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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丽艳(丽燕)


白丽艳

简介:
白丽艳(丽燕)
(Bai,Liyan), 女 , 63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法轮功学员,宾县工商银行会计。一九九五年因病走入法轮大法修炼。

自中共邪党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白丽艳因坚持信仰,被迫失去令人羡慕的工作,她多次遭到绑架、关押、劳教等迫害。她唯一的儿子常年忧虑母亲的安危,在惊恐与忧郁中不堪重负,抑郁成疾,这个18岁的少年于二零零五年病逝。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宾县公安局调集大批警察(包括外乡镇派出所的),要求都穿便衣,当晚开会布置任务到十二点。十一月九日凌晨三点开始,分组行动,带著名单、地址,说是有的还有照片,由黑龙江省国保副处长杨波等人的操控下,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六一零”直接参与指挥绑架大法弟子。

听说当天一共二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男的有:李维库、王德、小陈(名字不详)、王东浙、王连权、安国祥、李春,女的有:白丽燕、宋九香、谭桂琴、王亚琴、孟庆兰、曲淑华、王小荣、谭洪梅、白丽杰、黄晶洁、李桂珍、徐凤、孙老五、高桂琴(胜利镇)、张宏、孙士波、邢德芝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学员。

十一月九日当天一大早,宾县公安局中心派出所所长娄炜,带领四~五个警察闯进白丽艳的家,强行将她绑架,随后又调来十多个警察边录像边开始抄家,抢劫走计算机主机一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一个、法轮功书等私人物品。

当时就被非法刑事拘留的法轮功学员,男的有李维库、王德、小陈,女的有:白丽燕(丽艳)、谭桂琴、宋久香、王亚琴、孟庆兰。

被绑架的法轮功女学员都劫持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宾县被绑架和骚扰的法轮功学员白丽燕、谭广梅等二十五位,现在还有十三位被非法关押。宾县检察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非法批捕后,积极拼凑黑材料,然后将所谓的卷宗跨地区送到依兰县检察院,企图加重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案子已经到宾县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由宾县检察院转到依兰检察院,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如下:
男性:李维库、王德、陈汇江、王连权、安国强。
女性:白丽艳、谭桂琴、宋久香、王亚琴、孟庆兰、王小荣、曲红华、谭广梅。 

宾县构陷十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卷宗都是由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组织、拼凑、上报的,大队长张庆雷,此人非常积极主动,据说卷宗是他亲自组织、积极拼凑的,他的电话是:15604807699、13504809797.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有部份学员的卷子已经被转到依兰县法院。他(她)们是:李维库、陈汇江、谭桂琴、宋久香、王亚琴、孟庆兰。
也有部份学员的卷子于三月十四日被退卷退到了宾县国保大队补侦。他(她)们是王小荣、曲红华、谭广梅、白丽艳、王连权、安国强、王德。

白丽艳、谭广梅、曲洪华,至今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鸭子圈,谭广梅母亲因担心女儿,一只眼睛已经哭的失明了。

宾县公安局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又将补侦完的案卷再次递交给依兰县检察院。

宾县检察院已经把13位法轮功学员转到依兰检察院,依兰检察院以补侦为由退回到了宾县国保大队补侦,据说是下周返回依兰检察院,其中有:李维库、王德、陈汇江、王连权、安国强、白丽艳、孟庆兰、王小荣、曲红华、谭广梅、王亚琴。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白丽艳的辩护律师来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鸭子圈)会见白丽艳女士至中午出来。下午三点多赶到依兰法院要求阅卷,在一楼大厅的一个接待室里,接待人是依兰法院刑庭的吕守方和一个年轻女子,吕守方一见到律师就说:你上次开庭来过吧?家属说没有,这时律师正忙着在和女工作人员交手续,吕守方就像中邪一样口中重复着说:要律师证、律师证、律师证。律师交了手续后递交了律师证。白丽艳的丈夫也同时递交手续,并说明要做家属辩护人时,吕守方竟然问:是什么丈夫?家属重复说明是白丽艳的丈夫。

当律师阅卷时,三本卷竟然少了一本,当辩护人询问时,吕公然答道:公安局的那本卷不给看。律师问为什么?吕守方说:没有为什么,就是不给你看。律师说没有理由不让看卷宗,你的依据的是什么?吕此时不耐烦的,嘴里就像复读机一样大声重复他的话:第三本卷就是不给你看……故意和白丽艳的律师发生冲突,律师想我今天一进门你就在故意找茬,于是说:你这是什么态度?吕守方见成功挑起事端,露出流氓的本性,用挑衅的口气说你可以投诉我去,说完后随即下了逐客令,转身告诉一楼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这屋借用完了,可以让办事人员离开。吕说完后竟直走出了这个办公室。白丽艳的第三本卷宗最终也没给律师看。

虽然律师没有看到完整的白丽艳的卷宗,但是五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半,对白丽艳女士的非法庭审却“准时”开始,审判长是张安克;陪审员于宏光、郝志鹏;书记员杨宇光;公诉人陈玉杰、汝少华;法警两人;家属一人;旁听一人,律师一人,家属辩护人一人。

问到行使回避权时,白丽艳女士因为自己是信仰人士,所以要求党员(无神论者)回避,主审法官张安克立即打断。家属辩护人首先说明,张安克再次打断:我问的是回避,你问问你的律师你应该咋说。家属接着说:我现在要提出的就是参加今天庭审的公诉人员、审判人员是党员的全回避。张安克直接驳回:不同意你的请求。

接着张安克就宣布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家属辩护人马上提出:在宣读起诉书前我还要提出关于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是要说明在依兰跨地区庭审是属于非法庭审),张安克不让家属说出口,威胁地说:我第二次警告你,该让你说的时候你再说,现在不许你说话。

律师马上提出投诉法官吕守方的事,张安克不耐烦地说:我要警告你遵守法庭纪律。律师据理力争,不说不行,公安那本卷吕法官不让阅、我辩护缺内容。(没有看卷宗,律师是无法行驶辩护权的)。这时公诉人陈玉杰自知理亏,就把他那本卷宗给律师送过来了。律师直到这时,在法庭上才看到卷宗,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边阅卷边列提纲。

虽然法律规定律师有十天的阅卷权被剥夺,法官不给律师阅卷投告无门,律师在提问和质证期间说的得都非常到位,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

当到质证阶段时,家属辩护人提出:要求公诉人把所列出的所有证据依照法律条款进行解释,解释证据所能证明的所谓犯罪,和犯罪结果与所谓的涉嫌罪名的关系。不等公诉人回答,张安克法官越俎代庖道:你那有律师你问问律师,我让你质证的是具体哪个证据。家属据理力争我还没说完呢,我要求的是,是光盘的当庭播放,是书的当庭宣读,看看列出的这些证据触犯了哪条法律?犯了什么罪?否则无罪的,都是无效的证据。

张安克没有让当庭播放这些证据,只是说让书记员记下。其实,张安克法官是不能也不敢在此播放这些所谓“证据”的,一旦播放就会真相大白,这些“证据”都是非法证据,会被排除。

家属接着质证的第二点是说,警察抄家时当事人不在现场,且她的记忆力又不好,起诉书中列举的这么多东西她都能说清楚是咋回事,是否有被威胁而取证呢?白丽艳女士当庭说明,在看守所一次警察提审取证时天很晚就要下班了,突然计算机记录全没了,没办法警察又随便写个书面的,要求白丽艳必须配合他们签字,否则把就你的丈夫也抓起来。当时办案警察说着急走,没让当事人看详细笔录就让她签字。

在庭审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听明白了,这是威胁得来违法证据,这种证据依照法律应该予以排除,可竟然不了了之,非法庭审似机械般被继续推进。

在提供新证据时,家属辩护人提供了二零零零年公通字三十九号档和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

由于此案违法处较多,在没有进入辩护阶段就已经进行一个多小时了,依兰法院在二十三号这天下午准备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押解车的法警多次进庭催促加快进度。因为四位当事人都是法轮功学员,又都是在哈尔滨市看守所提过来的,哈尔滨距离依兰县大约三百公里的路程,庭审结束时还需要法警开车把他们都送回去,所以法警们为了快速推进庭审,多次进入法庭催促。在依兰法院,这种践踏法律的行为司空见惯,庭审法轮功学员只为走过场,不久前对两位法轮功学员孟庆兰和王亚芹的所谓“庭审”都不到半小时。

法警的这种催促果然奏效,到法庭辩护阶段,法官首先问律师是否交书面辩护词?当听到律师回答说交时。法官张安克为了快速推进非法庭审便说:那你就念标题,内容挑主要的说。律师从警察抄家、立案、取证的过程是怎么违法的,哈市国保支队提供的鉴定书都存在诸多问题,且鉴定人根本就没有鉴定资质,以及修炼属于信仰问题不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的实施,等方方面面都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其间有一次被法官张安克打断,律师说公安侦查阶段违法的内容时,张安克为了快速推进庭审便不耐烦的说:你在质证其间说的不要再重复。

到家属辩护时,张安克首先约法三章:1、宣传法轮功的内容不能说。2、律师说过的不要重复。家属辩护人据理力争:当事人就是因为炼法轮功而被抓的,辩护时却不让说。家属辩护人就从法轮功为什么不是邪教?构成触犯刑法三百条的两个必要条件都不具备。两高司法解释(法释二零一七年三号)不是有效法律,用它给当事人定罪处罚(是张冠李戴)这不是在执法、而是在犯罪。

最后张安克问白丽艳还有什么说的,在经历的风霜雪雨般打击后的白丽艳女士,虽然脸色有些憔悴,却怀着无限的善心说出一句:“请选择你们的美好未来。”这以德报怨完全为他的一句话,令在场所有参与庭审者无不为之动容。

如果法庭不打断律师和家属辩护人的辩护内容,至少还需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白丽艳女士的非法庭审历时两小时零五分钟后被迫结束。

二零一九年底,白丽艳被依兰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在狱中,白丽艳被迫做奴工,期间包括做假睫毛,她被迫害致视力不好,无法完成生产定额。二零二三年八月末,在出狱前三个月,白丽艳的右眼睛突然失明,狱医说看不了,去看外诊吧。看外诊需申请、排号,还要在大庭广众下被铐手铐、脚镣,白丽艳认为是对人格的污辱。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白丽艳在出狱当天就去医院检查,眼睛被确诊为白内障需要手术,又被检查出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白丽艳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多年,身体一向很好,她说:“这全是在五年的冤狱迫害所造成的。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非法判刑非法罚款绑架/劫持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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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国保总队国保处副处长杨波15945183001 依兰县刑庭庭长案件承办法官张安克座机:0451-57226583、手机:13351817678 宾县公安局捕侦科主要负责案件人:张庆雷(电话:156 0480 7699) 依兰县检察院: 检察长司铁峰 57283388、15945976669 副检察长刘东 57283366、13936066888 副检察长孙立斌 57283377、13845172877 副检察长张广志 57283477、13674640077 侦管科 崔英凯。57221845.13936533666 张伟川。13603676911。 王梦婷,18346126349 孙冬梅,13936352111 陈 思,15045014455 公诉科 陈玉杰,57283351,15104564356 张 博,13796124307 曲珠衡,18545048222 赵 蕊,18646256883 李 玥,13159993828 控申科 孙庆和,57224606,13936659666 王迎春57232000,15114633012 田伟锋57226300,13763431888 案管中心 耿晨光57283389,15590883888 赵 佟18045128898 张 岩17188528887 聂梦杨13836833512 兰县法院 单位电话 手机 院长 孔庆春 57239229 13303607168 副院长 史锦田 57222378 13804502882 副院长 陈佰新 57223862 15104509997 副院长 熊双龙 13100953444 审委会专职人员 郎继娟 57223531 13604815363 审委会专职人员 王友 13263617999 执行局长、审委 王冲 57221091 13845026999 立案庭负责人 郭利 57222467 1894501881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黑龙江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也称鸭子圈看守所、公安七处):<br>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邮编150070<br>电话:0451-84305458、0451-84302813(值班室)<br>预审处:0451-84308265<br>所长:刘芳13945155333、田莉莉<br>教导员:王悦<br>副所长:吴艳丽、李彦英、邓威<br>狱警:石锐、郭娜、宋玉红、朱晓宁、张明、孙宇、张羽娜、李淑云、李颖、冯亚娟、王淑红、李晓玲、刘明、张华、张也、吕常君、徐晶、赵研言、于琳娜、李庆军、吴艳丽、郭书兰、柴莹、刘爽、侯宝珠、郭欣莉、杨锡文、杨立红、李璐、马文波、朱晓丹、赵璐
黑龙江省公安厅电话区号:0451<br>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邮编:150008<br>电话:0451-82696114<br>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毕宝文<br>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br>常务副厅长:孙邦男<br>副厅长:赵金成、高庆国、何健民、吴刚(主管国保)<br>政治部主任:王晓丹(男)<br>纪检书记:刘少军<br>党组成员:韩玉林(直属公安局局长)<br>巡视员:李玉义、赵春波、阎子忠、李彦文<br>杨波 15945183001 : 杨波
哈尔滨市公安局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红星街9号,邮编:150010<br>电话:0451-87661719、0451-84661144(查号台)<br>局长:刘亚洲、王维绪,电话:(办)0451-84618567、(宅)0451-84655688<br>王忠信,电话:0451-84661111、局长信箱:b-84633600<br>副局长:王威0451-87661050;<br>副局长:韩博文,电话:b-84610946 w-84221168<br>副局长:肖文东,电话:b-84610755 w-84530880<br>副局长:王忠毅,电话:b-84618608 w-82343683<br>副局长:金海林,电话:b-84613028 w—53678166<br>法制处:0451--84619858、84655984<br>法制处处长:王伟平<br>【市公安局610】[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br>政委:李树鑫,办0451-87660723、13304507007;<br>国保政委:姜铭,办0451-87661935、13946158000;<br>主管:吴俭0451-84636644<br>队长:张志斌0451-84636644<br>副队长:赵光0451-88578550(手提)<br>平房公安分局办公室0451-6505242, 政治处  -6501861, 治安科  -6501547,<br>道里区公安分局-4305633,总机-43097哈尔滨,电话区号: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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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检察院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办公电话:0451-57913549 <br>办公室电话:0451-57910005、0451-57983422、0451-57907296、0451-57910026<br>
依兰县检察院程 菲:检察长 办电:0451-57283388 手机:13206666638<br>赵常普:副检察长 办:0451-57283366 手机:15945104643<br>汝少华:公诉科副科长 手机:13766945877<br>陈玉杰:公诉科长 手机:18246127222 : 陈玉杰汝少华
宾县610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3日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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