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红
简介:
王玉红(Wang,Yuhong),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凌海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在义县城内东门口讲真相,被人构陷,被城关派出所司机郭杭和另一个不认识的绑架到城关派出所,非法关押几个小时,勒索2000元。 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九日,李嵋珊伙同锦州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跃及国保警察、公安分局王某等十人,有预谋的对凌海市贾永梅、刘建 、王玉红、戴云琴、付国艳、刘学敏、李秀云、张桂杰、李冬梅、张国云、赵月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野蛮抄家、绑架、关押、经济勒索。直接勒索现金数额为四、五十万元。总计经济迫害达七、八十万元。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八点左右,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610支队警察伙同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街道居委会十多人,跟踪法轮功学员代云琴到同修王玉红家串门,刚按响门铃打开门,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便衣抢先闯进屋,没展示任何证件,翻箱倒柜,连床板都掀开,犄角旮旯都翻个遍,抄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一台,手机两部(有她女儿一部),彩色激光打印机三台、喷沫打印机共十五台(有些待拆卸零件用的)。各类打印纸、光盘、喷沫打印机水、激光打印机粉等。和所有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法轮图形。房间里又录了像,扫荡的一片狼藉。 警察将王玉红、刘继伟(王玉红的丈夫)、代云琴一起带到凌海市公安局非法审问。后将刘继伟放回家。当天下午一点多,十多个警察又闯到代云琴家非法抄家,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打印纸、不干胶、真相币1000多元、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下午五点,两人被劫持到锦州看守所。后将刘继伟放回家。 王玉红被羁押在锦州看守所后,警察告诉家属只拘留三天,三天后不放人还告诉家人再延期一个月,家人说怎么又延期一个月。警察说:“这你还不明白吗?”因家里花不起钱,王玉红的案卷十天就转至检察院批捕。 案子已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移交到检察院,律师已经介入。 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左右,王玉红修炼前有严重的心脏病,修炼以后二十多年,身体非常健康,从没吃过一粒药。然而这次被劫持到锦州看守所。心脏病复发家人非常担忧。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北京维权律师去凌海市检察院公诉科,为法轮功学员王玉红阅卷,经交涉沟通,律师提出退卷建议,公诉科主管此案的吉影说:这事不是我一人说了算,与领导商议后给你回答。结果六月三十日上午将案卷退回凌海市国保防控大队。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下午王玉红的母亲和婆妈及姐姐去找主管王玉红办案人张沿东、张跃要人,门卫警察说都出去办事了,周一再来。周一家属进去,接待家属的这俩人根本不是张沿东、张跃,家属连续几天去国保防控大队要人都不让进。七日六日让王玉红姐姐进去告知案卷已退回检察院公诉科,一周时间根本没有补侦原样退回。 凌海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红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左右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主审法官许冰电话04168152021. 主审法官许冰已退出对王玉红案件审理,现由李伟为主审此案。(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凌海法院李厅长电话通知张律师,告知王玉红于九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开庭。 王玉红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九点于凌海法院被非法庭审。其间凌海法院对参加庭审人员进行非法搜身,并索要身份证拍照保存。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九:三十分,辽宁锦州凌海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被构陷案,庭上,王玉红正念很足,全盘否认公诉人所构陷的所谓罪证,认定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律师也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无罪释放我的当事人。庭审于上午十:五十分左右结束,当庭没有宣布结果。 大法弟子王玉红被辽宁省锦州凌海法院冤判五年并非法罚款两万元,王玉红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廿八日上诉到锦州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辽宁锦州市中级法院(承审法官:熊杰)向对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被构陷枉判案,未开庭审理即下达维持原判五年之非法判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凌海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红被劫持到位于沈阳市的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八点来钟左右,在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肇昌茹(干事)、张宇(队长)找法轮功学员王玉红,在监舍三楼办公室问话,让她对法轮功表态,对她不参加所谓“改造”进行问话。王玉红善意地讲述了法轮大法好,信仰真、善、忍是合法的;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合法的,自己不是犯人,无罪,不需要任何改造,包括劳动改造的事实。狱警恼羞成怒,为达到逼迫王玉红转化的目的而搞株连政策,采用让她所在监区小队全员集体受罚:停止洗漱、罚坐板“学习”。见她不妥协,肇昌茹叫来犯人孙珊珊和其他警察群殴王玉红,对王玉红进行拳打脚踢,踢、打、抽她的头、脸、胸口、心脏等部位。参与迫害的有赵天舒(队长),崔彤彤(队长),孙珊珊(犯人)。怕王玉红喊出声来,孙珊珊(犯人)把抹布强硬堵进王玉红嘴里,穷凶极恶地施暴。看到她嘴角鲜血直流也不住手,直到血止不住的往地下淌,才住手,慌忙去擦地上的鲜血。 王玉红门牙被打掉三颗,(上门牙一颗,下门牙两颗)其余多颗牙松动。面对惨无人道的迫害。王玉红面对狱警、犯人打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的事实,讨要公道说法时,董璐(科长)却毫无道德底线与做人的良知,不屑一顾地说:还告我们,可笑,你知道我一个月挣多少钱吗?国家给发多少福利吗?告我们,你有钱请律师吗?谁又能给你作证?还扬言,在监狱里的服刑人员就如同蝼蚁,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结果是给受害人王玉红记过处分。 王玉红所在监区小队因为搞离间、株连手段,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机煽动挑嗦监室其他人对王玉红的仇视。但大多数人知道她是按真 、善 、忍做好人的。王玉红被迫害,监狱没给任何说法,他们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就这样堂而皇之的逍遥法外,反而却对王玉红给予记过处理,还要株连同监区小队其他人员。王玉红为了不给同监区小队其他人员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和麻烦,在举投无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绝食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狱警下发给王玉红记过时,让王玉红对着执法仪“配合”。王玉红趁机把嘴唇张开,露出已经被打掉的门牙,不配合邪恶,并表示不服从记过处分,要求执法人员主持公道,给予合理解决,申请申诉。结果是没有解决,仍是记过处分,且由允许每月花二百元降至每月只允许花一百元买日用品。门牙被打掉后,边上的牙也随之松动,导致她长时间不能漱口,进食困难,每次进食只能直接吞咽,造成她长期缺乏营养。直到出冤狱,打人的公职人员、犯人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理。 辽宁锦州凌海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红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出狱,被送到金城医院疫情隔离。王玉红在冤狱被迫害得虚弱、消瘦,头发一半全白,手不由自主地颤抖,满口牙只剩十二颗。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日晚7点左右,金城派出所给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的公公打电话,了解他儿媳妇王玉红的近况,并说要给刚出冤狱不久的王玉红建立档案,被她的公公正念制止。同时,她公公反问警察,你们把我们家害得够惨的了,我老伴儿被你们抓去关一年,又抓儿媳妇被关五年,这刚出来,一家刚刚安稳团聚,你们又想咋的?欺人太甚了吧?!警察一再解释说是上边让干的,自知理亏也就挂了电话。
迫害类型: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罚款;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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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打人的有4人肇昌茹、赵天舒、崔彤彤和一名犯人孙珊珊。其中,肇昌茹非常凶狠。一直用脚不停的踢、踹王玉红并且口出恶言。
【锦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西路60号,邮编121000
审判长:倪凯18941600183、0416-2526139
审判员:熊杰18941600169、0416-2526150 (本案承办人)
代理审判员:李岩0416-2526178
书记员:李秋月
【凌海法院】
法院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
法院院长;邓继林
副院长; 刘宏
刑庭庭长:李伟8152008
法官:张振.马才林.张铁凌.杨波.宋佳宁.
电话:04168122827、04168187287
【辽宁省锦州市反某教支队】
队长:李媚珊
出生:1967年11月24日
电话:15698704590
住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三段20-25号
邮编121000
【辽宁省凌海市国保大队】
主管王玉红办案人:张越、张沿东,电话:04168191035
指导员电话:04168191070---04168191067
【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电话:0416-8191070、0416-8191067
批捕科科长:周晓丽,电话:04168107161
[公诉科]
科长:顾磊,电话:04168017195
吉影04168107190
相关责任人;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西路60号,邮编121000 电话区号:0416
04162526150 办公电话
审判长:张朝国
审判员:王盈
审判员;熊杰18941600169
法官助理;徐明哲
书记员;李言蹊
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
邮编:121200 电话区号:0416
审判长;李玮. 04168152008
审判员;张旭松.
陪审员;苏营
书记员;庄海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凌海市公安局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锦州市610办公室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董璐
辽宁女子监狱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张跃
凌海市国保大队
:
张沿东
锦州市610办公室
:
李嵋珊
锦州市中级法院
:
熊杰
凌海市法院
锦州看守所
金城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15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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