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金萍
简介:
郑金萍(Zheng,Jinping),
女 ,
59岁 ,
黑龙江省鸡西市法轮功学员,家住鸡西市鸡冠区。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鸡西市法轮功学员郑金萍(女,59岁)、王传云、徐树君、刘淑云(鸡东县,女,56岁)等法轮功学员,在鸡东县银丰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两侧大树上悬挂条幅,黑龙江省公安厅仍在执行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九年的迫害,鸡东县公安局国保人员通过监控、跟踪,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绑架了郑金萍、刘淑云、徐树君、王传云四位法轮功学员。徐树君、王传云老年夫妻于当晚回到家中,而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关押在鸡西市看守所。 鸡东县公安局将构陷郑金萍的案卷二次送交到检察院,均被退回,郑金萍的丈夫到鸡东县公安局要人时,国保人员说此案在省里挂号,须省厅决定,如果检察院再退卷,他们只能向省厅汇报。 鸡东县国保警察何文明等人又到王传云、徐树君家骚扰,询问法轮功的条幅来源,并告诉他俩不要外出,开庭时还会来找他们。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鸡东县公安局国保警察何文明带领印少铎、张姓两名鸡东县检察院人员,到王传云家,其中一人态度蛮横,不让她说话,让她到另一个房间后对徐树君进行询问,检察院的张姓年轻人带电脑作记录,始终一句话都没说。本案承办人印少铎送达一份类似通知的文书给两位法轮功学员。警察用这办法取证据,不管这两个法轮功学员说什么,都会用来做迫害郑金萍的证据 。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鸡东县检察院下达了鸡东检刑诉[2018]3号起诉书。王传云、徐树君因超过法定年龄被取保候审,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公诉。郑金萍、刘淑云被鸡东县法院各诬判四年四个月并罚金五万元。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鸡东县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到鸡东法院。为阻止检察院官员继续犯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与家属到鸡东县检察院找到办案人印少铎劝善,把事先准备好的劝善信递交给他,印少铎非常恼怒要报警,并催促家属等人离开。 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郑金萍丈夫到鸡东县检察院申请做郑金萍辩护人,被本案件负责人、刑庭副庭长盖秋海(多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当即回绝。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郑金萍的丈夫到鸡东法院,向鸡东法院主管刑庭的副院长郭继品递交了郑金萍的辩护委托书和相关材料,郭继品随后给负责本案的刑庭人员打电话,刑庭人员电话里说不允许家属做辩护,准备近期开庭。当家属提出不允许家属做辩护人是否有法律规定,郭继品闭口不答。家属提出开庭时来旁听,郭继品答复不开庭和不允许旁听。问为什么?他说法轮功案子都是这么办的。家属提出让百姓知道法轮功真相也算不上违法犯罪,郭继品说他们做这个工作也没办法,这些都知道。家属说你是善良的人,这事将来一定平反,给自己留条后路啊。郭继品称室内有监控录像,自己知道了,截住家属不要再说下去。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下午,郑金萍家属到鸡东县法院找到副院长郭继品和刑庭副庭长盖秋海。他们说本案已开庭审理,最近几天就研究出结果。郑金萍已提出上诉,家属要求做她的辩护人,他们说不可能,家属提出给予轻判,他们说会考虑。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鸡东县检察院公诉科印少铎到庭。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鸡东县法院下达了(2018)黑0321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诬判郑金萍、刘淑云各四年四个月并各敲诈五万元。 郑金萍在被劫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之前体检时,发现胸部有照影,血压一直不稳,中共邪党不顾人身安危,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早三点,将郑金萍、刘淑云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关押在九监区(集训监区),后转到十一监区,五月三十一日郑金萍家属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见到了郑金萍,她身体状况很不好。 郑金萍被绑架前,在家照料年迈的老父亲及八十八岁患病的婆婆,老父亲得知女儿被绑架后,思女心切,着急上火,突发急病,三天后不幸离世,留下高龄的婆婆无人照料。 郑金萍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由家属接回家中。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郑金萍结束冤狱回到家中。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办理养老金时,在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发放的工资五万元被从每月的养老金中扣除,从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八年结束,在这期间只给开一千元的工资。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枉判善良妇女-黑龙江鸡东县法院强行掠夺巨额罚款
黑龙江鸡西法轮功学员郑金萍、刘淑云已回到家中
黑龙江省政法委副书记何健民遭恶报落马
黑龙江省鸡东县公安局警察何文明被举报
黑龙江鸡西市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8352.html#17122523458
还民众知情权-黑龙江鸡西市郑金萍被非法关押三月余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3720.html#17913231340
黑龙江鸡西法轮功学员郑金萍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
鸡东县公安局
局长 陈刚 13946838558
副局 文哲 13945861500
国保大队
大队长 付崇志 18746736666
教导员 宋 冰 15946788999
王庆 15645802777
何文明 13359963577
鸡东县检察院
公诉科 印少铎13089791009
鸡东县法院
院长 刘景峰13674572777
副院长 郭继品
刑庭庭长 徐忠祺13144665817
副庭长盖秋海13144665968办公室号码5560001
书记员宋连跃
陪审员 王凤春 陈玉芝
责任单位及恶人:
鸡东县公安局
:
何文明
黑龙江省公安厅
黑龙江女子监狱
鸡西市看守所
鸡东县法院
:
郭继品
鸡东县检察院
:
印少铎,
盖秋海
更新日期: 2022年2月16日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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