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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洲义

简介:
王洲义
(Wang,Zhouyi), 男 , 年龄未知 , 西铁分局退休法轮功学员

2004年12月7日深夜,零点时分,眉县公安局政保股恶警徐有平等8名恶警翻墙入院、破门闯入西铁分局退休法轮功学员王洲义家中,楼上楼下,抬箱扭柜非法搜查,抢走了大法书和大法资料,抢走了铁通电话费260元,并将王洲义绑架关押到齐镇派出所,两天后又将王洲义转移到眉县汤峪X宾馆,给他戴了15天手铐,并用不容许睡觉的方式折磨他。

2005年元月24日,恶警企图以取保候审敲诈勒索王洲义所在单位拿出几万元保释,但该单位无法拿出,于是公安局政保股恶警徐有平、李峰、严兴社、吕建军等又将王洲义第二次关押到汤峪米粮宾馆(私设公堂)戴手铐10天,对王洲义用谩骂、拳打、打耳光等方式进行非法肉体折磨和精神迫害。

2005年3月8日眉县公安局又欺骗王洲义亲人拿出80元钱,说是到中医院给王洲义检查身体,但又不让亲属接近,经检查王洲义心律异常,出现心肌炎、心肌损伤、黄疸指数高、转氨酶高等症状,恶警指示医生不准医院出示复件,逼迫医生在检查表格上昧心的填上无异常。

2005年3月9日王洲义被非法强行关押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非法判劳教一年)。

王洲义的儿子王辉,25岁,大学本科刚刚毕业工作,因为他于2005年5月为父亲王洲义申诉:为什么绑架父亲王洲义到劳教所?眉县当地邪恶就诬陷他“诽谤政府”,把他也绑架到劳教所二大队迫害。

陕西青年王辉2005年8月被警察劫持为人质、要挟他母亲来换人后,遭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至今,生活上不能自理。
为了给王辉治疗,王辉父母带他四处求医,辗转过四五家精神病院,均无法根除痊愈。给他本人带来的痛苦无法用语言形容,给家庭造成巨大经济困难。

眉县公安局欲对王辉母亲绑架、迫害。由于他母亲及时走脱,绑架未能得逞。眉县公安局及“六一零”人员用这种最下流、卑鄙的犯罪手段劫持、绑架王辉作为人质,以达到其罪恶的目的。在骗取王辉所在单位的电话号码后,眉县公安局、“六一零”人员严新社、许幼平、陈宏贵等数人半夜去王辉的工作宝鸡铁路电机段,在电机段保卫科人员的配合下,非法搜查了王辉宿舍,搜到一本《转法轮》书籍(除此未搜到别的东西),以此为“理由”,劫持王辉至眉县,随后非法将他关押在常兴派出所等地,以此要挟他母亲来换人。

在派出所,中共不法人员对王辉进行非法审讯、恐吓、打骂等手段大搞逼供。恶人为了达到其迫害目的,诬陷、罗织所谓罪名,最后非法强制劳动教养王辉一年零三个月(2005年8月11日至2006年11月10日)。王辉与他父亲同时被非法关在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迫害。

在劳教所里,王辉又遭受了卑鄙下流的残酷迫害。警察指使吸毒人员对王辉进行包夹、打骂、体罚、限制人身自由等虐待,并对他进行精神摧残,最终造成王辉精神失常将他送回单位。大家试想: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一个刚走入社会,没有社会经历的年轻人,在那种邪恶的环境中如何承受的起那种对身体及精神上的残酷邪恶高压迫害。

单位看到王辉不能正常从事他的本职工作,将他调岗至其它普工工作。随后单位配合警察又对王辉不断地进行采访、录像。王辉每天处在精神高压下,终致精神分裂,被送进宝鸡“二康”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未果。在他本人主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诱逼他写出辞职报告申请。单位为了推脱责任,以此申请为由将王辉除名。

单位除名更进一步造成王辉的精神压力巨大,神志不清,生活上至今不能自理。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没有社会上的基本救助,只能依赖父母生活。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手铐/脚镣剥夺睡眠打骂勒索钱财非法劳教迫害亲属毒打/殴打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EF%BC%881%EF%BC%89
被警察劫为人质后劳教-陕西青年王辉精神失常
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买吸毒犯迫害大法弟子
陕西眉县及眉镇不法官吏迫害大法学员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枣子河劳教所地址:宝鸡凤翔枣子河劳教所<br>邮编721400<br>某队电话 (0917)7485083<br>凤翔枣子河劳教所所长电话:(917)7485333,(917)7485308<br>凤翔枣子河劳教所举报电话:(917)7485311,(917)7485306<p>一大队电话::0917-7485330<br>二大队电话::0917-7485331
眉县公安局陕西眉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晓峰 18991710003<p>地址:眉县首善镇首善街156号,邮编722300<br>局长:董海滨<br>政委:景谦军<br>副局长:王建平、霍仓科、汶晓林、荆存周<br>纪委书记杨继宗<br>政工室主任潘明<br>巡特警大队长舒海峰<br>国保大队大队长杜康<br>指挥中心主任王科理<br>眉县看守所所长王海科<br>国保大队警察张雯蕾<br>电话:0917-5542849,0917-5542832 传真:0917-5542849<br>局长办:0917-5542223<br>政委办:0917-5542585<br>总值班室 0917-5547110<br>警务督察队 0917-5549131<br>总 办 公 室: 0917-5549130<br> : 严兴社徐有平李峰
齐镇派出所 : 吕建军梁博龙
眉县610陕西眉县610头目:陈红贵 13992725055<br>陕西眉县610干事:张宽 18992746903 : 陈宏贵
宝鸡铁路电机段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3日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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