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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珍

简介:
张茂珍
(Jang,Maojen), 女 , 64岁 , 本溪市桓仁县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早上六点半左右,有人敲门,张茂珍问:“找谁?”门外人说:“收水费的。”前头是个女人,紧接着进来四个男人,其中有一个是司机。!”他们也不说话就进里屋了,然后拿出警察证件。这时领头的一个男人叫于庆利,说:“你被人举报了。
警察们不由分说,抢走了两本《转法轮》,还有其他大法书四、五本,一个MP3,四、五十盘神韵光盘,还有师父法像,全部抢走。然后把张茂珍强行带走。在家楼下,张茂珍用力喊:“法轮大法好!”被三人用力按住,差点没气了。他们把张茂珍绑架到公安局,给她戴上手铐,张茂珍被迫害致心脏病突发,血压上升到一百九十,上不来气,警察怕出现危险,把张茂珍送到医院住院,打上针后,三个男的开了一个小会,拿出了一张取保候审的单子,上面有二十六条犯罪事实,让张茂珍签字。三个男的开了一个小会,拿出了一张取保候审的单子,上面有二十六条犯罪事实,让张茂珍签字。张茂珍说:“我没念几天书,除了大法书经常看,其它都看不懂,也不认识。”那个队长念,让她听,念一条,张茂珍说:“我没犯罪。”二十六条全念完了,张茂珍全部否定:
那个队长说:“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这么做,今天抓了你们法轮功三十多个人,你这是处理最轻的。如果不签字,把你交到局里,后果就是劳教、判刑,没轻的,你讲什么都没用,签了字,我们也交差了,你也可以出院回家了,你这病一炼功就好了。”

这时张茂珍的丈夫和弟弟都来劝说张茂珍。警察绑架好人,把人迫害得住院,差点出现生命危险,又伪装成好人诱惑她签字,充分体现出了共产党的流氓本性。最后签了字才放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桓仁县张茂珍被迫害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王成刚 国保队大队长 13841474555<br>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公安路15号<br>邮编:117200<br>桓仁县公安局:<br>局长彭玉强024-48825506传真8829900、8825506<br>副局长杨本玉024-48868109家024 48871677、13842453999<br>副局长李景富024-48868107家024 48825281、13842428666<br>副局长赵 春024-4 8868106家024-47691566、13842428555<br>副局长夏永成024-48868111家024-48871000、13942499000<br>副局长王志强024-48868120、15940000118<br>副局长张凤荔024-48868103家024-48823660、13842458989<br>政委朱鹏亮024-48868102家024-48825616、13842453888<br>副政委韩秀峰024-48868331家024-48833333、15604144333<br>纪委书记韩德利024-4 8868105家024-48828328、13842459696<br>办公室主任亓高升024-48825506、15041484466<br>杜林波 家024-43982047、13842459909<br>于相江13842459888

更新日期: 2019年1月21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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