤假错案。法官置之不理,并表示“如果你觉得警察冤枉了人,你去找市局、告他投诉他,没必要跟我说,如果市局或者检察院说这个案子有问题需要发回去重申,那我这也好办。”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家属接到长春中级法院的回访电话,询问之前的投诉解决是否满意,当家属回复“没人解决”的时候,长春中法的工作人员表示帮忙登记。

之后,时隔一个小时左右,朝阳区法院的刑事庭长张丹打电话给家属,询问有什么问题需要法院解决?当家属说到“曲栋法官阻碍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法律实施,剥夺辩护权”这个问题时,被她打断,表示让家属前往法院,会给解决。

等家属前往法院后,庭长张丹又说需要开会,拖拉了几天后,才回复说:“这件事不给解决,你自己想办法。”家属询问长春中法的工作人员,投诉没有解决,怎么办?工作人员听了事情经过后,说:“那你可以继续投诉,没关系的,可以继续拨打电话12368。”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家属带着材料前往朝阳法院,法院信访处人员接待了家属。信访人员看了材料,惊讶:“什么事啊?扯这么大?都扯上宪法了?!”材料看完后,决定通知曲栋法官下楼接待。

曲栋法官下楼后,非常生气,喊叫着拿一本司法解释说“能证明没有下列项,我就让你当辩护人。”家属质问:“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开证明)。”曲栋直接反驳:“法律也没规定不能开。”家属要求拿出法律依据,他也愤怒的指着司法解释:“这就是法律,这就是法律!”然后就气愤的离开。

后家属拨打12368,再次投诉,工作人员非常仔细的记录了事情经过,并重复了记录内容,询问是否有遗漏。第二天上午,朝阳区法院回了电话,让家属当天下午去法院一趟,家属表示没有时间,改约了八月五日下午。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下午,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张丹与曲栋法官的助手李卓接待了家属。期间,张丹数次拍家属照片,被问到的时候,只回答:“我们做记录,”还收了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详细询问了家属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以及住宅附近派出所,整个接待过程,旁边都有一个警卫在拿执法记录仪拍摄。

在家属询问司法局备案的法律依据的时候,张丹没有回答,并且岔开话题,后又询问家属还有其它要说的没有?家属表示,张桂香的整件事情,都是人为构陷的冤假错案,现在不是以前了,现在法律在健全,还有责任制。当说到追责个人的时候,李卓嗤笑,表示不相信。当家属表示,假如法官曲栋开庭的话、希望李卓到时候可以通知,他也不予回应。

最后,家属提交了《紧急意见书》、《亲友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至朝阳法院领导公开信》。

在离开前,家属询问什么时候可以解决问题,张丹再次表示需要开会决定。家属强调,一名年过半百的无辜老人,在那样的地方,被关了超过八个月,希望法院可以把这件事认真对待,张丹只表示“我们知道了。”

八月五日下午,朝阳区法院刑事庭长张丹与法官曲栋的助手李卓接待家属期间。张丹数次拍家属照片,被问到随意拍照是否合法的时候,只回答:“我们做记录”,还拿了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详细询问了家属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以及住宅附近派出所。整个接待过程,旁边都有一个警卫在拿执法记录仪拍摄。在家属询问司法局备案的法律依据的时候,张丹没有回答,并岔开话题,后又询问家属还有其它要说的没有?家属表示,张桂香的整件事情,都是人为构陷的冤假错案,现在不是以前了,现在法律在健全,还有责任制。当说到追责个人的时候,李卓嗤笑,表示不相信。当家属表示,如法官曲栋开庭的话,希望李卓可以通知,他也不予回应,更没有提及,其实在七月二十日已经开过庭的事。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律师会见张桂香,得知已被非法开庭,此前家属多次联络刑事庭长张丹,被拒绝、被再次电话拉黑后,又多次找法官曲栋与助手李卓,期间法官一直联络不到,而助手接过家属电话,却在家属多次询问是否开庭的时候,转移话题,或者避而不答。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朝阳法院偷偷的所谓“开庭”,整个过程不足10分钟。九月二十九日,家属得知,张桂香被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从羁押之日算起。

家属询问法官,开庭的时候证人是否到庭,法官回答:有证人证言,不需要证人到庭。还说张桂香本人要求自行辩护,不要求任何律师与辩护人。而事实上,开庭当天张桂香本人询问:自己的律师在哪里?法官回答的是:你如果认罪认罚就给你法律援助律师,否则就没有律师。而且当天开庭并没有任何的质证环节,完全是一场走形式的视频庭审。

最近,朝阳法院开始大量的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崔影、尹君、张桂香、于爱吉,于春波等都应该秘密宣判了,详情待查。(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张桂香被非法冤判三年,上诉至长春市中院,已立案,案件号2021吉01刑中576,承办法官万明元(女,1984),17643108136,0431-88558649.现在是刑事庭二庭审判员。

承办法官万明元,现在是刑事庭二庭审判员。律师和家属递交手续,申请阅卷、会见、辩护,法官提出无理要求,阻挠律师与亲人辩护受阻挠。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律师会见后告诉家属,二审判决书已经被送到她手里了,上面写的是“维持原判”。

目前家属正在继续进行控告、申诉,维护自己亲人的合法权益。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张桂香家属接到自称吉林省女子监狱的电话,说在二月十日,长春第四看守所已将张桂香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现在正在隔离期,隔离期间十四天,现在家属可以存钱。家属询问会见时间,通知人员表示都会有人安排,具体的他不清楚。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早上八點三十分,长春市被冤判三年的法轮功学员张桂香,走出非法关押她的吉林省女子监狱的大门。前来接她的警察(应该是春城大街派出所)要求她照相,并把她送到610那里签字。张桂香没有配合。结果,张桂香本人及她的女儿于丹,以及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肖薇薇和庄明侠被非法扣押,现在还没有回家。

张桂香原长春一汽经贸公司员工,早年身体非常差,患有乳腺癌、肌鞘炎、腰肌劳损,浑身都是病。修炼法轮功后,她一身的病不翼而飞。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她在家中被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派出所绑架、抄家,并被非法判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早上八点半,张桂香走出吉林省女子监狱的大门,却被当地警察要求她照相、并到610那里签字,张桂香拒绝。结果,张桂香本人及前来接她的女儿于丹与朋友肖薇薇被警察非法扣押。

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张桂香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结束三年冤狱释放后,被劫持。她的女儿被非法扣押24小时后,被放回。目前,张桂香也已都被放回。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迫害亲属绑架未遂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绑架/劫持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关押毒打/殴打关小号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非法拘留非法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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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部分迫害单位信息 长春市朝阳公安分局白菊路派出所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759号(崇智胡同1176号的西北方向70米,建设街与崇智胡同交汇) 邮编:130061 电话:0431-88593140 所长:刘志坚 副所长:辛永航 教导员:王德胜 警长:崔朝斌 宴金昊(电话 18544305005) 李昊 绿园区分局春城大街派出所 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188号 邮编:220100 电话:0431-87620110 0431-87635100 所长:崔潇 副所长:朱岩 张鹏飞(张桂香的办案警察)电话:15590550505 警号:107364 警长:杨诺奇 张天照 李云龙 警察:彭冠华 宫英伟 杨百全 马宁 辅警:门毅 (以下信息为明慧网上搜索的,可能有出入): 司马毅凯 15904406437 张天昭 15904419380 唐武 15754360323 陈柄男 18643081873 李晓龙 18686527750 杨耕 15904406223 李盛红 15904406515 张立军 15104490708 仙保甲 15904406336 王俊阳 15754362120 龚占涛 15504307313 陈静全 15904406430 周铁山 15904403255 洪喜湖 13351508126 任传军 15904406509 毕民昌 15904406363 董金奎 15904406433 王利军 15904403226 成宝石 13354304665 王岚 15904406307 赵吉侠 5904401444 李贤熙 15904406504 附相关信息: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77号 邮编:130012 郭立庆 检察长 0431-85303313 孙 宏 副检察长 杨喜德 副检察长 张 晶 副检察长 17843120005 秦 晋 副检察长 公诉科:科 长- 车永峰 17843120072 检察部:检察官- 刘 扬(女)0431-85887057(办案人) 检察院隋昊霖:0431——85887066、0431——85887077、17843120081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邮编:130012。 院 长 刘春梅 0431-88559227 ,17643109189 副院长 陈凤英 17643109111 副院长 董 艳 17643109000 副院长 包晓勇 17643109199 副院长兼执行局长 高 源 13251740603 庭 长 陈晓静 0431-88558278 , 13844197778 ,17643109068 庭 长 闫 欣 0431-88559341 ,17643109107 庭 长 王贵甫 0431-88559346 ,15904412675 庭 长 张 丹 0431-88559303,17643109078 庭 长 赵若愚 0431-88559210 ,18604450313 法 官 曲 栋 0431-88559231 ,13596166414 ,17643109105(主审法官) 法 官 王亚南 0431-88559354 法 官 姜 辉 0431-88559354 ,0431-88559352 迫害大法弟子张桂香的办案人员毕姓联系电话:15904406363 绿园区春城派出所 43187620110 43187635100,现在所长卢云15904406189 4318763386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创业大街187号 邮政编码:13006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吉林省女子监狱(黑嘴子监狱)吉林省女子监狱:<br>地址:长春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邮编130114<br>通信:吉林省长春市1048信箱,邮编130114<br>十监区:徐香英、胡晶<br>八监区:赵兰云、董作珍、杨香华<br>吉林省女子监狱<br>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富盈路<br>邮编:130114<br>监狱长:安彤宇 043185375001<br>魏副监狱长 043185375006<br>其他副监狱长043185375004 043185375005<br>狱政科长 曹红 043181234733<br>狱政科内勤 043185375022<br>狱政科 043185375021<br>监狱纪检 043185375053<br>八监区长 钱伟 043185375045 043185375098<br>八监区监区长:钱伟(女)18504301922<br>八监区改造监区长:高阳电话:18504302264<br>主管狱警:苑婷婷<br>八监区3楼管教室:0431-85375089 4楼管教室:85375098<br>八监区1楼管教室(严管):85375107<br>监舍2号楼<br>3楼:85375048 4楼:85375049 (这是在监舍里的电话是监狱里有通知都打的电话,刑事犯每天都能接听,她们听后也会讲)<p>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富盈路<br>邮编:130114<br>监狱长:安彤宇 043185375001<br>魏副监狱长 043185375006<br>其它副监狱长043185375004 043185375005<br>狱政科长 曹红 043181234733<br>狱政科内勤 043185375022<br>狱政科 043185375021<br>监狱纪检 043185375053<br>八监区长大队长 钱伟(女)043185375045、043185375098、18504301922<br>八监区副监区长副队长高阳:18504302264<br>八监区副监区长副队长陈熙<br>主管狱警:苑婷婷<br>八监区3楼管教室:0431-85375089 4楼管教室:85375098<br>八监区1楼管教室(严管):85375107<br>监舍2号楼3楼:85375048 4楼:85375049 (这是在监舍里的电话是监狱里有通知都打的电话,刑事犯每天都能接听,她们听后也会讲)<br>吉林省监狱管理局<br>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1666号<br>邮编:130033<br>咨询电话:0431-88047961<br>监督电话:0431-82750576<br>接访电话:0431-82750571<br>狱政管理处:0431-82750562<br>刑法执行处:0431-82750563、0431-82750574<br>信访办公室:0431-82750100<br>纪检监察室:0431-82750557 : 王庆文陈东波
朝阳区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邮编:130012<br>电话區號:0431,电话:88559260(内勤)、88559353(外线)、88559394、88559374 : 陈晓静闫欣
长春市第二看守所(铁西看守所)
朝阳市法院院长:方宝国,办04213886001;18698786111
长春市中级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芳草街与超达路交汇),邮编130028<br>党组书记、代院长:程凤义<br>常务副院长:肖德馗17643108102<br>副院长:侯海霞、尹彦久、李缃凡17643108888。<br>[刑一庭] 电话0431-88558647、88558645、88558651、88558640。<br>刑二庭:<br>庭长:石泉,三级高级法官15500066622<br>副庭长:郑伟,四级高级法官0431-84634682、13166898017、0431-88558549、88558553、88558551。<br>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苟穗宁、邵坤。<br>审判员(一级法官):张唯春、梁福庆。<br>助审员(一级法官):臧万成、李冬冬、齐东雷。<br>助审员(二级法官):张宇、何福、雷勇、李东鹤。<br>法官助理:范文浩、裴铭浩、龙娜、李昱霖、刘瑞宝。<br>书记员:杜科伟、常乐、禚凯丽、苗惠。 : 万明元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吉林省黑嘴子劳教所地址:长春黑嘴子 邮编:130000 <br>总机:0431-5384480<br>长春市南关区卫生材料厂的电话为:0431-4645683,4642204,<br>厂长的电话,厂长姓王,手机号:13089145665。<br>责任人:吉林省吉林监狱管理局省610负责人于德处长。 : 张静
苇子沟拘留所长春市普阳街派出所警察王清华15568896033(经常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br>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 电话0431-82111310<br>警察:侯淑君(女科长)<br>长春市苇子沟强制隔离戒毒所 43189399139 43189630779
朝阳区检察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邮编130012<br>参与非法批捕、公诉多名法轮功学员。<br>[批捕科]王勇举0431-85887044<br>[公诉科]办案人:吕金明0431-85887059 17843120037<br>案管:0431-85887053;85887056<br>书记:刘凤泉 0431-- 85887011<br>检察长:李忆农 17843120001<br>副检察长:朱建民17843120003、孟宪尧17843120002、张晶17843120005、杨炀17843120006<br>党组成员:焦熔、刘国夫、李宏光、车永峰、朱卫东、魏勇、庞晓峰<br>领导小组:崔舰  15043033033 17843120137、耿丽杰 17843120150<br>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宋英  13354304269<p>公诉科科长 车永峰17843120072<br>周晓枫 17843120075<br>林海峰 17843120115<br>张潇 17843120035<br>吕金明 17843120037<br>案管 0431-85838205 85887056 85887053<br>
春城大街派出所户籍警察周铁成手机号15568896147。<p>此次参与敲门骚扰的有片警周铁成(15568896147),周铁成还多次打电话骚扰多位法轮功学员。<p>李姓警察电话:15584301625
长春第四看守所(浩月大路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5日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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