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兰
简介:
王淑兰(Wang,Shulan),
女 ,
58岁 ,
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多王淑兰下楼去早市,被楼下的四、五个社区人员跟踪至一号小区早市后,劫持至一号社区,后又被龙港区公安分局四名片警、警察和协警胁迫回家,将家中一些私人物品抄走。整个过程中警察没有出示工作证、搜查证、没有物品清单。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上午,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王淑兰。法院违反法律程序,没有在开庭前三天发布公告、公布开庭细节。法院内外便衣警察很多,他们严守法院大门口,不许人们进入法院。经家属事先要求,只允许四个人旁听。非法庭审大约两个小时。龙港区检察院的王福飙(男,公诉人)以刑法三百条构陷王淑兰。北京董律师和王淑兰的丈夫张士文为她作了信仰法轮功合法的辩护。审判长古月多次乱敲法锤,阻止律师和家属辩护人的发言。 在多次被古月乱敲法锤打断中,律师坚持辩护一部份内容。律师指出,公诉人指控的“事实”不是“犯罪事实。”而且取证程序违法,更与指控罪名没有关联性。龙港区龙湾派出所的警察在抓人、搜查时,没有出示工作证、搜查证,扣押决定书没有家属签字。办案机关没有依法向家属送达拘留、刑事拘留决定书及被逮捕情况。律师特别指出:侦查人员没有围绕(被指控的)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调查王淑兰有没有参加或利用过什么组织及邪教组织;也没有调查王淑兰的行为破坏了中国什么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卷宗中所列全部证据材料与本案无关。 古月打断律师发言,不让律师提联合国法律。古月说,这里不能提《宪法》只提法律,这是中国特色,这是“中国特色”的话说了两三次,还几次敲了法锤,打断律师发言。 无论律师和辩护人怎么辩护、提醒,龙港区法院瞪着眼睛说瞎话。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淑兰,被绑架近半年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上午被葫芦岛市龙港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见【2017】辽1403刑初284号刑事判决书)。王淑兰已经提出上诉。龙港区法院审判长谷月,陪审员张爽、唐锦辉,书记员秦娜。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三月二十三日非法维持冤判(【2018】辽14刑终48号),审判长詹亚臣,审判员刘丹红、王亨,书记员姬天琦。 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王淑兰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判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八年追查国际对辽宁地区发布54个追查通告
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王淑兰被劫持入狱
辽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对王淑兰的冤判
辽宁葫芦岛市法院罔顾事实,违法冤判王淑兰
辽宁葫芦岛市王淑兰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3720.html#17913231340
辽宁省葫芦岛部分社区人员参与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王淑兰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区号;0429 詹亚臣 电话:3166416 手机:183 42375777 王 亨 3166419 18009899679 (注:这是以前留存的仅供参考) 办公室 3166438 杜俊峰 院长 3166501 13904022013 18042902013 曹保泉 副院长 3166567 15542917777 姜宏伟 副院长 3166503 13898900519 孙一博 副院长 3166506 3808363 18009899555 曹忠 副院长 3166502 3998035 13304290596 范晓杰 副院长 3166509 18009899567 迟俊宽 纪检组长3166498 3126030 13052681928 高艳莹 成员 3166508 13898284527 刘军 成员 31665485 18904297123 冯亮 办主任 3166455 18642990006 政治部 办公室3166438 高艳莹 主任 3166508 13898284527 执行局 办公室 3166438 辽宁省葫芦岛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骆忠山 龙港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明涛;13470610002 副队长;张海红;13942904018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港边防派出所所长于智盛 电话:13709895127 教导员:陈守星 电话:13942902468 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孟冰18842950005 葫芦岛市龙港区分局局长张建党13904295005 13904295205 葫芦岛市看守所所长郑绪平13998963869教导员;冯冰 13898984800 副所长;牟宗芳 13704298155 13998975391 龙港区法院: 刘国军:院长0416-2139001 谷 月:0416-2039023 13742971189 王炳远:0416-2039023 139 4297 6666 龙港区检察院:董程139 0429 0999 龙港区政法委书记 陈雷,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初大明;葫芦岛龙港区检察院检察长 白银燕 0429-2298001 13470613311 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董程 0429-2298022 13904290999 龙湾街道书记:席文杰 13394291177 副书记:管万祥 18698921718 助理:陈建国 13904296775 龙湾派出所:许文龙 13942960550 新区3号社区电话:0429-3230523 新区2号社区电话:0429-3230522 新区1号社区电话:0429-3230524 新区1号社区主任(王影)电话:15566694111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
刘丹红,
姬天琦,
王亨,
詹亚臣
龙港区法院
:
王丙远,
张爽,
秦娜,
谷月,
唐金辉
龙港区检察院
:
王福飙,
董程
龙港区龙湾派出所
龙港区龙湾街道办事处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20日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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