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金花
简介:
卢金花(Lu,Jinhua),
女 ,
年龄未知 ,
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卢金花二零一七年四月底在杭州火车站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卢金花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宁波看守所。听说是去杭州女儿家,下动车站时,六个国保警察已经等在出站口。 宁波市法轮功学员为卢金花请正义律师,公安人员企图阻止。 卢金花所属宁波市鄞州区,被非法关押在宁波市看守所至今,已被非法批捕。 宁波市法轮功学员为卢金花请正义律师,鄞州区公安警察迫使卢金花家属撤销律师委托,企图阻止法轮功学员请正义律师。法轮功学员与律师联系后得知,卢金花本人已签字,只有卢金花本人同意撤销委托才有法律效应。执法部门原来不懂法,他们阻止请律师的行为本身也是在违法。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卢金花在宁波市看守所内遭非法开庭。只有顺应国保安排的个别家属参加了庭审,其他家属没得到一点消息,宁波大法弟子为卢金花请的律师也被辞退。庭审并未公布结果。 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芦金花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宁波市鄞州区法院诬判一年半缓刑两年。芦金花现已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浙江省宁波市法轮功学员芦金花遭诬判
浙江省宁波法轮功学员卢金花在宁波市看守所内遭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0621.html#177402844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0355.html#17628233231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8898.html#1752923376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宁波市看守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489弄6号
电话:0574-81982120
以下是相关部门人员信息:
鄞州区公安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新城区惠风西路10号公安分局大楼 邮编:315100
鄞州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蔡利丰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伟祥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俊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光华
副局长(分管国保):徐德云
国保大队教导员:史久志
鄞州区国保大队长:许东风 单位电话:0574-88155299
家庭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山水人家63幢107室 邮编315151
鄞州区检察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天银路2号 邮编:315100
鄞州区检察院院长:吕益军
副检察长:赵敏、施源明、张红军、吴静儿;
鄞州区法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 邮编:315100
鄞州区法院院长 王松来
副院长姚世国、黄文波、蔡祖红、金首
民四庭:李苏宁
鄞州区司法局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 邮编:315100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俞林明
电话: 0574-87525889 电子邮件:sfj@nbyz.gov.cn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徐光耀(负责机关内部管理、维稳综治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电话:0574-87525836 电子邮件:sfj@nbyz.gov.cn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小华(负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分管法制宣传教育科。)
电话: 0574-87525888 电子邮件:sfj@nbyz.gov.cn
宁波市司法局 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647号 邮编315021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学云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吕强 (分管律师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
副局长:牟志杰(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处)、法制宣传教育处)
宁波市公安局 地址:宁波市中兴路658号 邮编:315040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刘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稀平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柴大科
宁波市检察院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86号 邮编:315000
市检察院院长:戎雪海
副检察长李红澜
副检察长吴巧森
宁波市中级法院 地址:宁波市中兴路746号 邮编:315040
市法院院长:周招社
副院长王文燕
民一庭庭长潘国悦
民一庭副庭长吴节祥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波市看守所
鄞州区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19日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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