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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生(王海升)


王海升

简介:
王海生(王海升)
(Wang,Haisheng), 男 , 44岁 , 河北省保定市大法弟子。保定市印染厂职工。

王海升见证老丈人夫妻因修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后才走进大法中修炼;通过修炼戒烟酒,头晕和胃病的宿疾也都好了,也戒了烟酒。王海升以电话自动拨打语音的方式向周围的民众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及被迫害的真相。

王海升心怀感恩,选择以自动拨打语音电话的方式向有缘人分享修炼者身心受益的美好并讲清法轮大法被江氏集团利用中共邪党枉法弄权迫害的真相,不让邪恶蒙蔽良知参与迫害善良;当天灭中共时,希望尽量挽救有良知善念者不做邪恶的殉葬。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自动拨打语音软件打到唐县白合镇西赤村,村喇叭是用无线电话通过手机广播的。这是村民们了解真相得救的机缘,却被河北省安全厅处长郭富强召集村主任蔺章恩,把此事构陷到保定市国保。在保定市国保大队长刘文君与指导员王洪恩的授意下,唐县国保大队长张辉采用手机定位、秘密跟踪等见不得人的手段,秘密跟踪王海升半个多月。

郭富强把此事构陷到保定市国保,并成立项目组欲以插播定性构陷王海升。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下午5点多,王海升在去接下班妻子的路上,夫妻二人被跟踪的北省保定市国保大队长刘文君、指导员王洪恩主导下,被唐县国保大队教导员张辉与保定市南关大街派出所警察用石头砸车绑架,导致王海升的左前额受伤,随后被非法抄家。

当时是唐县国保大队指导员张辉、唐县国保警察、保定市南关派出所所长及警察联合绑架王海升的。

他们将王海升绑架到一派出所,铐在审讯椅子上,非法审讯,直到半夜十二点。一个姓刘的局长还说,把手铐勒紧点,还说不让他上厕所,其他人随声附和着,说拉屎就拉到裤子里吧。

直到第二天下午,王海升又被带到一个公安局,才给了他一杯水喝,给了饭吃。然后,给他录指纹、抽血。后来,又把王海升绑架到唐县国保,国保一个人威胁说,如果王海升不说,就给他放在一个小屋子里,吊起来打。

绑架了王海升后,十几个身穿便装的警察接着擅自闯到王海升租住的房屋里,在家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抢走了四千元左右的现金(这是三个月的房租,和全家一个月的生活费)、银行存折、电动三轮车、两人的身份证、电脑两台、手机、打印机一台及法轮大法书籍等。他们翻箱倒柜,屋里一片狼藉,正巧王海升的妻子王秀谦下班回家,还没弄清怎么回事,也被绑架了。家中只剩下孩子自己,不得已,孩子的叔叔把她接走了。
当时被抢劫的私有物品如下:
1、银行存折:存有约9000-10000元;
2、户口本及三人的身份证;
3、电脑2台、手机3部、打印机1台,及打印耗材和真相资料等;
4、法轮大法书籍及法轮功师父法像等,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家人去会见时,唐县拘留所一位所长说必须有唐县国保的同意,之后家人去找国保,唐县国保大队长说是保定市国保大队有指令不让会见,之后家属又去顺平拘留所会见王海生,顺平拘留所的一警察说是唐县国保不让接见,也不让打电话。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王海升夫妻二人已被绑架十天,王海生被非法羁押在保定市顺平拘留所,王秀谦被非法关押在唐县拘留所,在妻子王秀谦在唐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释放,身心受到伤害。王海升非法关押在顺平拘留所,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转到唐县看守所。在这期间警察没有给家属任何手续。家人为王海升聘请了保定的律师。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保定律师来到唐县看守所,拿着准备好的会见手续,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而唐县国保大队指导员张辉、保定国保大队长刘文君知法犯法,无视法律,百般阻挠律师会见当事人。不得已,农历新年过后,家人又给王海升聘请了北京律师。

唐县国保大队教导员张辉为了达到迫害王海升的目的,在王海升行政拘留阶段阻挠家人正常的接见权利,被构陷案转入刑事拘留阶段,又以向上请示的借口拖延时间,故意拖过年前不让律师会见。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北京律师到唐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王海升,看守所还是让找办案人员张辉。无奈,北京律师立刻到唐县检察院去控告张辉的违法行为,并到唐县公安局信访办、法制科及督察纪检去投诉,历经一天时间的交涉,在当天下午五点多钟,天将近黑了,律师才见到了当事人。

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律师向唐县国保大队指导员张辉递交律师委托手续,并依法要求阅卷,了解案情。国保张辉竟要求律师开具“不修炼法轮功”的证明才同意介绍案情,律师说,你这是违法行为。张辉说:法律是法律,这是我们上面的规定。律师要求他给上面打电话,刘文君在电话里说是有这规定。

得到上面的人撑腰后,张辉更加嚣张,对律师说:我不承认你是律师。律师忍无可忍,说:我按法律依法办事,你不承认我是律师,我也不承认你是国保。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构陷王海升的材料,由唐县检察院批捕科上交到保定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目前,保定市检察院还未出结果。

王海升的岳父依法控告始作俑者──保定市国保大队长刘文君与指导员王洪恩(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唐县检察院将王海升非法起诉到唐县法院。七月四日上午九点,河北唐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海升非法庭审。唐县法院工作人员只给三个旁听证,只有王海升的妻子、父母进去。其他的亲朋好友只能在大门外等待,工作人员面对公开庭审的质疑表示只开放给防范办的人员旁听,却提不出执法依据,就是不让王海升的亲友们进去旁听。

公诉人以「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由构陷王海升入罪,王海升的律师表示:「王海升宣传法轮功,没利用甚么组织,且宣传自己的信仰符合宪法第三十六条信仰自由,再者,破坏法律实施是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哪一个法规?破坏法律实施的只能是一个政府、或有权势的人,本案当事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能破坏法律实施吗?」

公诉人又以证人蔺章恩的证词说,村喇叭两次播放法轮功的内容,是重大的插播事件,影响恶劣。律师表示:证人蔺章恩说村喇叭的播放权限只有蔺章恩、马保会等五名村干部,本案当事人王海升并无插播权限,说播放法轮功的内容造成恶劣影响,是何影响?有证人吗?

当公诉人拿出所谓证据光盘录音时,播放的内容都是教人积德行善、如何躲避天灾人祸,讲了贵州藏字石的事实,还讲了印度八十多个学校学生学炼法轮功的故事。虽然都没让听完,在座的人都在静静的听真相。一直持续了大约十分钟。
律师最后说,办案机关人员违反法律程序,王海升没有触犯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应无罪释放。法官并未于现场做出判决,宣布休庭。

正告公检法人员莫以工作为借口,麻木随从行恶。名利短暂,天理永存!望自珍重!法轮功学员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讲真相,都是在宪法的保护之内,没有触犯任何一条法律,都是在挽救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世人。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唐县法院非法开庭。唐县法院以证据不足退卷给检察院。本该无罪释放王海升,但是在项目组的高压下,唐县国保进行所谓的补充侦查后再次将案件递交法院,唐县法院于九月十四日再次非法开庭审理。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王海升被构陷的案卷已送到保定中院刑二庭(承审法官:齐金谦,办公电话:3103108)。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被非法关押将近一年的保定市法轮功学员王海升,被保定市唐县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目前王海升已向保定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中院后,维持原判。)

郭富强等相关公检法人员为了向邪党邀功,把一个好人打入了冤狱,王海升及他的家族因此承受的一切苦难,他们这些人都得偿还。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王海升上诉到保定市中级法院,现已立案。

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保定市中级法院二审终结,维持非法原判。

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王海升。(二零二四年三月)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抽血非法拘留迫害亲属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非法起诉非法审讯违反庭审程序电话监控监视/跟踪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恶人举报非法起诉非法判刑非法罚款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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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0568.html#171623476

相关单位及个人:
【保定市国保大队】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号 值班室 0312-3226779 大队长 刘文君 13333121616 教导员 王洪恩 13333120869 国保人员:孙力 【保定市南关派出所】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利民街366号 副所长:孙李萌 15930767799 侦查人员:柳林、孙李萌 【唐县公安局】 地址:唐县光明路66号 副局长 陈建伟(管国保)15203225899 [国保] 队长 张辉(此案办案人)13731668788 侦查人员:孙雷 【唐县看守所】 地址:唐县仁厚镇向阳北街 所长 王树兴13903326619 【唐县法院】 地址:唐县光明路34号 邮编:072350,公开电话:0312-6420327。 电话:0312-6420466、0312-6420361。 主审法官:赵卫平 电话 15933468338 院长:张记永 王卫东 副院长:孙木栾(电话:13803123161)、王东。 刘杰 13613224700 韩文龙 13722211066 郭世敏 13582255271 柴永开 15130254321 田恩儒 13603225242 薛华 13513135307 孙铁军 13931248907 余茂林 13582238880 段洪江 15194798739 苑帅 15833327603 刘继旺 15127209079 [各室电话] 政治处 0312-6420361 办公室 0312-6420466 研究室 0312-6420586 立案庭 0312-6420952 法警大队0312-6420950 刑事一庭03126420911 刑事二庭03126420912 行政庭 03126420957 信访办 031264202291 法院部份工作人员电话:15033708788,13722295575,13603322516,13703831016,15933576768,13930279800,13833215970,13171673936,13180238858,15830278867。 【唐县检察院】 地址:唐县中山北大街5号,邮编:072350 党委书记:张德新 电话 13513286079 党委副书记:王建东 电话 13903328778 副检察长:赵成合 电话 15933921888 副检察长:张惠先 电话 18631200108 党委成员:吴俊丽 电话 13833257999、李晓乐 电话 13931362718、李志恒 电话 13230250000、马颜菊 电话 13933295199。 [公诉科] 科长 李忠 0312-6429730 公诉人:周依飞 15930292974 [批捕科] 科长 臧玲丽13931691881 副科长 姓王13373326241 [控申科] 电话:0312-649737 [案管科] 张科长 03126419762 13582219555 15176382780 [咨询科] 王科长 13733360038 17703129538 [考察组] 电话:13503367206 组长:贾红雨(市纪委副书记) 组长:马增铠 电话 13831208601 副组长:王素霞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曲阳县公安局羊平派出所】王会权、马信 【蠡县郭丹镇派出所】刘锅辉、王艳晓 【唐县公安局百合派出所】刘贺、臧磊 【满城区公安局于家庄派出所】闫文明、要洪发 【容城县国保大队】王卫东、郭立军、邓卫军 【江城派出所】许洪祥、吕亚宁 【高碑店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韩建海、苗雨欢 【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沙博娟、贾琳 【定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张晓晖、张利强、李俊岭 【阜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范振华、李永进 【安新县公安局芦庄派出所】李浩鹏 【莲池区国保大队】汪永起、崔庆阵 【徐水区公安局】李联和 崔璨 【清苑区公安局】臧旭光 吕秋冬、赵艳辉、崔朝阳、臧旭光 【雄县公安局】郭军子 【蠡县留史派出所】刘仁 【顺平县浦上派出所】刘晓峰、冀亮 【顺平县国保大队】张胜利、左志鸣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城乡派出所许洪祥、吕亚宁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赵三街<br>邮编:050000<br>办公室:0311-87755202<br>值班电话:0311-87782024<br>所长王养峰:0311-87753009<br>副所长张景柱:0311-87729839<br>副所长邢志昌:0311-87727229<br>李占发:0311-87705722<br>杨文肖:0311-87725338
保定市公安局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邮编:071051<br>总机:0312-3071100  <br>办公室:0312-3026139 <br>孙书勤 (办)0312-3132558 (宅)0312-3257505  13903228110<br>保定市公安局长张峰<br>局长 吴桐林 0312-2024306(办) 2024309<br>副局长 贾瑞歧 (办)0312-3028133  13333127777<br>保定市国保支队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号<br>保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办公电话:由0312-3226779<br>国安支队队长 冯勇<br>保定市国保支队长:董元 3226569  13731288886  13333120858<br>保定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文君<br>王洪恩:13333120869<br>孙力:13333122086<br>刘振昌:13333120906<br>吴文生:13333120880 : 王洪恩刘文军
雄县公安局地址:雄县温泉路200号,邮编071800<br>局长:王兵杰13303263222、6386618<br>副局长:苏士亮13831284666、18630205099家住雄县交通局家属院  妻子马丁在交通局上班 岳父马义新 家住三铺村<br>[雄县国保大队]<br>电话:0312-5820300<br>大队长:郭军学 13903226585、5811395 家住阳光花园小区八号楼一单元<br>副队长:张保忠13833259577、13803121575、5813106<br>警察:国会民<br>协警:崔立学<br>高鹏 13111690888。
阜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范振华,阜平县国保大队队长,电话:13930291066<br>单位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街国保大队<br>家庭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平安家园小区3单元201 室<br>局长室0312-7229788 主任室 0312-7223648 办公室 0312-7221260 纪检室 0312-7224814<br>政治处 0312-7224436 内保股 0312-7224915 治安股 0312-7224772户政股 0312-7224812<br>范振华、李永进
徐水区公安局李联和 崔璨
河北省安全厅 : 郭富强
唐县国保大队指导员:张辉,电话13731668788 : 张辉
保定市中级法院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1号,邮编 071051,区号0312<br>办公室3103019、3103000 (值班) 3103021(传真)<br>梁红继 中院院长 3103199、15931266688、3139688(办)<br>高素英 主管刑事副院长 3193588 13931692168<br>徐占军 纪检组长3103361、7225938(办)13931258568<br>殷文胜 政治部主任3103339、13731689555 、18603127119<br>办公室主任 金主任,电话:0312-7221253、3103101、3103107、3103108<br>院长:梁红骥<br>主审法官:刑事庭庭长田银娇<br>崔曙光:15832209966、13032081502<br>李毅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3103355(办)、13903226100<br>苑三国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3193588(办)、13931355598<br>刘文钧 副院长3103398、15903121626<br>靳小光 副院长3193266、13932253339<br>刘玉婷 副院长3103186、13001870066<br>孟学会 办公室主任3103369、13315213618<br>政治部3103125、人事处3103118<br>政治处7239303<br>法官处3103120、教育培训处310312<br>刑庭 0312-7224096<br>法官:崔曙光15832209966、13032081502办0312-3103101<br>刑一庭3103091、<br>刑二庭3103116<br>民一庭3103055、7239025<br>民二庭3103071、7223575<br>法警支队3103014<br>行政庭 0312-7223317<br>执行一庭 0312-7220167<br>执行二庭 0312-7222230<br>执行二庭 0312-7224130
清苑县公安局清苑县公安局办公室 0312-8012056 0312-8012256<br>臧旭光 吕秋冬、赵艳辉、崔朝阳、臧旭光
唐山监狱
唐县看守所地址:唐县仁厚镇向阳北街<br>所长 王树兴13903326619
容城县公安局【容城县国保大队】王卫东、郭立军、邓卫军<br>副局长:朱占良13903129792,王建国13603328367。<br>[610人员]杜建忠13931239878办5612898宅5611565
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戴春杰 13930218895,住址:涞水县温馨家园小区2号楼4单元302,(或4号楼302)其妻:吕春颖13933263520。<br>警察:刘涛、沙博娟、贾琳<p>涞水县公安局<br>邮编074199; 区号0312<br>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涞水镇泰安路公安街4号<br>电话:0312-4522219 、0312-4526601;举报电话:0312—4532110<br>现任公安局长:冷振宇13932221889<br>副局长:王宝华13930891928 住址:河北保定市涞水县涞阳路时代鑫园B栋2单元302<br>副局长 范保利13833279091 副局长 ;李爱国18932656111<br>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赵凤波 13933224241<br>公安局政委:王章泽<br>张国平 张爱兵 张超; 刘海明18603325817<p>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br>队长:代春杰 13930218895;<br>住址:涞水县温馨家园小区2号楼4单元302,(或4号楼302)其妻:吕春颖13933263520;弟弟:戴春满;波峰中学教师。 警察:刘涛<br>涞水县刑侦大队<br>大队长:李金鹏13663390123; 刑侦大队副队长:王冬<br>涞水政法委<br>地址:涞水县府前街116号县委大楼5层、<br>现任政法委书记:沈立群(已调离)<br>涞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艳霞,13931392658 主管打黑除恶。李艳霞,13931392658;其丈夫:王立军,涞水县审计局局长<br>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满13703284786、宅0312-4533866办0312-4527436<br>涞水县扫黑办24小时举报电话:15630236683,举报邮箱:lsxshb2018@126.com
保定市国保大队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号<br>值班室 0312-3226779、0312-3071100 转20775<br>大队长 刘文君 13333121616<br>教导员 王洪恩 13333120869<br>国保人员:孙力
满城县于家庄乡派出所闫文明、要洪发
定兴县国保大队张晓晖、张利强、李俊岭
留史派出所留史派出所 电话:0312-6337973
顺平县公安局【顺平县国保大队】<br>大队长:张胜利 13930297890<br>教导员:左志红 13933229215<br>副大队长:冀坤 13333127775<br>张胜利、左志鸣
顺平县拘留所
蠡县郭丹镇派出所
南关大街派出所【保定市南关派出所】<br>地址:保定市莲池区利民街366号<br>副所长:孙李萌 15930767799<br>侦查人员:柳林、孙李萌<br>
唐县检察院地址:唐县中山北大街5号,邮编:072350<br>党委书记:张德新 电话 13513286079<br>党委副书记:王建东 电话 13903328778<br>副检察长:赵成合 电话 15933921888<br>副检察长:张惠先 电话 18631200108<br>党委成员:吴俊丽 电话 13833257999、李晓乐 电话 13931362718、李志恒 电话 13230250000、马颜菊 电话 13933295199。<br> [公诉科]<br>科长 李忠 0312-6429730<br>公诉人:周依飞 15930292974<br>[批捕科]<br>科长 臧玲丽13931691881<br>副科长 姓王13373326241<br>[控申科]<br>电话:0312-649737<br>[案管科]<br>张科长 03126419762 13582219555 15176382780<br>[咨询科]<br>王科长 13733360038 17703129538<br>[考察组]<br>电话:13503367206<br>组长:贾红雨(市纪委副书记)<br>组长:马增铠 电话 13831208601<br>副组长:王素霞<br>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唐县法院唐县法院地址:唐县光明路34号 邮编:072350<br>唐县法院电话:03126420466 03126420361<br>唐县司法公开电话:03126420327<br>唐县法院主审法官:赵卫平 电话 15933468338<br>唐县法院副院长:孙木栾 电话 13803123161<br>唐县法院院长:张记永 王卫东
曲阳县公安局羊平派出所王会权、马信
唐县公安局百合派出所刘贺、臧磊
高碑店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韩建海、苗雨欢
安新县公安局芦庄派出所李浩鹏
莲池区公安分局局长:郭建民 0312-2025241<br>国保大队长:王建新15097429999<br>国保警察:杜某、汪永起、崔庆阵。<br>
顺平县浦上派出所刘晓峰、冀亮
唐县白合镇西赤村 : 蔺章恩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1日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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