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9日,李常兴在广州发真相资料时被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广州海珠区看守所,刑事拘留。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下午,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将李常兴非法判刑四年,罚款一万元。违法人员是:审判长邹世发,检察员陈心敏。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邬耀广任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院长期间的罪恶簿 江西省万载县法轮功学员李常兴在广州被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州海珠区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7日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