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淑军
简介:
郭淑军(Guo,Shujun),
女 ,
75岁 ,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上午, 郭淑军遭武汉市东西湖区开屏里片警丁志明及东西湖国安警察绑架、抄家,开屏里居委会人员刘某(女)也参与,几小时后郭淑军被劫持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上午,郭淑军在东西湖吴南花园西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人恶告,后被绑架到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抢走真相资料十几本及《九评》光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上午八点多钟,她在东西湖区吴家山三秀路附近讲真相时,被东西湖公安机关劫持到吴家山街派出所,虽然当晚回到家,但不久,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又要郭婆婆的女儿、女婿把郭婆婆带到派出所,欺骗说郭淑军犯了所谓的“法律”,只要签了字就没事了,骗郭婆婆和家属在他们准备好的打印纸张上签字。 之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又重复了同样的“程序”,直到东西湖法院一办案法官问郭婆婆请不请律师,再签字就被判刑时,郭婆婆才知道被骗了。 二零一七年三月初,法院又打电话给郭婆婆的家属,又欺骗说郭婆婆年纪大了,再去法院签个字,把所谓的案子改一下,暗示改一下就没事了,郭婆婆的二女儿又被骗签了字。 其实,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郭老太太已经被东西湖检察院以破坏法律实施起诉到法院,起诉书的公诉人是东西湖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冯君(女,30岁左右)。起诉书上标明郭老太太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东西湖法院法官杨志丹通知郭婆婆家人去法院拿传票,传票上注明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上午九点要非法庭审郭淑军,而且法院还给郭淑军指派了一名本地律师。 郭婆婆的家属对法院指派的律师不放心,提前跟指派律师见面后得知她并不是做无罪辩护,因此家属辞退了该律师,并另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七十五岁的老太太郭淑军,她的律师做了无罪辩护;郭淑军老人也当庭说明:我没有犯罪,我做的是好事。四月八日,东西湖法院下达判决书:处罚金3000元,没收郭老太的法轮功真相资料。 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东西湖法院下达判决书:处罚金3000元,没收郭淑军的法轮功真相资料。郭淑军于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向武汉市中级法院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郭淑军向武汉中级法院上诉,要求改判自己无罪。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武汉中级法院法官许军跟郭淑军家属就上诉见了面。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告知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上午九点,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庭审郭淑军。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东西湖法院下达判决书:处罚金三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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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郭淑军遭迫害近况
武汉市75岁郭淑军被非法庭审、勒索罚金3000元
相关单位及个人:
武汉中级法院法官 许军027-65686753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西湖区法院
武汉市中级法院
吴家山街派出所
东西湖区开屏里
:
丁志明
更新日期: 2018年9月4日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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