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刘淑兰

简介:
刘淑兰
(Liu,Shulan), 女 , 50岁左右 , 长春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点半左右,一伙警察没有任何手续敲门,破门入室,闯进刘淑兰女儿的家,当刘淑兰问他们为什么这样,他们亮出警察证,然后国保大队长冯宪龙领着一群警察大打出手,抢走手机两部、MP3两部,师父法像四张,刘淑兰全部的大法书籍、还有她的身份证及其他大法资料。到处乱翻,把家翻的一片狼藉。因当时家里只有刘淑兰和她女儿的小狗,小狗吓的至今不敢出门见人,可想而知这群警察当时的恶劣行为。

随后,他们把刘淑兰带到了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折腾了一天一宿,强行送去拘留所、看守所。因为刘淑兰身体非常虚弱,心脏病复发,脑梗,血压高达190,拘留所拒收,看守所也拒收,他们没办法就又把刘淑兰押回派出所待了一宿。二十八日晚通知家人把刘淑兰接回家。

过了二十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派出所又通知刘淑兰女儿、女婿把人带去派出所,说让走一下程序、归案。被骗到派出所后,他们强行把刘淑兰送到了长春市中心医院病监大队,逼迫写了三书。恐吓如不写三书,就强行打针、吃药,戴手铐、脚镣绑在床上,不准下地大、小便。短短十几天,致使刘淑兰体重下降八斤,面黄肌瘦,头发白的像八十岁。

刘淑兰刚来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时是个很精神的人,后来被迫害的和七八十岁老太太似的,被电棍电的走不动道。

二零二一年大年前后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淑兰被绑架,其它情况不详。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刘淑兰收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的非法判决,判决十个月。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家人把刘淑兰接回,深圳街派出所又让刘淑兰去,要求登记,说刘淑兰回来得在派出所登记,让她签字。签完字才放刘淑兰回家。

迫害类型:
电刑非法劳教绑架/劫持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44868.html#2261223213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7617.html#2163022464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的罪恶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区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邮编:130012<br>电话區號:0431,电话:88559260(内勤)、88559353(外线)、88559394、88559374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7日 05:2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