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
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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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991、
李秋(Li,Qiu),
男 ,
41岁 ,
吉林省长春市永春镇大法弟子,于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去世。李秋自一九九九年以来至少遭七次绑架,被非法劳教二次迫害。二零零二年三月再次被绑架后,遭酷刑折磨致昏迷,之后被劫持进朝阳沟劳教所被折磨至奄奄一息。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将李秋释放。回家后李秋一直生活无法自理,于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去世。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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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法弟子李秋被迫害致死
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屯劳教所
长春市公安医院
铁北监狱
朝阳沟劳教所
参与迫害直接责任人:
辽源市公安局
刘伟 局长 办公室0437-3227699 住宅04373320599 手机18904375001
裴凯 常务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26788 住宅04373322522 手机13351560017
于太波 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20488 住宅04373510777 手机 13904376690
刘志洲 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30887 住宅043187606915 手机13384372666
孙振生 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24894 手机18043700005 手机18904478007
王正春 副局长 办公室04376102006住宅04373311111 手机15104378007 手机13351560566
贺坤 副局长 办公室04373257955手机13351560111
姜国东 政委 办公室04376102111 住宅04373248886 手机13694071717
赵卫星 副局长 办电 0437-3226788 宅电0437-3275556 手机13304375985
杨明力 副局长 办电 0437-3262277 手 机15843790011
传真04376102018
值班04373226025
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政法委电话号段:18043700001~18043700001
辽源市国保大队:
马达 13504379737
辽源市公安局南康分局地址:人民大街573号
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地址:康宁大街111号,邮编136200
辽源市政法委
刘伟 书记 办公室04373315187
贺诗俊 副书记办公室04373315281 住宅04375076595手机13904379864
蔡东升 副书记办公室04373312606 住宅04373117517手机13766066166
李军 副书记办公室04373319179 手机18604377199
办公室04373312910
传真04373312910
值班04373318610
综合办04373315238
维稳办04373324441
防处办 皮富国 副主任 办公室04373317610 手机13766068485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市奋进劳教所
朝阳沟劳教所
长春市公安局
长春铁北监狱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
兴隆山洗脑班
南关区法院
长春市邮局永春分局
大屯劳教所
创业大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8月5日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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