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芬芳
简介:
黄芬芳(Huang,Fenfang),
女 ,
年龄未知 ,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咸宁市610副主任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到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黄芬芳家中,用诈骗的流氓手段诱惑黄芬芳,说什么陶席珍交代“资料是黄芬芳给的”,要求黄芬芳做证人,企图捏造证据,继续迫害陶席珍。姚雄、刘宁在她的家中逗留了两个多小时,用多种办法诈她,恐吓她,千方百计套她的“口供”,并要她在记录上签字,黄芬芳不会签字,就要挟她按手印。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温泉建筑公司退休职工黄芬芳被岔路口派出所、岔路口社区和原建筑公司保卫科人员骚扰,被照像,被逼迫签字。黄芬芳拒绝签字。 二零二零年八月下旬到九月上旬,湖北咸宁市温泉区岔路口社区、希望桥社区、花坛社区、温泉社区、泉塘社区、岔路口派出所、一号桥派出所及单位保安人员三三俩俩骚扰法轮功学员,搞什么所谓的“清零行动”。目前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郝玉芳(被敲门骚扰)、孟婆婆(被非法闯入家中)、江婆婆(被打电话骚扰)、黄芬芳(被非法闯入家中)、李学平(被非法闯入家中)、郑荣珍(被非法与她丈夫打电话)、方锦红(被非法打电话)、梁莹(被非法打电话)、张军(被非法闯入家中)、董月桂(被非法闯入商店里)、陈元新(被敲门骚扰)、杨小华(被非法闯入家里、被非法闯入商店里)、龙忠良(被非法敲门、威胁)十三人,有的被逼迫签字,有的被问“还炼不炼法轮功?”,有的被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都慈悲的给那些人讲真相、劝善。参与骚扰的邪党基层人员也没有以前那么嚣张。
迫害类型: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历年来参与对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湖北咸宁市温泉派出所、社区还在骚扰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
:
刘宁
咸宁市610办公室
:
姚雄
温泉岔路口派出所
温泉建筑公司
岔路口社区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16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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