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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朝棋


法轮功学员吴朝棋

简介:
吴朝棋
(Wu,Chaoqi), 男 , 25岁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下午,在广州打工的吴朝棋在广州市天河区贴法轮功被迫害的不干胶真相标语,被广州市天河区天园派出所绑架,警察还抢走他的手机、钱、驾驶证等随身财物。他不配合询问、照相,警号为15009的警察多次用脚踢他,还用手抓住吴朝棋的头发往墙上撞,说:“我打你又怎么样?”吴朝棋不配合签笔录,不按手印,该警察又打人。凌晨,警察再次殴打吴朝琪。在家属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吴朝琪被送到天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警察抢走吴朝棋的手机、钥匙、驾驶证以及三千多元现金。在天园派出所内,警号为15009的警察多次用脚踢吴朝棋,还用手抓住他的头发往墙上撞,并嚣张的说:“我打你又怎么样?”当晚吴朝琪被劫持到天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吴朝棋已聘请广州的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律师去天河看守所见吴朝棋。吴朝棋告诉律师,天园派出所的警察告知他:家属可以去取回被扣押的个人物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吴朝棋的家人来到天园派出所,要求取回吴朝棋的个人物品,包括:手机、钥匙、驾驶证以及三千多元现金。家属按派出所的要求提供了吴朝棋的户口本及律师的委托书后,派出所副所长黄承志却拒绝让家属取回物品,说是办案的依据。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吴朝棋的家人再次来到天园派出所,要求面见副所长黄承志,取回吴朝棋的个人物品。接待室警号为028642的警察说黄承志在二楼,然后打电话请示,当问到是吴朝棋的家人要见他时,电话那边说黄不在。家人再三问警号为028642的警察黄承志究竟甚么时候在,警察说:明天(二十五日)黄承志八点三十分就在这里值班。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家属第三次去天园派出所找黄承志。警号为028197的高姓值班警察说黄在二楼。但黄承志不敢下来面见家属。在家属的反复要求下,警号为028197的警察再次打电话请示。黄承志本人仍不出面,而是指派一个叫黄立志的警察下来,对着家属凶巴巴地恐吓一番后马上掉头就走。家属说这个不是黄承志,并坚持要见本案的负责人─黄承志副所长。警号为028197的警察第三次打电话,并上二楼把家属的要求当面告诉黄承志,但黄承志还是不敢面对家属。接着警号为028197的警察开始赶家属走,并恐吓家属:“若再不走,要么强行驱赶,要么把家属也关起来……”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获悉,吴朝棋被广东茂名电白区警察非法送到广东省法制教育管理所(三水洗脑班)继续迫害。参与此次迫害的单位有广州市天河区天园街道办事处、天园街党工委、天河区防邪办、天园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广州市610、广东省610、电白水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广东省三水法制学校。吴朝棋绝食抵制三水洗脑班对他的非法迫害。吴朝棋的家人自聘律师维护他的权益。二月十八日,吴朝棋的亲属到三水洗脑班要求会见,被洗脑班二大队副大队长李俊健(警号4470021)和一大队大队长刘树其(警号4470037)剥夺探视权。吴朝棋的母亲指正李、刘,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李、刘二名警察辩以要吴朝棋转化后才能出去。吴母质问李、刘,儿子依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让他往哪里转化?二月二十二日,吴母和张传利律师再次去三水洗脑班,要求面见吴朝棋,仍不让见。吴朝棋在洗脑班绝食反迫害,面对610组织的犯罪行为,广东省各级公、检、法机构相互推诿 、互不作为。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律师与家人一起去佛山人民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书,不被受理,下午又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告知找省公安厅,于是家人与律师到省公安厅,又推诿说属于检察院受理,在家人不断要求下,最后才收下控告书代为处理。并告诉说:你应该先找电白县县级的,不受理再找茂名市的,再不受理之后才找省级的,要一级一级来。二月二十七日吴朝棋的家人到本地电白区检察院递交控告书。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说,你们要回去问“610”放你儿子,去拿手续和文件,拿来我们这地接收。当天下午家人成功递交控告书给电白区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家人到电白区公安局找“610”主任陈昌兴。他已知道家人告他们了,态度也不同了。家人要求无条件放人。陈昌兴说:让吴朝棋假写一份保证书。家人说:那你写一份保证书保证我儿子以后身体不出任何问题。陈昌兴不肯。吴朝棋的母亲打电话给陈昌兴,陈昌兴说叫你先生来办证明,只准他去见。三月二十四日早上十点左右家属到了广东三水洗脑班。吴妈妈告诉门卫:我今天是来接我儿子回去的。下午三点,吴朝棋被通知收拾好个人物品放置一边,出来洗脑班大堂(吴朝棋事先没有通知是那天当地来接他回去,突然听他们说要收拾物品感觉奇怪),到了洗脑班的会议室,里面坐着有洗脑班的李俊健及一名警号为4470058的及镇政府来的六一零人员罗永洋、一名特警、派出所副所长。罗永洋拿出了一张已经写好的保证书想让吴朝棋签名并说:我们现在来接你回去,这有张纸你看一下,签个名或按意思抄写一份。吴朝棋看了下还给罗永洋说不签,罗永洋看吴朝棋不签恐吓说:你不签就留你继续在这里,吴朝棋执意婉拒签名。罗永洋看吴朝棋不肯签放眼示意李俊健后,并对吴朝棋说:不签算了。下午三点半左右,家属看到吴朝棋在洗脑班出来,这时当地镇六一零人员想强行让吴朝棋上他们的公务车,家属在门口大声叫吴朝棋不要上他们的公务车,并说:千万不要上他们的车,不知道他们又想带你去哪里(当时吴朝棋在天河看守所也是这样被非法强行诱骗到洗脑班的)。这时吴朝棋准备往家属方向走去,被洗脑班与镇六一零特警阻拦。家属的呼喊引起了周围的民众围观,洗脑班怕影响他们声誉,很强势要让家属停下来别喊,这时罗永洋说:你们不要在这里叫,你儿子不能自己走出大门口,要上我们的车一起出去后,到了大门口就把你儿子放下车。争议很久后最终他们让吴爸爸陪吴朝棋一同上了他们的公务车,出了大门口吴爸爸和吴朝棋下车后,他们公务车开出约两百米就停车在用手机拍摄家属。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吴朝棋在家属与同修们的帮助下,终于正念走出了邪恶的广东三水洗脑班。他见证了洗脑班为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而运用的伪善与欺骗。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九日下午1点左右,林丽珍在广东茂名市电白区黄岭镇讲真相,有人举报,被黄岭镇派出所绑架,下午约5点半,林丽珍的儿子吴朝棋、外公、阿姨三人来到电白区黄岭镇派出所,询问林丽珍情况。随后,所长冯燕强在拨打电话说现场的情况,电话里面听着是上级某部门的领导人,指示所长冯燕强把林丽珍的儿子吴朝棋劫持。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三十一日,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丽珍和儿子吴朝棋以及妹妹林燕梅被茂名市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电城镇派出所警察、特警和电白区国保大队队长陆尚辉、电白区610头目陈昌兴等二十多人砸烂门锁绑架并非法关押。迫害系由电白区610陈昌兴、国保队长陆尚辉预谋策划绑。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林燕梅、吴朝琪、甘惠玲被电白区国保大队队长陆尚辉带头和电白区电城镇防暴特警大队二十几人绑架。林燕梅、吴朝琪被非法关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甘惠玲第二天转回电白区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当天中午,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国保大队队长陆尚辉带一帮警察和特警等二十几人砸破铁门,非法侵入民宅,胁持下班后赴八十五岁的外公林桐家用餐省亲的法轮功学员吴朝棋和其姨妈林燕梅。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陆尚辉等人踹开老人的房门,过程中,老人因阻止国保大队队长陆尚辉等人非法抄家,两手臂被掐出血迹,双手被扭伤,左手流血,右手瘀青,手臂伤痕累累。被警察抢走的私人财产有:法轮大法书籍、两台电脑、六个打印机、大法真相资料、两万多元现金、吴朝棋和他表弟的手机等私人财物。警察把吴朝棋和林燕梅掳到茂名市电白区最东边的电城镇派出所。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林燕梅之子(吴朝棋的表弟)。二十五小时后,吴朝棋的表弟被警察释放。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点(吴朝棋被绑架后的第三天),吴朝棋的母亲林丽珍去看望林桐老先生时,被十几个警察砸烂门锁闯入家中强行绑架。林桐老先生的两个女儿和外孙接连被绑架。林燕梅、林丽珍、吴朝琪一家三人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吴朝棋的家属为他聘请了正义律师维权。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维权律师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吴朝棋。吴朝棋被绑架关入看守所后绝食七天。在绝食第六天时,被看守所警察戴上脚镣折磨。他不做奴工,不穿囚服,不报名,被看守所警察体罚,凌晨三点才让睡。他被威胁恐吓,被警察从北10仓转到南17仓。律师会见完吴朝棋后,立即找驻看守所的检察官反映吴朝棋在仓里受到虐待的事实,检察官表示要调查。午饭后,吴朝棋的家属和律师驱车到办案单位: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电城镇派出所(位于茂名市电白区东边)。律师向电城镇派出所递交了取保候审的法律文书。律师问派出所所长为何大老远跑到电白去抓人?所长回答是电白公安让他们去抓的。律师对办案警察表示当事人吴朝棋下班回外公家吃午饭,平时并不住在那里,他和父母有自己的住所,警方应立即无罪释放吴朝棋。警察回复:“如果他没有什么东西,手机里也没有东西,三十天内就放人。”(按:本案已明确陆尚辉等涉案人员无执法依据非法闯入民宅、掳人、毁损及侵占私人财物,严重侵犯公民基本人权及财产法益已属违法犯罪行为)。

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被电白区检察院批捕。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上午,吴朝棋家属为他聘请的律师去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吴朝棋。吴朝棋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得知,电白区检察院人员已经去看守所非法提审过吴朝棋。当时,检察官去见吴朝棋时,吴朝棋说:“请出示你们的工作证。”两个检察官转身就走。


随后,家属和律师去了办案单位:滨海新区电城派出所,要求无罪释放吴朝棋。派出所的办案人员杨桂添和所长都不见家属和律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一家三人的构陷案卷被送到电白区检察院。十二月三日,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一家三人被构陷的案卷转到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构陷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一家三人的所谓“案子”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被转到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茂南区检察院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非法起诉林丽珍与她儿子吴朝棋、妹妹林燕梅。七月五日,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非法庭审。五位律师为三人做无罪辩护,当庭要求无罪释放三位法轮功学员,并要求政府给予三位法轮功学员国家赔偿。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高金生委派公诉科男性检察官关欣宇到看守所非法提审吴朝棋、林燕梅、林丽珍三人。他们三人从仓里出来,一路上都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吴朝棋是最后一个进房间见检察官关欣宇的。吴朝棋见到关欣宇,礼貌的表示为了确认身份,请其出示工作证。关欣宇说明其任职于茂南区检察院公诉科,已接到电白检察院转手吴朝棋的案卷。吴朝棋请关欣宇出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据,关欣宇表示没有带。吴朝棋提醒,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第二章)。执法人员应依法行政,尤其执行上级命令,不可以权代法,抵触宪法侵害公民人权法益就是滥权渎职、执法违法。现采司法终身责任制,凡司法一线办案员额法官、检察官,对承办案件终身负责。吴朝棋与关欣宇检察官对法轮功学员有罪和无罪的问题在法律上进行讨论。吴朝棋明白表示自己没有罪,法轮功不是邪教,这就是一桩冤假错案,并要求无罪释放。关欣宇检察官现场做了笔录,无言以对。吴朝棋没有签署任何文件。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吴朝棋家属委任律师赴茂南区检察院访视承办此构陷案的检察官,检察官的车姓助理(0668-3397030)向律师表示检察官不在。家属陪同律师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晤吴朝棋。同日下午,律师再次前往茂南区检察院找承办检察官高金生(0668-3397070)交涉,律师向检察官高金生递交吴朝棋自用住宅(电白区鸿景山庄C座13层4房,二零一七年购置)的房产证、住房水电费的复印件和无罪释放的法律文书。律师向承办检察官高金生表示:吴朝棋平日和父母同住,并不住在他外公家。被非法抓捕当天中午,他只是去外公家用餐。两个居委证人和八楼邻居(早已搬走)却谎称吴朝棋住在当地意图构陷。所提佐证足以证明吴朝棋确实的住址。另,电城派出所指称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接到举报散发资料的事件,为何当时未对举报人做笔录?延宕至八月十日才做笔录。警方对高龄八十三岁没有文化的举报人为何未摄像存证?时隔近半个月,举报人和做笔录者,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连个照片都没有。八月二十九日,警方非法抓捕吴朝棋就是一桩冤假错案。提请检察官察鉴,无罪释放吴朝棋。检察官高金生当时也做了记录。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柯学军非法宣判:林丽珍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吴朝棋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千。三位当事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家属聘请律师继续维权。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左右,茂南区检察院就把构陷林燕梅一家三人的案子递交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是:茂南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柯学军,电话:0668-2370907.参与的法官:李志强 执行局副局长,0668-2877931,13922031311.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林燕梅的家属到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讯问,他们的三位亲人林燕梅、林丽珍和吴朝棋被绑架后,被构陷到茂南区检察院,检察院人员告诉家属构陷案在十五天以前就送到茂南区法院了。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上午,吴朝棋的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吴朝棋。吴朝棋身体状况正常,但是,由于看守所仓内潮湿、条件艰苦,吴朝棋身上长满了一片一片的红疹子,奇痒无比。

同日下午,家属陪律师来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律师找负责所谓“案子”的主审法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电话:0668-2370907.)交涉,柯法官说:“还不能阅卷,本案当事人户口不属于本辖区。我们已经提交到茂名市中级法院,现正在研究如何处理”。

广东茂名市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与儿子吴朝棋、妹妹林燕梅面临在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法庭,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做无罪辩护,当庭要求无罪释放,并要求政府给予国家赔偿。

非法庭审的法官是: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柯学军,审判员:江国伟(茂南区法院副院长)、法官周晋锋。非法公诉人是: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高金生、张晓丽(注:张晓丽是一个年轻的女检察官,在法庭人员安排的名单中,没有她)。旁听席上,除了林燕梅的女儿和林丽珍的丈夫两位家属外,其余的旁听位置,大约有十四、五个人是茂名610安排的居委、国保等占据。名义上是公开庭审,可是没有一个公民旁听。

法庭开始时,三位法轮功学员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没有穿囚服,正气浩然的入场,同声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令整个法庭邪气大灭。法警自动给三位法轮功学员打开手铐。

非法公诉人张晓丽,照本读“起诉书”后,五位维权律师发表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

律师们指出,用“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的概念套用法轮功是完全错误的;本案的证据严重不足及程序上严重违法;起诉书所指控与事实不符;被告人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本案没有受害人,证人没有出庭;本案在法律适用上应当判三位法轮功学员无罪,应该当庭释放,对他们应给予国家赔偿。

林丽珍的律师说,警察找的两个证人——居委主任黄炳添和居委林小英,指证林丽珍给他们发法轮功资料。林丽珍在家里炼法轮功,黄炳添和林小英跑到林丽珍家劝其不炼法轮功。宪法规定信仰自由,那林丽珍肯定要跟黄炳添和林小英论理了,并给黄炳添和林小英法轮功资料,公安就把这法轮功资料当作犯罪证据?居委凭什么跑到林丽珍家骚扰?法律文件是什么?是居委在违法。

滨海新区公安利用两个居委和一个早已搬走的邻居杨芳,指控法轮功学员林丽珍和她的儿子吴朝棋住在林的父亲家和发资料,其目的是:想利用非法抄出的法轮功资料,构陷林丽珍母子俩。

律师们指出:“而之前任何判决书指称国家已经将法轮功定义为×教的说法,完全是信口开河。那些错误判决指称的国家,指的是党媒?领导人个人的意志?可是法院是依靠法律作出裁判的机关,需要判处一个人有罪无罪必须引用法律依据判处法轮功学员有罪,实属冤假错案。”

法轮功宣传品只是讲述真相,讲述大法理念,就算被近二十年的迫害,也没有去宣传暴力,依然相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讲述真相与信仰,没有任何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

接下来在“破坏法律实施”这个概念中,就更加显得荒唐。法轮功学员只是信仰自己的理念,是一种信仰的自由,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我国宪法与人权法也规定,公民都有信仰的自由。法轮功学员破坏什么法律了?具体哪一部法律?怎么破坏?怎么破坏实施了?这个都没有相关的论述和证据给予支持。指控完全是以法轮功的宣传内容来定罪,实属违反罪行法定的原则。

林燕梅的律师也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律师阐述了什么是邪教?邪教的特征,邪教的本质是危害人类。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人,没有危害社会和人类,本案没有受害人。

轮到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吴朝棋辩护的时候,吴朝棋淡定、正气、思路敏捷的讲述了自己受益于法轮功,在法律上,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功没有违法等等,受到律师们的赞扬。

律师们在质证阶段,把公诉人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证据”全部推翻。三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正气、慈悲,律师们的无罪辩护,震撼法庭。律师们有理有据指出了公安局、检察院违法行为:物证没有移交法庭,当庭没有出示物证,没有证人出庭,物证照片看不清数量,扣押清单伪造被当事人拒绝签名等等,令所有的公检法人员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柯学军非常紧张。负责所谓“案子”的检察官高金生几乎没有说几句话,都是临时介入的年轻检察官张晓丽不讲法律。坐在法官右边的审判员、法院副院长江国伟,大声说话,刁难律师,但都被五位律师驳斥的哑口无言。

最后,律师们对法官说:此案严重违法、证据不足,非法关押我的当事人十个多月,给我的当事人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使得林燕梅和林丽珍的八十六岁的父亲没有人照顾,应该当庭释放我的当事人。法官说:“我做不了主。”律师们说:“那谁做主?”法官说:“检察院。”律师们说:“那,检察院撤案,无罪释放我们当事人,并要求给我的当事人国家赔偿。”

开庭从上午九点半开始,中午在看守所吃饭、休息一个小时。下午一点钟,继续开庭,一直到下午五点半时,律师还在驳斥“案子”的非法,发表自己的演说时,法官、检察官已很疲惫,柯法官等不及了,敲槌,休庭。整个非法庭审经过整整七个小时。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半前,广东茂名电白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与林燕梅的家属和律师来到看守所门前,林丽珍与林燕梅的86岁的父亲想见两个女儿和外孙,警察不给进看守所。九点半,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主审法官柯学军非法宣判: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千;林丽珍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吴朝棋被判刑五年,罚金一万。

非法宣判结束,律师大吃一惊,对法官和检察官说:“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太离谱了?判那么重。我接过茂名三个法轮功‘案子’,最多才判两年,你们判的太重了”。法官和检察官的表情都表示无奈,法官说:“那你们上诉吧。”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家属聘请的三位维权律师在广东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与她儿子吴朝棋,得知茂名市中级法院张书铭虚构事实,拟维持冤判。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家属聘请的三位律师在广东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林丽珍与她儿子吴朝棋,得知林丽珍被逼迫做奴工,装面膜纸。仓头和警察还讽刺、挖苦、嘲笑、侮辱林丽珍做工做得慢,不完成任务。林丽珍的律师会见完后,立即向看守所驻所检察官反映林丽珍在仓里被虐待的情况,希望能得到纠正。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丽珍与儿子吴朝棋、妹妹林燕梅一家三人被茂名市中级法院非法宣判:维持原判,裁定书的落款日期却是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也就是说:茂名市中级法院对一审的冤案在十一月十二日就已经作出不开庭、维持原判的决定,裁定书在十一月十二日就已经打印好了。

吴朝棋在看守所因抗议被强制做奴工遭仓头打耳光。吴朝棋向看守所所长抗议:看守所强制劳工是违反法律的,在押人员没有走完司法程序不是犯人,在看守所被迫劳工是违法的。所长哑口无言,对看守吴朝棋的狱警说吴朝棋不用劳工了,后来仓头也不强迫吴朝棋劳工。(吴朝棋被强迫的劳作是剥开心果,现在任务是每人夹30天,一天工作7到10小时,总数600到800斤)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下午,吴朝棋的家属聘请律师到茂名市中级法院递交了吴朝棋和母亲林丽珍的《刑事申诉状》。律师向茂名市中级法院递交申诉状和相关材料,法院申诉科已经全部签收,并给律师一份签收单。

吴朝棋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年零八个月,於二零二零年六月被秘密劫入监狱迫害。家属问送哪个监狱?看守所人员说:“不知道。现在网上查不到,要等一个多月,等吴朝棋稳定了,才能查到,再告诉你们。”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毒打/殴打私闯民宅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戴脚镣/连体脚镣非法批捕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迫害亲属体罚罚站剥夺睡眠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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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法轮功学员吴朝棋遭天园派出所警察殴打
广东茂名电白法轮功学员吴朝棋在广州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茂名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负责人:李福华,技术员:李先成、李超。 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政法委书 刘芳 广东省茂名市政法委书记 赵广辉 广东省茂名市610办公室主任 黄鑫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 陈客明 、杨勤华、李振峰(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茂名市边防大队长:吴海晶 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 局长:毛继军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局长:陈晋权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书记、政委:施宜明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邓警察,警号:225921 。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杨勤华 (610人员,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610警察:李振峰,陈客明。 滨海新区电城镇综治办: 谢振坤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区公安局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 陆尚辉 13902511787 (策划、绑架法轮功学员) 指导员 曾超平 13542390907 副队长 梁子辉 13927566999 副队长 陈勃 13902517683 潘日清 13702896018 施兆书 13809786650 指导员 吴伟强 警察:蒋耀葵、冯卫强、麦蔓、潘概、朱娟、黄海斌、王健 电白区黄岭派出所:0668-5750110 电白区法制局 凌云志 、陈平湖 。 电白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蔡小升、副科长 赖小清、科员:赵鹏。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政法路10号。水东镇迎宾大道人民检察院院长:郑超民。 水东镇长:彭永雄,水东镇书记:陈伟敏,镇综合办公室:唐飞鹏,电话:18926708123. 陈昌兴(电白610主任):13580098668 (策划、绑架法轮功学员) 水东镇610书记:谭文,13809787588. 冯翠云(股长):0668-5115308/13929787669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陈福海:13509912088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向洋大道向阳路区政府人大办公楼 邮编:525400。 警察 范诗柳,警号 221867 (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林燕梅的管仓警察) 构陷林燕梅一家三人作伪证的人员: 黄炳添 男 ,24岁,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出生,大专,身份证号码:440923199310201497.电白区水东镇东阳北街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 住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村仔镇清泉街5号。电话15219915815。 林小英,女,47岁,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出生。广东省电白区水东镇东阳北街社区居委会干部,住址: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澄波街新弄18号。电话15976574067。 杨芳,女,一九六七年二月六日出生,身份证号440923196702060060.林丽珍父亲家邻居,几年前已搬家。现住址:广东省电白县水电镇东阳北街18号。电话15976563863。 诬告人:姚康,男,83岁,家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北街电星巷9号。此人接到法轮功学员发给他的救人的真相资料,他鬼迷心窍的去电城派出所恶告。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电城镇派出所 电话 0668 5342318。 办案负责人 所长:温木生,二级警督,警号:224467,电话:13702898756,负责全面工作。(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案负责人,科员:杨桂添,二级警司,警号:224565,电话 :13929794110,0668 5342318.(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高俊明,三级警督,警号:224735.(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卢俊宇,二级警司,警号:225923.(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凌亚会,二级警督,警号:224570。 科员:邓 政,二级警司,警号:225930.(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钟那生,三级警司,警号:225941.(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科员:黄湛文,三级警司,警号:225947。 科员:梁胜盛,二级警督,警号:224594。 茂南区法院法 河东油城四路53号 邮编:525000 本案参与迫害主审法官:柯学军 刑庭庭长 0668-2867229, 13702860793。 李志强 执行局副局长 0668-2877931, 13922031311 。 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高金生,电话:0668-3397070 茂名市中级法院 金军 院长 6682285533 周佳 副院长 6682876066 陈克铁 副院长 6682899919 陈海清 副院长 6682876398 邓峰 政治处主任 6682292068 吕文坚 专职委员 6682892901 刑二庭 李楠【女】副庭长 6682283073 执行局668339760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看守所看守所定不许送衣服,让每月存500元。<br>地址:广州天河棠下上社五号大院,邮编510665<br>电话:20-85660731 85560729.<br>负责人名单、电话:<br>姓名                手机       住宅      办公室<br>朱文勇(原所长已被抓) 13808844776  85560417      85663372<br>杨勉茹(女)(副所长) 13609736629  85563609      85661273<br>陈达明(副所长) 13903073121   85562168      85560729-215<br>马武超(副所长)(凶狠) 13903007508 87552913      85560729---228<br>王军      13903000356   38691137    85560729-216<br>五盛宏     13802900069   84189055    85560729-211<br>包惠荣     13822282898   85562635    85560729-218<br>天河区现任区长:徐汉添<br>天河区现任区委书记:杨建城<br>天河区现任政法委书记:林赛龙<br>天河区公安分局长:吴煜升<p>天河看守所电话:020--38981460 天河看守所预审科陈警官:020--85588659<br>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兴华派出所电话:020--87745026<br>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牛利岗大街83号
电白县公安局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公安局局长姓潘,警号:229643<br>电白区610主任 陈昌兴<br>电电白区白县“六一零”办综合股<br>冯翠云,0668-5115308 13929787669<br>电白县国保人员:<br>陆尚辉(大队长):13902511787<br>王 剑<br>潘清 13702896018<br>施兆书 13809786650<br>曾超平(指导员)13542390907<br>梁子辉(副队长)13927566999<br>陈 勃( 副队长)13902517986<br>蒋耀葵、冯卫强、麦蔓、潘概、朱娟、黄海斌 : 陆尚辉
电白县610电白“六一零”头目电话:13702895369
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村,邮编:525026<br>电话:0668-2728310<br>所长:伍小军(警号220030、办0668-2728309)。<br>前所长:龙凯(警号 220076,负责全面工作);李树毅(警号220481、办0668-2728303)。<br>教导员:梁军(警号220532、办0668-2728308)。<br>副所长:唐建光(警号221008、办0668-2728318);张应义(警号220358、办0668-2728319管生产);黄邦志(警号221085)。<br>警察:范诗柳(警号 221867)。
广东省法制教育所(三水洗脑班)广东省三水洗脑班(在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内,(“三水荷花世界”方向))<br>地址: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北路28号,邮编:524100。<br>地址:2.广东省三水区西南同福北路23号,邮编528199<br>电话:0757-87778115(对外)0757-87775113 0757-87778798(传真)、0757-87774004、87775128、87771394<br>传真:0757-87774004<br>彭志坚,所长,警号 4470000<br>陈爱中,副所长,警号4470004<br>李美英,副所长<br>古英桂,副所长<br>刘树其,一大队大队长,警号4470037<br>郑某, 二大队大队长,警号4470040<br>李俊建,二大队副大队长,警号4470021<br>陈瑞雄,二大队科长<br>张欣, 教育科科长,警号4470033<br>徐文奇,教育科科员,警号4470046<br>郑巧珍,二大队科员<br>柯俊婓,一大队科员<br>其他警察<br>张敏清,警号4470020<br>谢某, 警号4470028<br>郑某, 警号4470040<br>古长青,警号4470034<br>李某(科长),警号4470015<br>王某(主任),警号4470016<br>黄某(医生),警号4470058<br>马某,警号4470059<br>黄某,警号4470051<br>颜某,警号4470031<br>梁某,警号4470035<br>殷某,警号4470069<br>郑某,警号4470054<br>钟某,警号4470018<p>相关责任人<p>1、参与非法劫持吴朝棋到三水洗脑班: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天园派出所)两名男便衣、王健(茂名市电白区公安国保人员)、冯翠云(茂名市电白区610股长)、罗永洋(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政府综治办)、及一名男警察(警号224206 )<br>2、三水洗脑班<br>专门负责转化吴朝棋的干警是:古长青(警号4470034);<br>参与洗脑的干警分别有:二大队大队长郑某(警号4470040)、二大队副大队长李俊健(警号4470021)、二大队殷书记(警号4470069)、颜某(警号4470031)、黄医生(警号4470058)等人。<br>夹控人员是:钟文清(二大队)、刘春怀(一大队) : 刘树其
广东省司法厅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 邮编:510405<br>电话:020-86351202、86350676<br>传真:020-86350077<br>电邮:fyr@gdsf.gov.cn<br>吴善积,广州市司法局局长<br>李沃生,广州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分管防范办)<br>曾祥陆:党委书记、厅长<br>陈建:政委,分管厅防范办,电话:020-86351339<br>刘展文:厅防范办主任<br>林剑标:厅防范办主任科员<br>梁选东(干扰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020-86351037,020-86350732<br>厅防范办电话:(020)86350655
茂南区法院茂南区法院0668-2270723<br>地址:河东油城四路53号<br>电话:0668—2287073 : 柯学军
茂南区检察院地址:广东茂名人民北路5号大院,邮政编码525000<br>电话:0668-2288352、0668-3397005<br>院长:包建国
三水洗脑班(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广东省洗脑班)三水法制干部学院(三水洗脑班,广东省法制教育所)联系资料(区号: 757)电话:0757-7318858<br>广东三水法制学校(即三水洗脑班)电话:0757-87775113 : 古长青李俊健刘春怀钟文清
电白区公安局分局国保大队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区公安局分局国保大队】<br>大队长:陆尚辉 13902511787(策划、绑架大法弟子)<br>指导员:曾超平 13542390907<br>副队长:梁子辉 13927566999<br>副队长:陈勃 13902517986;潘清 13702896018;施兆书 13809786650。<br>指导员:吴伟强<br>警察:蒋耀葵、冯卫强、麦蔓、潘概、朱娟、黄海斌、王健。
天河区天园派出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方三路23号 邮编:510630<br>电话:(020)85522621<br>所长:谢建功<br>副所长:黄承志<br>民警:王伟忠<br>黄立志:值班电话:(020)85522621 手机:13527611241 : 黄承志黄立志
电白水东派出所电白水东派出所电话:0668-5526880<br>参与劫持吴朝棋去三水洗脑班的警察13927576877
茂名市中级法院 : 张书铭
电白区检察院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br>电白区检察院起诉吴志岐的代理检察官:陈晓峰 0668-5522811<br>院长:朱冠恒,13927559966 <br>副院长:陈雄胜,13902548139<br>公诉科科长:李英仔,13686741555<br>潘水清:13509911955<br>电白区检察院信访办控申科科长:蔡小升,副科长:赖小清,科员:赵鹏<br> : 李智颖
三水区政法委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3路139号 邮编:528100<br>电话:0757-87761160、87748133<br>传真:0757- 87779300<br>邮箱:fssszfw@163.com<br>孔耀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br>李仕清:政法委副书记、区防范办主任<br>黎仕津:政法委副书记、区委维稳办主任<br>张真昃: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br>邓泽恒: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br>
佛山市政法委地点:佛山市岭南大道12号市府大院2号楼 邮编:528000<br>李志敏:专职副书记、防范办主任<br>朱冰:防范办副主任<br>阮晓荣:防范办副主任<br>廖宗耀 综治办主任<br>梁广敏 综治办副主任<br>叶良:副书记、维稳办主任<br>程满海:维稳办副主任<br>黎祖裕:市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长<br>陈霞:政治处主任<br>防范办电话:0757-82366163<br>传真:0757-83337853<br>邮箱:fszfw-yjs@foshan.gov.cn<br>防范办公室主任:陈靖虹<br>
黄岭镇派出所 : 冯燕强
电白区610地址:茂名市电白区向洋大道向阳路区政府人大办公楼,邮编:525400<br>主任:陈昌兴13580098668(策划、绑架大法弟子)<br>股长:冯翠云06685115308/13929787669(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br>陈福海:13509912088 : 陈昌兴
电白县公安局电城镇派出所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电城镇派出所】<br>电话:0668-5342318。<br>所长:温木生,二级警督,警号:224467,负责全面工作。<br>科员:高俊明,三级警督,警号:224735;凌亚会,二级警督,警号:224570;梁胜盛,二级警督,警号:224594;钟那生,三级警司,警号:225941;黄湛文,三级警司,警号:225947;卢俊宇,二级警司,警号:225923;邓政,二级警司,警号:225930;杨桂添,二级警司,警号:224565,电话:0668-5342318。 : 杨桂添温木生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公安分局】<br>局长:毛继军;副局长:陈晋权;副书记、政委:施宜明;邓警察(警号:225921;[国保大队]杨勤华。<br>
电白区水东镇东阳北街小区居委会 : 黄炳添林小英杨芳
电白区电城镇 : 姚康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30日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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