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艳
简介:
李雪艳(Li,Xueyan),
女 ,
47岁 ,
黑龙江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原齐齐哈尔铁路分局加格达奇铁路医院优秀职工。李雪艳(李萍)为了让政府官员明白法轮功真相,从而有一个好的未来,善心邮寄了十一封讲述有关法轮功真实信息的信,其中一封邮给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吴刚。 吴刚收到信,下令查找寄信人。他指使哈市公安局国保关云鹏亲自参与督办,并全力调查。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李萍正在哈尔滨打工,看护一位老人,遭香坊国保和建筑派出所警察绑架。家被非法抄,朋友存留在她家的金项链、现金、保险箱、笔记本电脑及其它个人物品,其中有李萍个人现金2.6万多元被抢劫。现金及金项链警察没有登记。是由南岗区邮政派出所和南岗公安分局联合查抄的。检察院将李萍构陷到香坊区初级法院。香坊区初级法院又将李萍的案子推给了中级法院。 黑龙江哈尔滨道外区法院欲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上午10点开庭对加格达奇法轮功学员李雪艳(李萍)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因李雪艳(李萍)邮寄真相信对其非法开庭。名义上是公开庭审,但只允许家属两人进入。 道外区检察院公诉人原东明宣读起诉书后,李雪艳反问原:我就是炼法轮功,我有什么能力破坏了法律实施?法官苗世云进行制止。公诉人进行发问时李雪艳没有配合回答。公诉人举出十一封信件系李雪艳邮寄,胡说这十一封信件破坏了法律实施。 辩护人对此进行驳斥:一、本案没有证据证明这十一封信给十一位收信人造成了伤害,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伤害程度是什么。二、本案没有受害人,如果这十一位收信人是受害人,那为什么这案件从侦查到今天的庭审都没有他们报案笔录及询问笔录。这恰恰说明这个案件从侦查到审判都是非法的。律师又从主观、客观和法律依据上进行了充分的辩护。 李雪艳做最后陈述说自己修炼法轮功合理合法,此为非法审判拒签笔录,要求立即无罪释放。 据悉法院已对非法判刑,近日法院通知辩护律师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见李雪艳。具体刑期律师估计见李雪艳才知道。 李雪艳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提审;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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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李雪艳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1)-368421.html#18642070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8269.html#1853122833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7827.html#171212221949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邮编150008
电话:0451-82696114
厅长毕宝文
常务副厅长:孙邦男
副厅长:赵金成、高庆国、何健民、吴刚
政治部主任:王晓丹(男)
纪检书记:刘少军
巡视员:李玉义、赵春波、阎子忠、李彦文
国保处副处长杨波15945183001
哈尔滨市香坊区委610办:
书记王洪斌0451-55662918
书记刘英俊0451-55662938
主任李恒0451-55648610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
局长0451-55661199
副局长0451-55662512、0451-55653607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袁兆祥 13604885769
王殿斌15104690118
于淼
哈尔滨市建筑派出所:
地址香坊区哈平路147-4-3号,邮编150040
所长常军
哈市道外区检察院:
地址:红旗大街719号,邮编150090
检察长刘华
副检察长:王守国、王伟航、陈光滨
政治处副主任叶向阳
公诉人原东明
哈市道外区法院:
地址:南直路695号,邮编150056
院长王葳(女)
刑庭副庭长宋雪梅
刑庭法官:
孔令红 87073046
毕延禄87073045
陈丰彦87073047
宋雪梅87073048
孔令江87073029
耿建国87073029
何静波87073050
侯鹏飞87073049
张静87073050
于强87073049
张巍87073046
丁一87073029
李小京 苗法官
邮政派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鞍山街80号邮编:150001
(2017年11月)
相贵明:所长:18145186103
汪晓民:副所长13199507890
庞家群:副所长13845007595
王胜根:15945160098
郑浩:13359706656
尚雯琦:15946488999
张立爽:13845093488
丁大滨:15114590235
罗文翰:15945450444
田海波:13895726811
邵丹:13936174477
遇功伟:13796003355
李祥春:13836191180
韩会滨:18904500450
段洪江:13945189699
吕钢: 13115555588
崔向群:15124501871
万磊:18345144258
李伟江:13946086771
吕书亭:13936090199
于广君:18945117755
李向东:15046675555
张家榕:13304658616
刘东滨:15045160777
刘旭: 18845618110
刘强:13836101166
毕鲁平:15945673377
王笃学:15114590237
杨志泉:18245166507
孙可欣:18604603386
霍 达:15045370791
于 洋:13199518390
王 磊:15104601715
王实:13895766653
王冬君:15124565610
赵大威:13804573111
刘媛媛:15945678079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
吴刚
哈尔滨市公安局
:
关云鹏
邮政派出所
南岗公安分局
香坊区建筑派出所
哈尔滨道外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27日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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