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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

简介:
刘斌
(Liu,Bin), 四川省乐山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五通桥区法院公开审理古素华、刘斌、张桂秀、张桂兰四名法轮功学员。她们四人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份在牛华镇张贴救人的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抓到看守所关押到至今才审判。

在法庭上公诉人以所谓刑法三百条来非法起诉四名法轮功学员。古素华、刘斌、张桂秀三人都分别为自己行为合法辩护,阐述了信仰自由,法轮功的真,善,忍的理念是全人类都应遵循的普世价值;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同时又问公诉人我们究竟破坏了哪条法律法规的实施,法官和公诉人都避而不答,宣布休庭。结果半小时后开庭仍罔顾事实,冤判古素华三年半,刘斌三年零五个月,张桂秀-年半,张桂兰十个月,除张桂兰外三人均表示不服要上诉。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8上半年四川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法院冤判古素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五通桥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8月11日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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