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雷沅俊前往北京为其子雷井雄询问申请国家赔偿一事,再次被嘉禾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雷沅俊第一次因依法为其子申请国家赔偿被嘉禾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五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8年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湖南省嘉禾县雷沅俊为儿子申请赔偿 未得回复
责任单位及恶人: 嘉禾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20日 07:31