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云
简介:
张凤云(Zhang,Fengyun),
女 ,
八十多岁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张凤云、裴瑞芬和陈立军三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在锦州气象台附近发真相资料时,被人恶意构陷,遭锦州市钟屯派出所、锦州市古塔分局警察合伙绑架到钟屯派出所非法审讯及抄家抢劫,甚至连一张小纸片都算是所谓的“证据”。瑞杰、袁泉母女及张凤云、陈立军被钟屯派出所的教导员张世忠非法关押在辽宁省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张凤云在头晕、站不稳的情况下,仍被架进看守所。她二十天不能走动,不能排便(曾做过肠切除手术,肠粘连),腹胀难忍。每天只能喝一点点水维生,身体急剧消瘦。 二零一七年九月,张凤云的丈夫穿状衣到有关部门去要老伴,他质问警察:我当了四十多年的警察还没看过,只因发了几本小册子,就把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送进看守所。由于张凤云家属强烈要求,警方迫于压力于九月十五日释放张凤云,她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 ******************************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恶人举报;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审讯;
违反庭审程序;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迫害致不能自理-锦州陈立军被枉判两年
锦州八旬陈立军、裴瑞芬被非法判刑
锦州两位八旬老人被构陷到检察院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近期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裴瑞雨(杰)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补充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2537.html#178150116
相关单位及个人:
【锦州市反×教支队】(电话区号0416)
李嵋珊15698704590
【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
局长:肖铭
【锦州市钟屯派出所】(电话区号0416)
地址:锦州市锦朝街16号,邮编:121015
教导员:张世忠4568733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电话区号0416)
所长:陈睿蕊(陈春蕊)3708085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古塔区公安分局
钟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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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忠
锦州市反X教支队
古塔区钟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3日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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