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珍
简介:
李凤珍(Li,Fengzhen),
女 ,
邯郸法轮功学员。2016年9月28日,邯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游泳因在明慧网上看到一篇关于法轮功学员李凤珍控告江泽民的文章,就以法轮功学员李凤珍控告国家领导人和往海外网站写文章为由,限期两天要非法带人。当游泳得知那篇文章不是李凤珍本人所写时,就让李凤珍交出为他写文章的人,否则,先扣掉她工资、两天后带人。李与游泳实名写信讲真相、讲述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会给自己带来的危害,使游明白了真相,放弃了对李的迫害。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6年邯郸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责任单位及恶人:
邯郸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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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14日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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